您知道嗎?台灣是全世界唯一在殯儀過中帶著大體(先人遺體)到處跑的國家。 台灣也可以說是在處理殯葬事宜上是世界上最原始的國家。
世界上已開發或開發中國家之中,台灣的殯儀過程最長。佛、道教根深柢固的作七,作旬觀念,造成這個百年不變的觀念,二三十年前(農業社會),當一個人往生,法事頌經過程長達49天以上,即七個法事作完,再舉行告別奠儀,因此大體隨著整個過程必須停放超過50天,而且費用驚人。
而近年來台灣由農業社會進入了工商業社會,觀念逐漸改變,大都是頭七法事作完,其它的法事則採取〝切七〞的方式,讓法事頌經的時間縮短,整個殯、葬的過程大都要12至15天。
然而在國外,很多地方法律規定人一往生,48小時必須火化或安葬。因此很多告別奠禮,不是在兩天內舉行,就是火化後,再擇日舉行告別奠禮,日本、韓國,中國大陸亦是如此,也因此台灣可以說是在處理殯葬事宜上最原始的國家。
在台灣,傳統佛道的觀念,加上儒家慎終追遠的習俗(美德),殯葬問題總是如此的決定,時間漫長,費用驚人。甚至於連榮民服務處在處理單身榮民的喪事時間都在7天以後(頭七作完),才舉行告別奠禮。
而到底殯殯事宜如何改進呢?如何趕上先進國家呢?個人的淺見是,採取開弔式禮儀服務(宏觀禮儀服務),即當先人往生時,先將遺體火化,再擇日舉行告別奠禮的禮儀模式。
開弔式禮儀,在早年,一個人旅居他鄉,當他年老力衰,他就會告老還鄉,如果未能如願,就客死他鄉,很多時候就會採取就地安葬,爾後回到故鄉,再舉行奠禮。 而在現今,只有法定傳染病的患者,當他往生時,法律規定需要立即火化,則從醫院直接送往火化場,火化后,家屬領取骨灰後,再舉行告別奠儀。
因此台灣的殯葬,即將有再一次的改革空間。
生命-天地也、宇宙-運和氣也。 至聖所言,[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君子首重的是中庸知命也,而非認命或改命。 時也、命也、運也 “時”“命”乃先天,謂之-天時天命不可強求,而運為時空宇宙運作之外在影響而成,可窺而改之。
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嘉義地區傳統與現代殯葬業分工模式的變遷
張宇呈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近年來,台灣的殯葬產業正處於一個改革階段,破除一切以迷信、鋪張浪費方式的習俗,取而代之是以制式化、簡潔隆重的喪葬禮儀和哀悼形式。殯葬產業不再是忌諱不可碰觸的,漸漸轉變成大家所能接受的新興行業。這無非代表著殯葬業於社會上的形象已有所改變,以往被認為是避諱的工作,現在有了火紅年薪;以往被認為是卑微的工作,現在卻成新興熱門行業。
推動殯葬禮儀專業化,台北市殯葬處又有新招數;殯葬處將於4月同時破天荒舉辦「遺體化妝」及「示範奠禮」選拔大賽。…為了提升遺體化妝服務的專業品質、鼓勵菁英從業人員吸收專業技能…。(自由時報2006-02-22)
高縣甲仙鄉代副主席范姮枝常需協助鄉民身後事、七年級生劉育玲為了協助夫家事業,不約而同參加勞委會委託大仁科技大學開辦的「喪禮服務員訓練班」,…殯葬業吸引越來越多年輕人投入,…二十八位學員中,最年長五十四歲,七年級生則有十位。二十三歲的劉育玲結婚四個月,夫家在內埔鄉經營殯葬業,為了培養專業能力而報名上課,她說,企業化的生命禮儀公司多少對傳統殯葬業造成壓力,因此多角化經營已成趨勢,夫家除了本業,還與花藝公司結合提供式場藝術花,有的喪禮光是藝術花就需三萬元以上,未來專業化服務更是不可缺。(自由時報 2007-08-30 )
由以上新聞可以看出,相對於企業化經營的禮儀公司出現後,引領了一股改革風潮,使的政府開始努力要以再教育的方式把殯葬業導向專業化、制度化與確保服務品質,而且不難發現參與訓練的學員多半是家族式傳統經營模式的殯葬業者,年齡層也有年輕化的趨勢。這些企業化經營的禮儀公司,初期多半是以銷售納骨塔位和墓地起家,直到納骨塔及墓地的預售,達到市場飽和且呈現供過於求的狀況後,業者為了減輕龐大的管理費用,並同時提高納骨塔位和墓地的使用率,因此業者便開始將相關產業做垂直整合,涉入殯葬禮儀服務的行列中。也使的這一種現象為傳統殯葬業帶來企業化、專業化經營新思維模式,甚至也從國外引進「往生契約」的經營方式等等,另外挾著龐大的資金、知識份子的投入和專業化的服務體系,台灣殯葬服務業之型態也逐漸開始轉變。本研究主要處理的議題就是近年來殯葬服務業經營型態的轉變及其背後的成因。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在大型集團投入殯葬業市場以前,殯葬從業人員的人數並不多,經營模式多半是以跑單幫與傳統經營兩類。前者多屬兼差性質,大多由棺木店、彩帛店、道士、地理師、造墓商等與殯葬相關下游廠商以跑單幫方式經營;後者則是由這些殯葬相關下游廠商轉型成立的傳統型公司,員工人數多半是由家庭成員組成,如夫妻檔、父子檔,規模不大。但如今殯葬產業的經營模式漸漸在轉變,有部分業者開始企業化經營,也因而對傳統經營有所影響。傳統經營與企業化經營在其人員的訓練制度上大有不同,企業型的殯葬事業擁有充足的人力與物力,所以企業型的殯葬從業人員只需要學習制式或單一項目的工作內容,不同流程有不同的分工各司其職,反觀傳統經營的殯葬事業,因為人力與物力的不足,加上沒有一套很明確的養成體制,專業的養成依靠的是直接投入職場第一線邊做邊學所習得的,所以分工也較不明顯往往是由一人擔任多職。傳統殯葬業的組成主要以家族或師徒為模式,來從事與進行殯葬的服務,因此傳統的殯葬分工是以家族的合作,或以師徒的方式進行。然而,現今殯葬業已經走向企業化,即以公司為主要核心並發展出下游的協力廠體系,非再以傳統的家族合作、分工的方式來進行,因此,研究者的主要思索的問題即在於現代的殯葬業的分工是如何發展以及如何進行分工。
資本主義商業邏輯亦告訴我們,獨特性的創造往往即是經濟價值的創造,而消費者總是在產品的獨特性與品質之間進行比較與選擇。而受到現代性的影響,傳統經營模式有漸受到企業化經營模式影響的趨勢。在傳統經營模式較多是遵循古禮來進行喪葬流程,企業化營模式的主要訴求則是以較簡單、創新或依家屬要求的形式來進行。此外除了這兩種劃分外,因為城鄉差距的問題,都市與鄉村的殯葬型態也有所不同,傳統業者在鄉村中是較佔有優勢的,畢竟鄉村地區殯葬形式仍以傳統禮俗為主流,使得企業經營型態要在鄉村中生存必須轉變其經營模式。而在這轉變過程中研究者發現出現了一種新型態的「殯葬仲介業者」的出現。因為企業型態的公司作業流程及設備的一致化都來自母公司,卻因為當地人的觀念及傳統習俗導致這一貫的作業流程必須有所變動,加上企業型公司在鄉村地區駐守的人員是從外地派來的且為數不多,因此在業務量過大之際,便必須要靠著仲介業者的協助,除了補充人力資源的不足外也可提供在地的殯葬習俗資訊。此外也有許多傳統殯葬業者為了降低人事成本,所以在人力資源上多半仰賴殯葬仲介業者來支援,不僅不需僱用長期的職員,而且也不用擔心淡旺季時,人力不足或過多的情形。而殯葬仲介業者在傳統與現代公司的分工模式中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呢?由誰來擔任?亦是本研究所關心的問題。
而在初步的田野訪談中一位殯葬業者表示,在一場完整的喪禮中殯葬仲介業者可以賺取的利潤約在30%左右,主要是在告別式時擔任流程和儀式的引導,而有些發展較為臻致的仲介業者甚至可以辦理完一場完整的喪禮。因此殯葬仲介業者在「儀式」上具有相當的主導地位。舉個例子來說,一般喪禮的告別式都會有「禮生」來引導祭拜的儀式流程,研究者也曾參與禮生的養成過程,從基本的手勢、吉祥語到祭拜儀式的程序皆是由殯葬仲介業者所傳授。而研究者曾因一時好奇問業者這些儀式是從何習得的,他則回答說:「有樣學樣,沒樣自己想。」甚至他還說:「北部的手勢都沒有我想的這麼漂亮,我這種比較符合現代化。」從這裡可以看出殯葬仲介業者他正扮演著「儀式生產者」的角色。另外還有一些較為現代人詬病的儀式像是五子哭墓、白女孝琴等,也是常被以不符合現代化為由而逐漸沒落。因此這裡不禁令人想要問,殯葬業的「現代化」是如何被建構著?殯葬業變遷背後的論述理由為何?變遷背後的原因又是什麼?
整理上述,以下為主要研究問題。
1. 傳統的分工模式轉為現代的分工模式,其變遷受於哪些的因素?兩者於都會區與鄉村間的分工形式是如何交互影響?而仲介業者在這之間又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2. 殯葬儀式的變遷背後的因素是什麼?是否有某些關鍵角色決定了儀式的轉變?或這些角色間,如消費者(喪家)或政府單位,是透過何種互動決定了儀式的發展?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台灣殯葬產業經營模式概況
台灣地區自民國五十年代之後,由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因素,人口逐漸集中到各大都會區,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是日趨複雜,而人情亦變得更為淡薄,加上外來文化、自然環境、社會制度的衝擊和改變,因此在禮俗及文化上亦呈現出多樣化和異質性的特色,甚至促使了殯葬服務逐漸演變成專業分工的服務產業,脫離以往由地方耆老、鄉里親族集體完成的喪禮轉成另一種新的型態,而其過程可以概略的分成三個階段來探討。
第一階段:台灣地區殯葬服務在民國六十年前,在喪葬儀式的規劃上是由地方仕紳耆老來負責設計及掌控整個喪禮的進行,在執行面上,則是由當地的業者或宗教從業人員來負責,例如,棺木店提供棺木、采帛店提供殯葬用品、道士負責誦經作法事等等,這些人只負責單一業務,其他喪禮上的事務都由鄉里親族來協力完成,以一種建築在鄉里、親族情感上的互動模式來完成喪禮(李慧仁,2000)。此外在傳統的老社區,死亡事件發生後,都會有一些人員主動幫忙,這些主動協助的人往往只是在出殯後獲得白布一條。以前家裡有棚布的帶棚布,碗筷自己帶,連桌子、椅子都寫上名子後拿出來一起用,喪事結束後再自行取回(徐福全,1999)。這呈現出一套傳統的社會網絡。
第二階段:但是隨著台灣社會結構的改變,職業和人口居住型態都不同於過往,連帶的這種建立於血緣、鄰居、好友等相識關係的資源的交換社會網絡漸漸式微。過去並沒有清楚的分工,但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傳統的道士、地理師、土公仔、棺木店、禮生、墳墓營造者等殯葬相關行業,彼此間開始結合成喪禮的實際運作群體,成為典型的傳統型業者。而這些傳統型業者殯葬相關下游廠商轉型而來,轉型成功者會發展成為家族式傳統經營模式,沒有轉型的則形成了跑單幫的經營模式,多半是由殯葬相關下游廠商來兼職。跑單幫他們沒有公司登記、不必繳稅、沒有員工,也無營業場所幾乎由一人扮演所有角色(陳繼成,2003)。
第三階段:而隨著都市化之後,喪家平日忌談喪葬儀節,對於喪葬事務一無所知,只好委託葬儀社包辦處裡,使得這些傳統經營模式的並葬業者,於民國六十年代以後到九十年代企業化經營模式出現以前曾經風靡一時。九十年代後企業化經營模式引進國外一種新概念,於西元1977年時,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經營墓園的史都華公司(Stewart Enterprise)和從事殯儀服務業的史可恩家族(Schone Family)做了結合。而合併的原因是因為殯葬業者察覺到喪家常常為了一個葬禮,必須與葬儀社、火化場、墓園、花店等廠商,分別去接洽與商談,如此費事費時,對於喪親的家屬真是一種折磨,因此開始有了「殯」、「葬」業合併發展的公司出現(李慧仁,2000)。而目前台灣在企業經營模式的殯葬公司出現後,其資本額愈來愈大,組織分工亦愈來愈細。企業型公司,其無論內部管理、服務與收費等均較傳統型公司之品質為佳,傳統型公司業者漸漸向企業型公司學習,整個產業呈現出傳統經營過渡到企業化經營的狀態。
第二節 傳統與企業經營模式的分工
一、傳統經營模式的分工
社會網絡理論指的是人與人之間的接觸所形成的社會關係,個人所認定互有親密關係的人形成社會網絡的結構,其結構可解釋個人的社會行為。依據Knoke與Kuklinski(1982)認為,社會網絡可定義為一組連接著一組個體(人、團體、事、物)的社會關係;在網絡分析圖上,這些個體即節點,這些關係用連接著點的線來代表,即社會網絡。也就是說:社會網絡所指的是社會關係,而非社會關係所連接的個體(黃毅志,2002)。社會網路是一組演員及一套讓演員組合在一起的關係所構成。演員可以是個別性的,也可以是一個集合單位元,諸如部門、組織、或家庭。關鍵在於演員們彼此交換資源並將之聯結在一社會網絡中。這些資源可能包括資料、資訊、財貨、社會支持、或財務支持。每種資源交換都是一種社會網絡關係,而維繫此種關係的個體都可稱為維繫一種聯結點每個聯結點的強弱端賴所交換資源的數目及類型、交換頻率、及彼此間交換的私密性而定強弱而定。
而House等人(1988)也指出,社會網絡可分為結構與過程兩個部分。就結構來說,可包括社會整合與網絡結構兩部分。社會整合,是指社會關係的存在或數量,也就是所接觸的個體總數或是頻率;網絡結構,是指社會關係的結構特性,這些結構特性包括了互惠性(個體間是否有良好的雙向關係)、持久性(關係存在的時間長短)、密度(指各網絡成員彼此關係的緊密程度)、同質性(指個體與其網絡成員,在性別、年齡、教育、職業等特質上是否相同)等。就過程來說,上述的結構會透過三種過程,來對心理健康產生影響,這三種過程是社會支持、關係的強求和衝突、社會規範或社會控制。社會支持,是指社會關係的正向品質,並且要有實際的行動,這種支持可能是情感性的、工具性的或訊息性的;關係的強求和衝突,是指社會關係是負向的或衝突的;社會規範或社會控制,是指社會關係所具有的規範性作用或控制性作用(賴威岑,2002)。傳統經營模式與跑單幫的殯葬業者,兩者的分工模式其實有幾分相似,最大的差別於品質的保證,因為跑單幫多屬兼差性質,較容易擺脫許多社會規範或是行規,但這也是跑單幫形式之所以消失的主因。而家族式傳統經營的業者,於血緣、情感上的連結較強,也極為重視互惠性,相對的彼此間的合作關係也會較為持久。
而這種傳統經營模式分工的結構,可以下圖來說明:
傳統經營業者
搭棚
樂隊
地理師
人力資源
司儀
誦經法師
鮮花店
道士
棺木店
彩帛店
電子花車
圖 1 傳統經營模式分工的結構
傳統經營業者透過自己的社會網絡,依不同的工作內容、時間與地點,找尋配合的工作單位。如在搭設靈堂時需要搭設遮雨棚,傳統經營者便會找搭棚的廠商來負責,而搭棚廠商與傳統經營者並非是上下游的合作關係,搭棚廠商自己也是一家獨立的公司,也會接其他葬儀社、喜宴、園遊會等的搭棚工作。而這種透過社會網絡所建立起來的分工結構,其實非常類似所謂的外包制度,因此以下我們便試著從分工的觀點來看這種外包制度。陳介玄(1994)曾對台灣中小企業的協力網絡進行研究,研究結果發現台灣的中小企業之所以能夠在1966年之後發展成為主要的出口主力,是由於這些中小企業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形成緊密的生產協力網絡,透過生產協力網絡累積了大量得資本。此外生產協力網絡不只是企業間的網絡組合,而是包含了廠商、產業部門之間、社會部門之間,乃至於國際間的資源可轉移性。透過資源與資訊的迅速流通移轉,使國內中小企業的經貿交流以直接出口的「產銷合一」為主,「產銷分立」為輔的網絡系統。並將這些中小企業的協力組合分為四類:內包型代工廠、外包型代工廠、平行協力生產關係與平行的產銷合作關係。而謝國雄(1991)則認為,如果單以「垂直」或「水平」來分類,容易忽略廠內與外包流程的結合型態,認為這種結合型態的類型應再加以釐清。於是提出以外發的生產步驟(部份或全部)與外發的工作量(平行或窮盡)的一種新的判准分類方式,並更細緻的羅列出了八種外包流程安排(圖2)。
部份或是全部
流程外發
外發的工作量
單一步驟外發
(部分)
二個或是二個以上但不是全部的步驟外發
(部分)
所有步驟全部外發(全部)
全部的工作量外發(窮盡)──────A
部分的工作量外發(平行)──────B
在所有外發步驟中,所有
工作量全部外發(窮盡)───────C
在所有外發步驟中,只有
部分工作量外發(平行)───────D
某一外發步驟中的工作量
全部外發,而其餘步驟中
則只有部分工作量外發
(平行+窮盡) ───────────E
所有的外發步驟中的工作量
全部外發(窮盡) ──────────F
所有的步驟中的工作量部
分外發(平行) ───────────G
部分外發步驟中的全部的
工作量都外發,而其餘的
外發步驟則是部分的工作
量外發──────────────H
圖2 外包流程的八種安排
因此由上圖來看,傳統殯葬業經營模式較類似於C、D或E型,傳統經營業者多半會以「社」來成立,而「社」相較於「公司」其資本額與規模也相對較小。早期殯葬業所謂的「跑單幫」,則較類似於F、G或H型,接案者透過所有步驟全部外發的方式來進行。在研究者初步預訪的結果發現,傳統經營業者並不會想要去整合相關產業單位,於是便透過步驟外發(部份)的模式來進行,業者本身只需要負責接案、規劃喪禮形式、安排喪禮流程、進行部份的步驟即可。而這是促成多樣化相關產業單位興起的一個前提,更是殯葬仲介業者產生的主因。
二、企業化經營模式的發展
就現代性的反思而言,文化、個體、總體之間已經產生了不同的連結與共視,對傳統文化與現代性之間的選擇地帶更為模糊,也帶來更多元的可能性。現代化社會的各項產業逐漸轉變專業化、分工化、透明化與企業化,生死現象的重要產業要角,殯葬業也不可避免的必須面對資本主義及現代化過程。然而,對於相關的專業理解也越來越貧乏,也因此許多事務必須寄託在業者的專業素養。
而在台灣,企業化公司的分工之初在於殯葬邁向一元化服務,也就是集合現代化的喪葬服務設施,除了基本的喪葬儀式外從殯儀館、納骨塔到墓地一應俱全(曹聖宏,2004)。在現代性的影響下,傳統的殯葬禮儀中,有許多就有的觀念及習俗也日亦由繁趨減,對於往生者的喪葬祭拜也不如過往的繁瑣,許多傳統的孝女白琴、電子花車、清涼秀等,在都會地區早已不見蹤跡。黃昭瑾(2001)曾透過華人鄉村社會裡傳統的合院空間形式與日常生活的展演過程發現,台灣傳統鄉村社會裡所具有的鄉村性主要有三:親族情味的關懷氛圍、群我序位的公共特性以及永續定居的人文生態特性。其與沃思(L.Wirth, 1983)所形容的都市社會本質特性:傳統血緣親屬關係的重要性減少,並代之以工具性、表面性與暫時性的社會關係形式,有著明顯的差異。所以企業化經營模式較適合於都市地區,因為都市社會本質的特性非常適合企業化分工形式的發展,相反的,在台灣的鄉村或較偏遠地區仍然保有許多當地的傳統習俗,而且傳統血緣親屬關係的連結依然很強,企業化的分工有時會與親屬關係的分工重疊,甚至會有企業化的分工所無法顧及的部份須靠親屬關係的分工來彌補,在此便顯現出企業化經營模式在面對城鄉差距時所浮現出的問題。
此外企業化經營的最終目的無非是為了謀取最大的報酬,一但文化開始產業化以後隨之而來便是商業化,文化商業化是將資本家設定的單一商品塞給多元異質的顧客,因此如何讓多元的顧客接受單一商品便成為殯葬公司所要面對的主要問題。在全球化的趨勢之下,許多跨國殯葬公司開始正式走向全球化也遇到類似的問題。各地皆擁有固有的文化、傳統以及不同的死亡處理方式,因此文化差異和傳統便造成為外國人進入他國殯葬市場的兩大障礙。但是,併購他國業者卻是順利克服了這兩大障礙。以SCI(Service Corporation International) 為例。它設於美國,效法麥當勞連鎖經營的管理方式,逐漸買下經過挑選的一些殯儀公司、墓園、花店及火葬場等。它於1990年代即接手法國及英國最大的連鎖公司。1998年在全世界20個國家擁有3000多個服務據點,400多座墓園及約200間火葬場。在美國的殯葬服務有11%,英國有14%,澳洲有25%,法國有28%是由SCI負責的(王士峰,2006)。因此,無論是文化的差異或是城鄉差距的問題,的確企業化經營的殯葬公司造成了阻礙,但它們展現了它們的適應性透過各地殯葬仲介業者的彌補,以及管理模式的併購策略來克服。
另外來有一現象值得一提,近年來除了禮儀公司的出現外,還有一支有規模經營喪葬服務的行動者,就是部份的宗教團體。而國內各佛教團體對於喪葬儀式的參與一直相當積極,因此本文將選訂佛教的喪葬儀式作為田野觀察對象。由於宗教團體不以營利為目的,所以經營方式和一般禮儀公司也會有策略上的差異,因此本文也將要進一步比較觀察其差別。
第三節 儀式的「治理」與儀式的變遷
按理而說喪葬儀式的存在也應是基於人們對於死後世界觀的信仰而存在,然而在現代性的影響下,這種共生關係有些微的變化。瞿海源(1997)在分析現代化與民間信仰的關係時指出,世俗教育的普及化,創造了更多的無宗教信仰者,也降低了民間信仰的比例。都市化也有同樣的效果,讓無信仰者增加,民間信仰者減少。世俗化與都市化交叉檢驗的結果是:在城市的高教育者,信奉民間宗教的比例最低,比低教育者少了26%,城鎮地區次之,少了14%,鄉村地區的高教育者與低教育者幾乎一樣,只少了4%。從這裡可以看出,城市地區的高教育者比鄉村地區的高教育者較易產生無宗教信仰的現象。而這也顯示了現代化對於傳統民間信仰所帶來的衝擊,因信仰程度的降低所以對於儀式的實踐也相對降低,開始以理性的態度去面對舊有的傳統儀式,甚至去思考其意義與存在的必要性問題。而吳蓮進(1986)的研究也認為,由於在世俗化、工業化、都市化的過程中,台灣人的民間信仰強度減弱了。其研究也發現,受過教育者、非農業經營者、與都市地區的居民,比沒受過教育者、農業經營者、與鄉村或城鎮地區的民眾,更容易不信奉、或不實踐民間宗教。而這裡所指的民間宗教信奉行為包括了:祭拜家中奉祀的神明;崇拜祖先;選擇陰、陽宅時勘定風水。過去瞿海源、吳蓮進等人的研究,都只是從需求的觀點,來探討現代化如何促進世俗化、都市化與工業化,進而降低人們對宗教的需求。後來李丁讚、吳介民(2005)的研究則是從供給面的視角來切入,以宗教治理為基礎進而去探討宗教行動者是如何透過各種儀式的發明,主動地去操弄人們的身體和行為模式,藉以增加信眾的人數提升廟宇的地位和聲望。而本研究則是要從人與人互動的角度,探討各種儀式的發明是如何實踐於生活中。如果供給者單方面的提供新儀式,需求者不見得便會照單全收,而這過程中不同的角色間,如殯葬業者、殯葬仲介業者、道士與喪者家屬等,彼此是如何的互動,對於一個新儀式是否被實踐,勢必佔有很大的影響因素。
昔日,由於傳統農業社會的結構穩定,風氣樸實,所以無論是在人口的遷移、或行業的變動上,均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因此一些具有傳統倫理色彩的固有禮俗和儀節,便成為當時人們所看重或遵循的規範,在維繫傳統社會價值與社會秩序等各方面均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和價值。如今雖然許多傳統的禮俗和儀節,受到現代性的影響漸漸受到漠視,但近年來政府除了製定法令外,內政部為了鼓勵並結合民間團體,特別訂定「推動禮制研究及倡導國民禮儀活動補助計畫」,加強禮制研究及推動倡導國民禮儀,以弘揚尚禮精神,建立優質社會環境,提昇生活品質。
早期台灣地區的殯葬管理法令,政府主要是從公共衛生和環境影響的角度來制定政策,自民國二十五年公布之「公墓暫行條例」、民國七十二年公布「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公墓暫行條例」;民國七十五年頒佈「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九日公布「殯葬管理條例」廢止「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發佈「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皆屬之。對於葬儀的儀式並沒有太多法律的規範,僅有於民國八十年一月二十六日由內政部所發布的「國民禮儀範例」,該範例中第五、六章針對葬禮和祭禮有對葬禮擬定概略的儀式流程。以及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將舉行的「殯葬禮儀師證照考試」有對儀式有簡單的規定,根據勞委會中部辦公室規劃「喪禮服務」職類技能檢定規範,乙、丙技術士都要通過「入殮服務」、「殯儀服務」及「服務倫理」等檢定項目。細目包括遺體接運與潔淨、布置靈堂、入殮流程、協助吊唁與守靈、撰寫喪葬文書與奠禮儀式、引發安葬等。綜上所述,政府對於葬禮儀式的並沒有明顯的硬性規定,僅有概略的葬禮流程與儀式步驟,其中的儀式細節就留下了很多的模糊空間。
此外,各地方縣市政府也常透過舉辦許多培訓課程,或是制定地方管理條例,來進行地方上的殯葬業改革。在嘉義地區,嘉義市政府便曾針對各區公所的喪葬公設司儀進行培訓,期望透過政府的推動,將嘉義地區目前還存在的許多喪禮陋俗,能夠逐漸獲得改善。
…民政人員列舉目前尚待改進的各種喪禮不當觀念及習俗,包括在未斷氣前即移舖、提前出院以避免「逝於外者不得運回家中」、使用紙紮人物與屋宇焚化、停柩時間太長、於殯葬行列出動太多「陣頭」、以及迷信風水等。而民間還有「在外面去世者不得運回家中」的陋習,家屬因而會提前辦理出院,以致病者不能繼續獲得適當醫療,因而加速病者惡化,這種觀念應儘速予以革除。在殯葬行列中的各種陣頭與花車,例如僱用孝女「哭墓、思親」過於虛情假意,反而有違人倫孝道;如果送殯花車過多,則有造成交通混亂與阻塞之虞,都應改進。而喪事將終時仍見焚化紙人、紙屋的場面,由於前者象徵古代帝王以人殉葬的陋俗,後者則浪費金錢,毫無意義。嘉義地區在入夏之後天氣炎熱,入殮靈柩如果停放過久,將對衛生有害無益,因此這種俗稱「打桶」的停柩時間應該縮短。此外,例如濫發訃聞、迷信風水、過分使用擴音器以及過於舖張浪費等,都將是區公所民政人員要逐步改進喪禮的事項。(中國時報2001-03-22)
因此相形之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對於殯葬禮俗的態度是不盡相同的。中央政府僅制訂準則、範例與管理法令;地方政府則具有辨別何謂「喪禮陋俗」的權利。而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美珠也曾表示,殯葬管理條例實施後,將殯葬業納入管理與輔導為重要工作,政府也將協助業者「邁向專業化」,以提升殯葬服務業的素質與服務能力。相較於國外殯葬人力的教育培訓制度,往往是以遺體處理科學的技術為基礎,加上專業技術證照認定,構成一個體系;至於殯葬禮儀的部分,因涉及宗教儀式,大部分都由教會人員來執行。台灣反而是著重在殯葬禮俗方面的知識為主,遺體處理大都交給公立的殯儀館來進行,著重的面向不太一樣(葉圳轍,2003)。這裡出現一個弔詭的現象,既然中央政府知道民間注重的層面在於殯葬禮俗,卻反而鮮少對這個部份採取確實治理的態度,僅是提出「殯葬改革」、「殯葬專業化」等此類的喊話,因此在民間方面,有關於喪葬儀式的論述,便呈現出多且繁雜,可說是百家爭鳴的情況。
但其大部分都認為台灣的喪葬禮俗,是淵源於周禮,原屬儒教禮儀,惟後來融入道教、佛教等教派禮儀,形成一種很特殊之禮俗,台灣喪葬禮俗亦受此影響。其中最早對於台灣民間傳統喪葬儀節研究提出架構者為徐福全(1999),他從《禮記》、《儀禮》等書來探討喪葬禮俗,發現春秋時代的儒家喪葬思想中早已有,「初死之禮」、「停柩之禮」、「埋葬之禮」、「葬後之禮」四種觀念出現,並依台灣七十年代現況擬出一套喪禮流程架構。而陳瑞隆(1997)則針對這些喪葬流程,更近一步探討台灣喪葬禮俗源由,內文關於儀式的流程、內容與意義探討都極為詳細。因此研究者依據徐福全、陳瑞隆與鄒輝堂(2003)對於喪葬儀式的研究,做一個表格(參件附錄),這表格並非是為了呈現出一個標準,而是為了進入田野了解儀式變遷何在時?提供一個調查的立基點。
從上面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確定,政府對於儀式是採取一種「治理」的態度。李丁讚、吳介民(2005)曾對於「治理」進行討論,從Weber以為,原本披在人們身上的那件物質利益的計算和考量的薄紗,卻成為束縛我們的「鐵之牢籠」開始討論,接著帶到Foucault所談的「治理性」。導出,所謂的治理,其實就是發明物件、機制、或設計,並讓這些物件緊緊控制我們的身體與行為。只有當統治者能設計出一個具體的機制(物件)來掌控並牽引一個人的身體時,治理才真正出現。治理,就是用一種正確的方式來擺置「物」,不是為了要達成「共善」,而是為了達到一種「方便」的目的。而最高的目的是「利」,是「富足安樂」,而不是「仁義」或「道德」。因此我們可以發現,在儀式在治理下,儀式活動的目的已經不一樣了。這時,儀式的變遷是如何的發展?新的儀式如何被創造出來呢?民間與政府的角色間,是透過何種互動決定了儀式的發展?這是本研究最核心的問題意識。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方法與策略
承上所述,可將上文的討論依研究目的分為兩個部份來看,文獻回顧的前兩節是屬於組織結構的分析;而第三節則是針對儀式的變遷有較多的探討。因此本研究策略會依著這兩個部份來進行。
第一部份:在處理組織架構問題之前,先依殯葬的經營模式分為傳統經營與企業經營兩類來進行訪談以獲取資料。由於研究者對於傳統經營模式較為熟悉,加上又有預訪田野的資料,所以在文獻回顧時曾試著擬出其組織架構圖,但其中的互動模式仍略顯粗糙,所以會著重於了解傳統經營模式分工結構是如何形成的、以及比此的合作模式為何。例如傳統業者合作的花店、樂隊、人力資源等對象,都是固定的嗎?還是有其他多種選擇?選擇的依據為何?配合的樂隊是找一組「樂隊」還是找一位「樂隊負責人」,由這位負責人來調派樂隊?這些其中的詳細互動模式還有待釐清。
而企業經營的部份,則是先從搜集公司的組織架構資料來著手,透過訪談來取得內部的組織架構資料。來初步了解公司內部的分工情形,以及公司本身的服務項目有哪些?外包的項目又有哪些?這些項目外包的原因?藉此可以對傳統經營與企業經營間的外包模式進行分析比較,也更能看清楚公司內部分工模式的輪廓。並進一步了解服務的內容與相關情況資料,例如服務的範圍、服務成員的人數、遇到旺季時員工足以應付嗎?
第二部份:在這裡要開始處理儀式變遷的問題,而這部份的資料蒐集方式主要是以訪談配合參與觀察來取得,透過訪談來了解,這些實際操作喪葬禮儀的執行者(待下一節再來界定有哪些執行者),認為在傳統喪葬禮俗中,有哪儀式對現今而言算是「喪禮陋俗」,原因為何?此外也會針對傳統經營與企業經營者對員工的儀式訓練與運作情形,進一步了解。例如,如何訓練員工關於喪禮儀式的知識與技能?訓練過程或實際運作時,是否會參考國民禮儀範例中有關喪禮的範例來進行?以及一場葬禮中的儀式類型是如決定?藉此希望能對不同角色間,是透過何種互動決定了儀式的發展,有進一步的了解。
而參與觀察有助於研究者窺見儀式運作流程的全貌。而前文曾針對儀式的流程與內容所做的表格,透過觀察目前實際實行的儀式,來了解實際情況與表格中的儀式內容有哪些差異。而這個表格也可以為之後的研究訪談提供一個立基點,可以依這個表格來詢問,這些實際操作喪葬禮儀的執行者究竟有哪些與現實情況不符。因此可以獲得觀察與訪談兩種資料,有助於在進行分析,過去的喪葬儀式和現今的喪葬儀式有哪些改變時的比較依據。
最後則是要了解傳統經營者與企業經營者,與殯葬仲介業者(又稱人力資源或人資)的配合情況。透過訪談的方式,看看這兩種模式的經營者是否聽過人資這個新產業、是否有和人資合作過的經驗、與人資合作的時機為何、以及有哪些服務項目會讓人資來負責。藉此來了解殯葬仲介業者在這兩種經營模式間,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主要研究對象為嘉義地區的殯葬業者為主,研究者將藉由隨同殯葬業者所承接的案子,進而觀察目前嘉義地區的殯葬業工作服務內容、不同工作團隊的合作關係;此外,在隨同訪視的期間,研究者對於殯葬業者的基本認識先採用參與觀察模式進行初步的資料蒐集,依訪視的情況而定,所蒐集得到的資料可增進研究者對場域與研究對象的認識與瞭解,以利於下一步的訪談來進行本研究的資料蒐集。而研究場域的介入問題,研究者將透過大學時期實習時所建立的人脈關係來進入場域,並聯繫目前正就業於殯葬市場的學長姊,以尋求引介。
基於前文將研究目的分成兩部分來處裡,這裡要處理研究對象的問題也依其分成兩部份。
第一部份是組織架構的問題,傳統經營模式主要是以找業者為主,因為這型多半是一人公司,業者既是老闆也是員工。而企業經營模式則主要是以較資深的禮儀師為訪談對象,資深的禮儀師較能掌握公司的全貌。
第二部份是儀式變遷的問題,前文提到的實際操作喪葬禮儀的執行者,主要是包括傳統業者(葬儀社)、企業型業者(禮儀公司)、宗教團體(法鼓山、佛光山)。因為台灣目前的喪禮儀式的承辦單位不脫這三類,透過研究者自擬的儀式表格,來跟這三類實際操作喪葬禮儀的執行者來比較,相信會有不少新發現。
其研究對象依序的分類,如下表:
表1研究對象分類表
深度訪談
深度訪談
第一部份
(組織架構)
葬儀社(業者)
第二部份
(儀式變遷)
葬儀社(業者)
禮儀公司(禮儀師)
禮儀公司(禮儀師)
宗教團體(法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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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項目
儀式內容說明
搬舖
病人危急往生之前,子孫將病人移往大廳,男右女左,以示壽終正寢。
舉哀
病人一旦斷氣死亡,依俗須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
報喪
報外祖
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白」。
哭路頭
出嫁女聞耗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淒洌,俗稱「哭路頭」。
買壽板
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
放板
運棺到喪家,俗稱「放板」。
帷堂
惟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目的在隔開內外。
守舖/驚貓
親人死後,子孫哀慟不忍,必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稱為「守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弔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拜腳尾飯
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露天炊煮),用大碗盛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
擇日/辦理死亡
登記
喪事重忌諱,入木(大殮)、轉柩、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然後才看墓地,後再看出殯之時日。家屬持死亡證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始能入殮。
接棺
壽板運到離喪宅幾十公尺遠時要暫停,孝男等穿孝服哀號來跪接,俗稱「接板」。
入殮
乞水
接棺後隨即乞水,子孫全部穿孝服往大圳溝或河川,為首帶瓦缽、香、四方金、兩枚硬幣、抵水濱,燒香向水神禱告因某人去世,向水神乞水以便沐浴、舀水,不可逆流,尤忌重舀。
沐浴淨身
乞水返家,旋即舉行沐浴沐浴,由長子或「土公」以白布沾乞自河川之水,由頭到腳做一比畫,比畫時「土公」須唸吉利話。
剃頭
為亡者潔身理容,多為凌空比畫而已。
換壽衣
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壽衣算層而不算件,上衣通是六件七層,褲子二件至三件。
口含
臺人之俗所含之物或金或銀或珠等,而以紅紙包錢幣含於口者為多。
死者枕三角形
古例
藍巾覆死者面
古例
收烏
蓋棺之儀式謂之收烏。
辭生
見死者容貌最後一次之祭奠,也是死者辭別「生人」階段最後一次祭奠,故名「辭生」。須準備六至十二碗食碗,陳於死者面前,長子站在竹椅子,餘人跪於屍旁,由道士或土公用竹筷代死者夾菜每夾一道便唸一道吉利話。
放手尾錢
把預放在死者衣袋內的硬幣分給子孫,每人一枚,象徵死者愛護子孫,留下財產分給眾子孫,另一方面也象徵著責任之傳承。
割
古例
大小斂及陪葬物
大殮即將屍身置入棺內之稱。通常人嚥氣後廿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下墊棺蓆上蓋水被,加枕(中白兩旁紅內裝銀紙、狗毛、雞毛之菱角枕,表示雞啼狗吠死者才能知晨昏),庫錢、生前物品、過山褲及桃枝等。
封棺
屍體安置好後,固定不會移動,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蓋封釘,父喪由「族長」主釘,母喪由「母舅」主釘,謂之「封釘」。
停柩
如隔三天以上才出葬,停柩在堂,等待出殯,則須「打桶」以防臭味溢出。
佈置
禮堂
併腳尾物
打桶後要將腳尾飯,腳尾紙等移走,俗稱「拼腳尾物」。
捧飯
自入木起每天要捧飯,有人捧三餐,有人捧二餐,早、晚要捧水供亡親洗手面、洗腳手。
掛喜喪燈
一般家庭在廳堂上懸掛兩盞喜燈。遇喪事加兩盞喪燈。喜喪燈之懸掛目的乃在分別1.停柩在堂 2.出殯後。
守靈
出殯前子孫須在靈幃守靈,夜間則在柩旁敷蓆而眠,俗稱「睏棺腳」。
宗教
法事
做功
課
回西方
道士做法事薦亡靈往西方極樂世界。
豎魂帛
立魂帛以依其神,並於其上書名諱及及生卒年日月。魂帛、魂幡等即委請道士僧尼製作書寫。
開魂路
為亡者開導所需經過之關門,自收殮時歷七日開魂路。
圍庫銀
亡者生前對坤府化形司的庫官借錢在世時如無還者,死後孝子需代還。自接棺起自做七及尾日均有圍庫錢儀式。
做七
「頭七」由兒子辦理,「二七」為小七,「三七」係出嫁女兒負責,「四七」也是小七,「五七」為出嫁孫女祭祀,「六七」也是小七,「七七」又稱「滿七」或「圓七」由兒子辦理有始有終,功德圓滿。
轉柩
一般由宗教師(道佛人員)指揮,並由抬柩人員抬之,視喪家場地大小而有三種方式:(1)直接將靈柩移至禮堂靈案內。(2)移柩至禮堂靈幃之後面。(3)若禮堂空間狹小無處可放,則只由抬柩者輕輕移動一下象徵移柩。
擺祭
奠弔之時陳列方桌供擺牲禮及米酒。
家祭
依「國民禮儀範例」第四十八條:家奠在出殯前行之,通常以二十分鐘至四十分鐘為宜。
公祭
「國民禮儀範例」第四十九條:親友奠弔應向遺像或靈位行禮,並向其家屬致唁,團體拜奠得參照第四十八條所定之儀式辦理,親友行禮時,家屬於案側答禮。
起柴頭
道僧燒紙讀經後引柩稱為起柴頭。
弔祭
親族朋友不克前來祭拜,以宣讀方式為之。
奠酒
備牲禮、米酒以祭奠。
封棺/安釘禮
因入殮當天族長或母舅未必到場,乃直接由棺木店仵作為之,而於出殯日另外再安排一場「安釘禮」,請族長或母舅執斧點釘。
旋棺
在道士及鐃鈸的前導下,孝男持旛家眷跟在後面繞棺三匝以示不捨。
絞棺
由抬柩工人上前裝置大龍於柩上,用大麻繩綑縛固定。
哭棺柴頭
發引時孝男女分跪靈柩兩旁哀哭。
啟靈
絞柩完畢,將「蜈蚣腳」與槓桿均銜接好,以八人∼十二人或十六人、廿四人抬起,另一人立即將「柩凳」踢翻或提走,謂之「啟靈」。
清掃
靈柩抬出廳堂後,家屬用腳踢倒承放棺柩之二張木椅,並潑水。於地上,然後請一福壽雙全的婦人來幫忙打掃。
發引
請棺吉時一到,道僧誦經在前引路,抬棺者將靈柩抬出廳堂。
出殯行列
依國民禮儀範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出殯行列為前導(標明○○○○○之喪)、儀仗(不用儀仗者略)、樂隊(應用國民禮儀樂曲)、遺像、靈柩、靈位、重服親屬、親屬、送殯者。
辭客
出殯行列啟靈一段路後,應擇適當地點讓靈車暫停,家族子孫向後轉,向送殯親友跪下或鞠躬,並婉辭他們請留步,叫做「辭客」,孝春俟長輩牽起始能繼續前進。
安葬
靈柩到達墓地,置於壙旁,子孫於柩前再次舉哀。
落葬
依據擇日師所擇時辰將靈柩小心移下去,靈柩下窆。
放栓
於下葬之前必須請仵工將柩尾一塊小木塞打掉,使空氣能夠流入,屍水流出,以便肉身腐化,俗稱「放栓」。
祀后土
掩土成墳,立墓碑及墓桌後,立后土,然後進行祀后土,祀后土多半由宗教師或地理師指導喪家子孫進行。
撒五穀
孝男將五穀撒在墳上,撒五穀時道士須唸吉祥話,子孫回應「有哦﹗」
點主
祀后土後乃行點主禮,現在點主,大部分改為由道士,僧尼或地理師在墓地舉行儀式時,順便點一個形式。
祭墓禮
點主禮成,乃行祭墓禮,將神主(魂帛)置於墳上,子孫一人持黑傘遮之,墓前供五味碗、發粿、飯、酒、銀紙等,宗教師舉行簡單之唸經儀式,子孫及所有送葬者,皆至墓前燃香拜墓。接著由地理師(或由宗教師兼代)舉行呼龍儀式,意謂此墓風水極佳,具有龍氣,可佑子秀孫賢。
返主
靈柩安葬完畢送葬行列自墓地將神主牌位迎返供奉。
安靈
設靈棹排香案遺像,供物(祭品)等,如有做靈厝時也置放之。
喪宴
返主之後喪家會準備簡單宴席招待幫忙料理喪事之親友表示感謝。
巡山
安葬之翌日或數日後,孝眷至墓地查看墳墓有無異狀,稱之為「巡山」。
守制
過節
清明節祭祖掃墓
喪事對喪事相煞
一個家內或同時辦理二件喪事,或一年內重喪者,俗以為凶煞極重,所以有草人之喪,將所紮之草人在重喪`殯葬行列中僱人捧持草人及供祭之物,行至村外棄置於路上,以此權充三喪,藉此排除三喪之可能性。
新春時節死亡
新春期間不辦喪事。
逝世於外
在外逝世之人其遺體不能運進家中。
做旬
依古例做完滿七之後繼續做四旬,拜祭四位判官。
做百日
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所做之祭祀,應舉哀,稱「做百日」。
做對年
逝世一週年所做的祭祀,應舉哀,稱「做對年」。
脫孝
孫輩帶孝一年,對年日脫孝,換紅毛線帶三日後即除去。
除靈
除靈意日期各地不一,有滿七者行之,亦有百日除靈者,更有出葬日回來即行除靈,稱清氣靈。
合爐
即把魂帛燒掉並將其名字寫在祖先牌位上,將爐灰取一小部分至祖先香爐中,叫「合爐」。今改為對年後選擇一吉日為之,有的甚至在「對年」當天行之。
拾金
「撿金」本為古代幾個少數民族及地區所特有的現象,台灣由於移民社會的特性,加上氣候等因素,葬後若干年開棺洗骨,將骨骸另裝在一只陶甕中,安奉於納骨塔。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近年來,台灣的殯葬產業正處於一個改革階段,破除一切以迷信、鋪張浪費方式的習俗,取而代之是以制式化、簡潔隆重的喪葬禮儀和哀悼形式。殯葬產業不再是忌諱不可碰觸的,漸漸轉變成大家所能接受的新興行業。這無非代表著殯葬業於社會上的形象已有所改變,以往被認為是避諱的工作,現在有了火紅年薪;以往被認為是卑微的工作,現在卻成新興熱門行業。
推動殯葬禮儀專業化,台北市殯葬處又有新招數;殯葬處將於4月同時破天荒舉辦「遺體化妝」及「示範奠禮」選拔大賽。…為了提升遺體化妝服務的專業品質、鼓勵菁英從業人員吸收專業技能…。(自由時報2006-02-22)
高縣甲仙鄉代副主席范姮枝常需協助鄉民身後事、七年級生劉育玲為了協助夫家事業,不約而同參加勞委會委託大仁科技大學開辦的「喪禮服務員訓練班」,…殯葬業吸引越來越多年輕人投入,…二十八位學員中,最年長五十四歲,七年級生則有十位。二十三歲的劉育玲結婚四個月,夫家在內埔鄉經營殯葬業,為了培養專業能力而報名上課,她說,企業化的生命禮儀公司多少對傳統殯葬業造成壓力,因此多角化經營已成趨勢,夫家除了本業,還與花藝公司結合提供式場藝術花,有的喪禮光是藝術花就需三萬元以上,未來專業化服務更是不可缺。(自由時報 2007-08-30 )
由以上新聞可以看出,相對於企業化經營的禮儀公司出現後,引領了一股改革風潮,使的政府開始努力要以再教育的方式把殯葬業導向專業化、制度化與確保服務品質,而且不難發現參與訓練的學員多半是家族式傳統經營模式的殯葬業者,年齡層也有年輕化的趨勢。這些企業化經營的禮儀公司,初期多半是以銷售納骨塔位和墓地起家,直到納骨塔及墓地的預售,達到市場飽和且呈現供過於求的狀況後,業者為了減輕龐大的管理費用,並同時提高納骨塔位和墓地的使用率,因此業者便開始將相關產業做垂直整合,涉入殯葬禮儀服務的行列中。也使的這一種現象為傳統殯葬業帶來企業化、專業化經營新思維模式,甚至也從國外引進「往生契約」的經營方式等等,另外挾著龐大的資金、知識份子的投入和專業化的服務體系,台灣殯葬服務業之型態也逐漸開始轉變。本研究主要處理的議題就是近年來殯葬服務業經營型態的轉變及其背後的成因。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在大型集團投入殯葬業市場以前,殯葬從業人員的人數並不多,經營模式多半是以跑單幫與傳統經營兩類。前者多屬兼差性質,大多由棺木店、彩帛店、道士、地理師、造墓商等與殯葬相關下游廠商以跑單幫方式經營;後者則是由這些殯葬相關下游廠商轉型成立的傳統型公司,員工人數多半是由家庭成員組成,如夫妻檔、父子檔,規模不大。但如今殯葬產業的經營模式漸漸在轉變,有部分業者開始企業化經營,也因而對傳統經營有所影響。傳統經營與企業化經營在其人員的訓練制度上大有不同,企業型的殯葬事業擁有充足的人力與物力,所以企業型的殯葬從業人員只需要學習制式或單一項目的工作內容,不同流程有不同的分工各司其職,反觀傳統經營的殯葬事業,因為人力與物力的不足,加上沒有一套很明確的養成體制,專業的養成依靠的是直接投入職場第一線邊做邊學所習得的,所以分工也較不明顯往往是由一人擔任多職。傳統殯葬業的組成主要以家族或師徒為模式,來從事與進行殯葬的服務,因此傳統的殯葬分工是以家族的合作,或以師徒的方式進行。然而,現今殯葬業已經走向企業化,即以公司為主要核心並發展出下游的協力廠體系,非再以傳統的家族合作、分工的方式來進行,因此,研究者的主要思索的問題即在於現代的殯葬業的分工是如何發展以及如何進行分工。
資本主義商業邏輯亦告訴我們,獨特性的創造往往即是經濟價值的創造,而消費者總是在產品的獨特性與品質之間進行比較與選擇。而受到現代性的影響,傳統經營模式有漸受到企業化經營模式影響的趨勢。在傳統經營模式較多是遵循古禮來進行喪葬流程,企業化營模式的主要訴求則是以較簡單、創新或依家屬要求的形式來進行。此外除了這兩種劃分外,因為城鄉差距的問題,都市與鄉村的殯葬型態也有所不同,傳統業者在鄉村中是較佔有優勢的,畢竟鄉村地區殯葬形式仍以傳統禮俗為主流,使得企業經營型態要在鄉村中生存必須轉變其經營模式。而在這轉變過程中研究者發現出現了一種新型態的「殯葬仲介業者」的出現。因為企業型態的公司作業流程及設備的一致化都來自母公司,卻因為當地人的觀念及傳統習俗導致這一貫的作業流程必須有所變動,加上企業型公司在鄉村地區駐守的人員是從外地派來的且為數不多,因此在業務量過大之際,便必須要靠著仲介業者的協助,除了補充人力資源的不足外也可提供在地的殯葬習俗資訊。此外也有許多傳統殯葬業者為了降低人事成本,所以在人力資源上多半仰賴殯葬仲介業者來支援,不僅不需僱用長期的職員,而且也不用擔心淡旺季時,人力不足或過多的情形。而殯葬仲介業者在傳統與現代公司的分工模式中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呢?由誰來擔任?亦是本研究所關心的問題。
而在初步的田野訪談中一位殯葬業者表示,在一場完整的喪禮中殯葬仲介業者可以賺取的利潤約在30%左右,主要是在告別式時擔任流程和儀式的引導,而有些發展較為臻致的仲介業者甚至可以辦理完一場完整的喪禮。因此殯葬仲介業者在「儀式」上具有相當的主導地位。舉個例子來說,一般喪禮的告別式都會有「禮生」來引導祭拜的儀式流程,研究者也曾參與禮生的養成過程,從基本的手勢、吉祥語到祭拜儀式的程序皆是由殯葬仲介業者所傳授。而研究者曾因一時好奇問業者這些儀式是從何習得的,他則回答說:「有樣學樣,沒樣自己想。」甚至他還說:「北部的手勢都沒有我想的這麼漂亮,我這種比較符合現代化。」從這裡可以看出殯葬仲介業者他正扮演著「儀式生產者」的角色。另外還有一些較為現代人詬病的儀式像是五子哭墓、白女孝琴等,也是常被以不符合現代化為由而逐漸沒落。因此這裡不禁令人想要問,殯葬業的「現代化」是如何被建構著?殯葬業變遷背後的論述理由為何?變遷背後的原因又是什麼?
整理上述,以下為主要研究問題。
1. 傳統的分工模式轉為現代的分工模式,其變遷受於哪些的因素?兩者於都會區與鄉村間的分工形式是如何交互影響?而仲介業者在這之間又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2. 殯葬儀式的變遷背後的因素是什麼?是否有某些關鍵角色決定了儀式的轉變?或這些角色間,如消費者(喪家)或政府單位,是透過何種互動決定了儀式的發展?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台灣殯葬產業經營模式概況
台灣地區自民國五十年代之後,由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因素,人口逐漸集中到各大都會區,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是日趨複雜,而人情亦變得更為淡薄,加上外來文化、自然環境、社會制度的衝擊和改變,因此在禮俗及文化上亦呈現出多樣化和異質性的特色,甚至促使了殯葬服務逐漸演變成專業分工的服務產業,脫離以往由地方耆老、鄉里親族集體完成的喪禮轉成另一種新的型態,而其過程可以概略的分成三個階段來探討。
第一階段:台灣地區殯葬服務在民國六十年前,在喪葬儀式的規劃上是由地方仕紳耆老來負責設計及掌控整個喪禮的進行,在執行面上,則是由當地的業者或宗教從業人員來負責,例如,棺木店提供棺木、采帛店提供殯葬用品、道士負責誦經作法事等等,這些人只負責單一業務,其他喪禮上的事務都由鄉里親族來協力完成,以一種建築在鄉里、親族情感上的互動模式來完成喪禮(李慧仁,2000)。此外在傳統的老社區,死亡事件發生後,都會有一些人員主動幫忙,這些主動協助的人往往只是在出殯後獲得白布一條。以前家裡有棚布的帶棚布,碗筷自己帶,連桌子、椅子都寫上名子後拿出來一起用,喪事結束後再自行取回(徐福全,1999)。這呈現出一套傳統的社會網絡。
第二階段:但是隨著台灣社會結構的改變,職業和人口居住型態都不同於過往,連帶的這種建立於血緣、鄰居、好友等相識關係的資源的交換社會網絡漸漸式微。過去並沒有清楚的分工,但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傳統的道士、地理師、土公仔、棺木店、禮生、墳墓營造者等殯葬相關行業,彼此間開始結合成喪禮的實際運作群體,成為典型的傳統型業者。而這些傳統型業者殯葬相關下游廠商轉型而來,轉型成功者會發展成為家族式傳統經營模式,沒有轉型的則形成了跑單幫的經營模式,多半是由殯葬相關下游廠商來兼職。跑單幫他們沒有公司登記、不必繳稅、沒有員工,也無營業場所幾乎由一人扮演所有角色(陳繼成,2003)。
第三階段:而隨著都市化之後,喪家平日忌談喪葬儀節,對於喪葬事務一無所知,只好委託葬儀社包辦處裡,使得這些傳統經營模式的並葬業者,於民國六十年代以後到九十年代企業化經營模式出現以前曾經風靡一時。九十年代後企業化經營模式引進國外一種新概念,於西元1977年時,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經營墓園的史都華公司(Stewart Enterprise)和從事殯儀服務業的史可恩家族(Schone Family)做了結合。而合併的原因是因為殯葬業者察覺到喪家常常為了一個葬禮,必須與葬儀社、火化場、墓園、花店等廠商,分別去接洽與商談,如此費事費時,對於喪親的家屬真是一種折磨,因此開始有了「殯」、「葬」業合併發展的公司出現(李慧仁,2000)。而目前台灣在企業經營模式的殯葬公司出現後,其資本額愈來愈大,組織分工亦愈來愈細。企業型公司,其無論內部管理、服務與收費等均較傳統型公司之品質為佳,傳統型公司業者漸漸向企業型公司學習,整個產業呈現出傳統經營過渡到企業化經營的狀態。
第二節 傳統與企業經營模式的分工
一、傳統經營模式的分工
社會網絡理論指的是人與人之間的接觸所形成的社會關係,個人所認定互有親密關係的人形成社會網絡的結構,其結構可解釋個人的社會行為。依據Knoke與Kuklinski(1982)認為,社會網絡可定義為一組連接著一組個體(人、團體、事、物)的社會關係;在網絡分析圖上,這些個體即節點,這些關係用連接著點的線來代表,即社會網絡。也就是說:社會網絡所指的是社會關係,而非社會關係所連接的個體(黃毅志,2002)。社會網路是一組演員及一套讓演員組合在一起的關係所構成。演員可以是個別性的,也可以是一個集合單位元,諸如部門、組織、或家庭。關鍵在於演員們彼此交換資源並將之聯結在一社會網絡中。這些資源可能包括資料、資訊、財貨、社會支持、或財務支持。每種資源交換都是一種社會網絡關係,而維繫此種關係的個體都可稱為維繫一種聯結點每個聯結點的強弱端賴所交換資源的數目及類型、交換頻率、及彼此間交換的私密性而定強弱而定。
而House等人(1988)也指出,社會網絡可分為結構與過程兩個部分。就結構來說,可包括社會整合與網絡結構兩部分。社會整合,是指社會關係的存在或數量,也就是所接觸的個體總數或是頻率;網絡結構,是指社會關係的結構特性,這些結構特性包括了互惠性(個體間是否有良好的雙向關係)、持久性(關係存在的時間長短)、密度(指各網絡成員彼此關係的緊密程度)、同質性(指個體與其網絡成員,在性別、年齡、教育、職業等特質上是否相同)等。就過程來說,上述的結構會透過三種過程,來對心理健康產生影響,這三種過程是社會支持、關係的強求和衝突、社會規範或社會控制。社會支持,是指社會關係的正向品質,並且要有實際的行動,這種支持可能是情感性的、工具性的或訊息性的;關係的強求和衝突,是指社會關係是負向的或衝突的;社會規範或社會控制,是指社會關係所具有的規範性作用或控制性作用(賴威岑,2002)。傳統經營模式與跑單幫的殯葬業者,兩者的分工模式其實有幾分相似,最大的差別於品質的保證,因為跑單幫多屬兼差性質,較容易擺脫許多社會規範或是行規,但這也是跑單幫形式之所以消失的主因。而家族式傳統經營的業者,於血緣、情感上的連結較強,也極為重視互惠性,相對的彼此間的合作關係也會較為持久。
而這種傳統經營模式分工的結構,可以下圖來說明:
傳統經營業者
搭棚
樂隊
地理師
人力資源
司儀
誦經法師
鮮花店
道士
棺木店
彩帛店
電子花車
圖 1 傳統經營模式分工的結構
傳統經營業者透過自己的社會網絡,依不同的工作內容、時間與地點,找尋配合的工作單位。如在搭設靈堂時需要搭設遮雨棚,傳統經營者便會找搭棚的廠商來負責,而搭棚廠商與傳統經營者並非是上下游的合作關係,搭棚廠商自己也是一家獨立的公司,也會接其他葬儀社、喜宴、園遊會等的搭棚工作。而這種透過社會網絡所建立起來的分工結構,其實非常類似所謂的外包制度,因此以下我們便試著從分工的觀點來看這種外包制度。陳介玄(1994)曾對台灣中小企業的協力網絡進行研究,研究結果發現台灣的中小企業之所以能夠在1966年之後發展成為主要的出口主力,是由於這些中小企業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形成緊密的生產協力網絡,透過生產協力網絡累積了大量得資本。此外生產協力網絡不只是企業間的網絡組合,而是包含了廠商、產業部門之間、社會部門之間,乃至於國際間的資源可轉移性。透過資源與資訊的迅速流通移轉,使國內中小企業的經貿交流以直接出口的「產銷合一」為主,「產銷分立」為輔的網絡系統。並將這些中小企業的協力組合分為四類:內包型代工廠、外包型代工廠、平行協力生產關係與平行的產銷合作關係。而謝國雄(1991)則認為,如果單以「垂直」或「水平」來分類,容易忽略廠內與外包流程的結合型態,認為這種結合型態的類型應再加以釐清。於是提出以外發的生產步驟(部份或全部)與外發的工作量(平行或窮盡)的一種新的判准分類方式,並更細緻的羅列出了八種外包流程安排(圖2)。
部份或是全部
流程外發
外發的工作量
單一步驟外發
(部分)
二個或是二個以上但不是全部的步驟外發
(部分)
所有步驟全部外發(全部)
全部的工作量外發(窮盡)──────A
部分的工作量外發(平行)──────B
在所有外發步驟中,所有
工作量全部外發(窮盡)───────C
在所有外發步驟中,只有
部分工作量外發(平行)───────D
某一外發步驟中的工作量
全部外發,而其餘步驟中
則只有部分工作量外發
(平行+窮盡) ───────────E
所有的外發步驟中的工作量
全部外發(窮盡) ──────────F
所有的步驟中的工作量部
分外發(平行) ───────────G
部分外發步驟中的全部的
工作量都外發,而其餘的
外發步驟則是部分的工作
量外發──────────────H
圖2 外包流程的八種安排
因此由上圖來看,傳統殯葬業經營模式較類似於C、D或E型,傳統經營業者多半會以「社」來成立,而「社」相較於「公司」其資本額與規模也相對較小。早期殯葬業所謂的「跑單幫」,則較類似於F、G或H型,接案者透過所有步驟全部外發的方式來進行。在研究者初步預訪的結果發現,傳統經營業者並不會想要去整合相關產業單位,於是便透過步驟外發(部份)的模式來進行,業者本身只需要負責接案、規劃喪禮形式、安排喪禮流程、進行部份的步驟即可。而這是促成多樣化相關產業單位興起的一個前提,更是殯葬仲介業者產生的主因。
二、企業化經營模式的發展
就現代性的反思而言,文化、個體、總體之間已經產生了不同的連結與共視,對傳統文化與現代性之間的選擇地帶更為模糊,也帶來更多元的可能性。現代化社會的各項產業逐漸轉變專業化、分工化、透明化與企業化,生死現象的重要產業要角,殯葬業也不可避免的必須面對資本主義及現代化過程。然而,對於相關的專業理解也越來越貧乏,也因此許多事務必須寄託在業者的專業素養。
而在台灣,企業化公司的分工之初在於殯葬邁向一元化服務,也就是集合現代化的喪葬服務設施,除了基本的喪葬儀式外從殯儀館、納骨塔到墓地一應俱全(曹聖宏,2004)。在現代性的影響下,傳統的殯葬禮儀中,有許多就有的觀念及習俗也日亦由繁趨減,對於往生者的喪葬祭拜也不如過往的繁瑣,許多傳統的孝女白琴、電子花車、清涼秀等,在都會地區早已不見蹤跡。黃昭瑾(2001)曾透過華人鄉村社會裡傳統的合院空間形式與日常生活的展演過程發現,台灣傳統鄉村社會裡所具有的鄉村性主要有三:親族情味的關懷氛圍、群我序位的公共特性以及永續定居的人文生態特性。其與沃思(L.Wirth, 1983)所形容的都市社會本質特性:傳統血緣親屬關係的重要性減少,並代之以工具性、表面性與暫時性的社會關係形式,有著明顯的差異。所以企業化經營模式較適合於都市地區,因為都市社會本質的特性非常適合企業化分工形式的發展,相反的,在台灣的鄉村或較偏遠地區仍然保有許多當地的傳統習俗,而且傳統血緣親屬關係的連結依然很強,企業化的分工有時會與親屬關係的分工重疊,甚至會有企業化的分工所無法顧及的部份須靠親屬關係的分工來彌補,在此便顯現出企業化經營模式在面對城鄉差距時所浮現出的問題。
此外企業化經營的最終目的無非是為了謀取最大的報酬,一但文化開始產業化以後隨之而來便是商業化,文化商業化是將資本家設定的單一商品塞給多元異質的顧客,因此如何讓多元的顧客接受單一商品便成為殯葬公司所要面對的主要問題。在全球化的趨勢之下,許多跨國殯葬公司開始正式走向全球化也遇到類似的問題。各地皆擁有固有的文化、傳統以及不同的死亡處理方式,因此文化差異和傳統便造成為外國人進入他國殯葬市場的兩大障礙。但是,併購他國業者卻是順利克服了這兩大障礙。以SCI(Service Corporation International) 為例。它設於美國,效法麥當勞連鎖經營的管理方式,逐漸買下經過挑選的一些殯儀公司、墓園、花店及火葬場等。它於1990年代即接手法國及英國最大的連鎖公司。1998年在全世界20個國家擁有3000多個服務據點,400多座墓園及約200間火葬場。在美國的殯葬服務有11%,英國有14%,澳洲有25%,法國有28%是由SCI負責的(王士峰,2006)。因此,無論是文化的差異或是城鄉差距的問題,的確企業化經營的殯葬公司造成了阻礙,但它們展現了它們的適應性透過各地殯葬仲介業者的彌補,以及管理模式的併購策略來克服。
另外來有一現象值得一提,近年來除了禮儀公司的出現外,還有一支有規模經營喪葬服務的行動者,就是部份的宗教團體。而國內各佛教團體對於喪葬儀式的參與一直相當積極,因此本文將選訂佛教的喪葬儀式作為田野觀察對象。由於宗教團體不以營利為目的,所以經營方式和一般禮儀公司也會有策略上的差異,因此本文也將要進一步比較觀察其差別。
第三節 儀式的「治理」與儀式的變遷
按理而說喪葬儀式的存在也應是基於人們對於死後世界觀的信仰而存在,然而在現代性的影響下,這種共生關係有些微的變化。瞿海源(1997)在分析現代化與民間信仰的關係時指出,世俗教育的普及化,創造了更多的無宗教信仰者,也降低了民間信仰的比例。都市化也有同樣的效果,讓無信仰者增加,民間信仰者減少。世俗化與都市化交叉檢驗的結果是:在城市的高教育者,信奉民間宗教的比例最低,比低教育者少了26%,城鎮地區次之,少了14%,鄉村地區的高教育者與低教育者幾乎一樣,只少了4%。從這裡可以看出,城市地區的高教育者比鄉村地區的高教育者較易產生無宗教信仰的現象。而這也顯示了現代化對於傳統民間信仰所帶來的衝擊,因信仰程度的降低所以對於儀式的實踐也相對降低,開始以理性的態度去面對舊有的傳統儀式,甚至去思考其意義與存在的必要性問題。而吳蓮進(1986)的研究也認為,由於在世俗化、工業化、都市化的過程中,台灣人的民間信仰強度減弱了。其研究也發現,受過教育者、非農業經營者、與都市地區的居民,比沒受過教育者、農業經營者、與鄉村或城鎮地區的民眾,更容易不信奉、或不實踐民間宗教。而這裡所指的民間宗教信奉行為包括了:祭拜家中奉祀的神明;崇拜祖先;選擇陰、陽宅時勘定風水。過去瞿海源、吳蓮進等人的研究,都只是從需求的觀點,來探討現代化如何促進世俗化、都市化與工業化,進而降低人們對宗教的需求。後來李丁讚、吳介民(2005)的研究則是從供給面的視角來切入,以宗教治理為基礎進而去探討宗教行動者是如何透過各種儀式的發明,主動地去操弄人們的身體和行為模式,藉以增加信眾的人數提升廟宇的地位和聲望。而本研究則是要從人與人互動的角度,探討各種儀式的發明是如何實踐於生活中。如果供給者單方面的提供新儀式,需求者不見得便會照單全收,而這過程中不同的角色間,如殯葬業者、殯葬仲介業者、道士與喪者家屬等,彼此是如何的互動,對於一個新儀式是否被實踐,勢必佔有很大的影響因素。
昔日,由於傳統農業社會的結構穩定,風氣樸實,所以無論是在人口的遷移、或行業的變動上,均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因此一些具有傳統倫理色彩的固有禮俗和儀節,便成為當時人們所看重或遵循的規範,在維繫傳統社會價值與社會秩序等各方面均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和價值。如今雖然許多傳統的禮俗和儀節,受到現代性的影響漸漸受到漠視,但近年來政府除了製定法令外,內政部為了鼓勵並結合民間團體,特別訂定「推動禮制研究及倡導國民禮儀活動補助計畫」,加強禮制研究及推動倡導國民禮儀,以弘揚尚禮精神,建立優質社會環境,提昇生活品質。
早期台灣地區的殯葬管理法令,政府主要是從公共衛生和環境影響的角度來制定政策,自民國二十五年公布之「公墓暫行條例」、民國七十二年公布「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公墓暫行條例」;民國七十五年頒佈「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九日公布「殯葬管理條例」廢止「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發佈「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皆屬之。對於葬儀的儀式並沒有太多法律的規範,僅有於民國八十年一月二十六日由內政部所發布的「國民禮儀範例」,該範例中第五、六章針對葬禮和祭禮有對葬禮擬定概略的儀式流程。以及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將舉行的「殯葬禮儀師證照考試」有對儀式有簡單的規定,根據勞委會中部辦公室規劃「喪禮服務」職類技能檢定規範,乙、丙技術士都要通過「入殮服務」、「殯儀服務」及「服務倫理」等檢定項目。細目包括遺體接運與潔淨、布置靈堂、入殮流程、協助吊唁與守靈、撰寫喪葬文書與奠禮儀式、引發安葬等。綜上所述,政府對於葬禮儀式的並沒有明顯的硬性規定,僅有概略的葬禮流程與儀式步驟,其中的儀式細節就留下了很多的模糊空間。
此外,各地方縣市政府也常透過舉辦許多培訓課程,或是制定地方管理條例,來進行地方上的殯葬業改革。在嘉義地區,嘉義市政府便曾針對各區公所的喪葬公設司儀進行培訓,期望透過政府的推動,將嘉義地區目前還存在的許多喪禮陋俗,能夠逐漸獲得改善。
…民政人員列舉目前尚待改進的各種喪禮不當觀念及習俗,包括在未斷氣前即移舖、提前出院以避免「逝於外者不得運回家中」、使用紙紮人物與屋宇焚化、停柩時間太長、於殯葬行列出動太多「陣頭」、以及迷信風水等。而民間還有「在外面去世者不得運回家中」的陋習,家屬因而會提前辦理出院,以致病者不能繼續獲得適當醫療,因而加速病者惡化,這種觀念應儘速予以革除。在殯葬行列中的各種陣頭與花車,例如僱用孝女「哭墓、思親」過於虛情假意,反而有違人倫孝道;如果送殯花車過多,則有造成交通混亂與阻塞之虞,都應改進。而喪事將終時仍見焚化紙人、紙屋的場面,由於前者象徵古代帝王以人殉葬的陋俗,後者則浪費金錢,毫無意義。嘉義地區在入夏之後天氣炎熱,入殮靈柩如果停放過久,將對衛生有害無益,因此這種俗稱「打桶」的停柩時間應該縮短。此外,例如濫發訃聞、迷信風水、過分使用擴音器以及過於舖張浪費等,都將是區公所民政人員要逐步改進喪禮的事項。(中國時報2001-03-22)
因此相形之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對於殯葬禮俗的態度是不盡相同的。中央政府僅制訂準則、範例與管理法令;地方政府則具有辨別何謂「喪禮陋俗」的權利。而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美珠也曾表示,殯葬管理條例實施後,將殯葬業納入管理與輔導為重要工作,政府也將協助業者「邁向專業化」,以提升殯葬服務業的素質與服務能力。相較於國外殯葬人力的教育培訓制度,往往是以遺體處理科學的技術為基礎,加上專業技術證照認定,構成一個體系;至於殯葬禮儀的部分,因涉及宗教儀式,大部分都由教會人員來執行。台灣反而是著重在殯葬禮俗方面的知識為主,遺體處理大都交給公立的殯儀館來進行,著重的面向不太一樣(葉圳轍,2003)。這裡出現一個弔詭的現象,既然中央政府知道民間注重的層面在於殯葬禮俗,卻反而鮮少對這個部份採取確實治理的態度,僅是提出「殯葬改革」、「殯葬專業化」等此類的喊話,因此在民間方面,有關於喪葬儀式的論述,便呈現出多且繁雜,可說是百家爭鳴的情況。
但其大部分都認為台灣的喪葬禮俗,是淵源於周禮,原屬儒教禮儀,惟後來融入道教、佛教等教派禮儀,形成一種很特殊之禮俗,台灣喪葬禮俗亦受此影響。其中最早對於台灣民間傳統喪葬儀節研究提出架構者為徐福全(1999),他從《禮記》、《儀禮》等書來探討喪葬禮俗,發現春秋時代的儒家喪葬思想中早已有,「初死之禮」、「停柩之禮」、「埋葬之禮」、「葬後之禮」四種觀念出現,並依台灣七十年代現況擬出一套喪禮流程架構。而陳瑞隆(1997)則針對這些喪葬流程,更近一步探討台灣喪葬禮俗源由,內文關於儀式的流程、內容與意義探討都極為詳細。因此研究者依據徐福全、陳瑞隆與鄒輝堂(2003)對於喪葬儀式的研究,做一個表格(參件附錄),這表格並非是為了呈現出一個標準,而是為了進入田野了解儀式變遷何在時?提供一個調查的立基點。
從上面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確定,政府對於儀式是採取一種「治理」的態度。李丁讚、吳介民(2005)曾對於「治理」進行討論,從Weber以為,原本披在人們身上的那件物質利益的計算和考量的薄紗,卻成為束縛我們的「鐵之牢籠」開始討論,接著帶到Foucault所談的「治理性」。導出,所謂的治理,其實就是發明物件、機制、或設計,並讓這些物件緊緊控制我們的身體與行為。只有當統治者能設計出一個具體的機制(物件)來掌控並牽引一個人的身體時,治理才真正出現。治理,就是用一種正確的方式來擺置「物」,不是為了要達成「共善」,而是為了達到一種「方便」的目的。而最高的目的是「利」,是「富足安樂」,而不是「仁義」或「道德」。因此我們可以發現,在儀式在治理下,儀式活動的目的已經不一樣了。這時,儀式的變遷是如何的發展?新的儀式如何被創造出來呢?民間與政府的角色間,是透過何種互動決定了儀式的發展?這是本研究最核心的問題意識。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方法與策略
承上所述,可將上文的討論依研究目的分為兩個部份來看,文獻回顧的前兩節是屬於組織結構的分析;而第三節則是針對儀式的變遷有較多的探討。因此本研究策略會依著這兩個部份來進行。
第一部份:在處理組織架構問題之前,先依殯葬的經營模式分為傳統經營與企業經營兩類來進行訪談以獲取資料。由於研究者對於傳統經營模式較為熟悉,加上又有預訪田野的資料,所以在文獻回顧時曾試著擬出其組織架構圖,但其中的互動模式仍略顯粗糙,所以會著重於了解傳統經營模式分工結構是如何形成的、以及比此的合作模式為何。例如傳統業者合作的花店、樂隊、人力資源等對象,都是固定的嗎?還是有其他多種選擇?選擇的依據為何?配合的樂隊是找一組「樂隊」還是找一位「樂隊負責人」,由這位負責人來調派樂隊?這些其中的詳細互動模式還有待釐清。
而企業經營的部份,則是先從搜集公司的組織架構資料來著手,透過訪談來取得內部的組織架構資料。來初步了解公司內部的分工情形,以及公司本身的服務項目有哪些?外包的項目又有哪些?這些項目外包的原因?藉此可以對傳統經營與企業經營間的外包模式進行分析比較,也更能看清楚公司內部分工模式的輪廓。並進一步了解服務的內容與相關情況資料,例如服務的範圍、服務成員的人數、遇到旺季時員工足以應付嗎?
第二部份:在這裡要開始處理儀式變遷的問題,而這部份的資料蒐集方式主要是以訪談配合參與觀察來取得,透過訪談來了解,這些實際操作喪葬禮儀的執行者(待下一節再來界定有哪些執行者),認為在傳統喪葬禮俗中,有哪儀式對現今而言算是「喪禮陋俗」,原因為何?此外也會針對傳統經營與企業經營者對員工的儀式訓練與運作情形,進一步了解。例如,如何訓練員工關於喪禮儀式的知識與技能?訓練過程或實際運作時,是否會參考國民禮儀範例中有關喪禮的範例來進行?以及一場葬禮中的儀式類型是如決定?藉此希望能對不同角色間,是透過何種互動決定了儀式的發展,有進一步的了解。
而參與觀察有助於研究者窺見儀式運作流程的全貌。而前文曾針對儀式的流程與內容所做的表格,透過觀察目前實際實行的儀式,來了解實際情況與表格中的儀式內容有哪些差異。而這個表格也可以為之後的研究訪談提供一個立基點,可以依這個表格來詢問,這些實際操作喪葬禮儀的執行者究竟有哪些與現實情況不符。因此可以獲得觀察與訪談兩種資料,有助於在進行分析,過去的喪葬儀式和現今的喪葬儀式有哪些改變時的比較依據。
最後則是要了解傳統經營者與企業經營者,與殯葬仲介業者(又稱人力資源或人資)的配合情況。透過訪談的方式,看看這兩種模式的經營者是否聽過人資這個新產業、是否有和人資合作過的經驗、與人資合作的時機為何、以及有哪些服務項目會讓人資來負責。藉此來了解殯葬仲介業者在這兩種經營模式間,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主要研究對象為嘉義地區的殯葬業者為主,研究者將藉由隨同殯葬業者所承接的案子,進而觀察目前嘉義地區的殯葬業工作服務內容、不同工作團隊的合作關係;此外,在隨同訪視的期間,研究者對於殯葬業者的基本認識先採用參與觀察模式進行初步的資料蒐集,依訪視的情況而定,所蒐集得到的資料可增進研究者對場域與研究對象的認識與瞭解,以利於下一步的訪談來進行本研究的資料蒐集。而研究場域的介入問題,研究者將透過大學時期實習時所建立的人脈關係來進入場域,並聯繫目前正就業於殯葬市場的學長姊,以尋求引介。
基於前文將研究目的分成兩部分來處裡,這裡要處理研究對象的問題也依其分成兩部份。
第一部份是組織架構的問題,傳統經營模式主要是以找業者為主,因為這型多半是一人公司,業者既是老闆也是員工。而企業經營模式則主要是以較資深的禮儀師為訪談對象,資深的禮儀師較能掌握公司的全貌。
第二部份是儀式變遷的問題,前文提到的實際操作喪葬禮儀的執行者,主要是包括傳統業者(葬儀社)、企業型業者(禮儀公司)、宗教團體(法鼓山、佛光山)。因為台灣目前的喪禮儀式的承辦單位不脫這三類,透過研究者自擬的儀式表格,來跟這三類實際操作喪葬禮儀的執行者來比較,相信會有不少新發現。
其研究對象依序的分類,如下表:
表1研究對象分類表
深度訪談
深度訪談
第一部份
(組織架構)
葬儀社(業者)
第二部份
(儀式變遷)
葬儀社(業者)
禮儀公司(禮儀師)
禮儀公司(禮儀師)
宗教團體(法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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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項目
儀式內容說明
搬舖
病人危急往生之前,子孫將病人移往大廳,男右女左,以示壽終正寢。
舉哀
病人一旦斷氣死亡,依俗須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
報喪
報外祖
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白」。
哭路頭
出嫁女聞耗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淒洌,俗稱「哭路頭」。
買壽板
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
放板
運棺到喪家,俗稱「放板」。
帷堂
惟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目的在隔開內外。
守舖/驚貓
親人死後,子孫哀慟不忍,必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稱為「守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弔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拜腳尾飯
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露天炊煮),用大碗盛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
擇日/辦理死亡
登記
喪事重忌諱,入木(大殮)、轉柩、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然後才看墓地,後再看出殯之時日。家屬持死亡證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始能入殮。
接棺
壽板運到離喪宅幾十公尺遠時要暫停,孝男等穿孝服哀號來跪接,俗稱「接板」。
入殮
乞水
接棺後隨即乞水,子孫全部穿孝服往大圳溝或河川,為首帶瓦缽、香、四方金、兩枚硬幣、抵水濱,燒香向水神禱告因某人去世,向水神乞水以便沐浴、舀水,不可逆流,尤忌重舀。
沐浴淨身
乞水返家,旋即舉行沐浴沐浴,由長子或「土公」以白布沾乞自河川之水,由頭到腳做一比畫,比畫時「土公」須唸吉利話。
剃頭
為亡者潔身理容,多為凌空比畫而已。
換壽衣
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壽衣算層而不算件,上衣通是六件七層,褲子二件至三件。
口含
臺人之俗所含之物或金或銀或珠等,而以紅紙包錢幣含於口者為多。
死者枕三角形
古例
藍巾覆死者面
古例
收烏
蓋棺之儀式謂之收烏。
辭生
見死者容貌最後一次之祭奠,也是死者辭別「生人」階段最後一次祭奠,故名「辭生」。須準備六至十二碗食碗,陳於死者面前,長子站在竹椅子,餘人跪於屍旁,由道士或土公用竹筷代死者夾菜每夾一道便唸一道吉利話。
放手尾錢
把預放在死者衣袋內的硬幣分給子孫,每人一枚,象徵死者愛護子孫,留下財產分給眾子孫,另一方面也象徵著責任之傳承。
割
古例
大小斂及陪葬物
大殮即將屍身置入棺內之稱。通常人嚥氣後廿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下墊棺蓆上蓋水被,加枕(中白兩旁紅內裝銀紙、狗毛、雞毛之菱角枕,表示雞啼狗吠死者才能知晨昏),庫錢、生前物品、過山褲及桃枝等。
封棺
屍體安置好後,固定不會移動,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蓋封釘,父喪由「族長」主釘,母喪由「母舅」主釘,謂之「封釘」。
停柩
如隔三天以上才出葬,停柩在堂,等待出殯,則須「打桶」以防臭味溢出。
佈置
禮堂
併腳尾物
打桶後要將腳尾飯,腳尾紙等移走,俗稱「拼腳尾物」。
捧飯
自入木起每天要捧飯,有人捧三餐,有人捧二餐,早、晚要捧水供亡親洗手面、洗腳手。
掛喜喪燈
一般家庭在廳堂上懸掛兩盞喜燈。遇喪事加兩盞喪燈。喜喪燈之懸掛目的乃在分別1.停柩在堂 2.出殯後。
守靈
出殯前子孫須在靈幃守靈,夜間則在柩旁敷蓆而眠,俗稱「睏棺腳」。
宗教
法事
做功
課
回西方
道士做法事薦亡靈往西方極樂世界。
豎魂帛
立魂帛以依其神,並於其上書名諱及及生卒年日月。魂帛、魂幡等即委請道士僧尼製作書寫。
開魂路
為亡者開導所需經過之關門,自收殮時歷七日開魂路。
圍庫銀
亡者生前對坤府化形司的庫官借錢在世時如無還者,死後孝子需代還。自接棺起自做七及尾日均有圍庫錢儀式。
做七
「頭七」由兒子辦理,「二七」為小七,「三七」係出嫁女兒負責,「四七」也是小七,「五七」為出嫁孫女祭祀,「六七」也是小七,「七七」又稱「滿七」或「圓七」由兒子辦理有始有終,功德圓滿。
轉柩
一般由宗教師(道佛人員)指揮,並由抬柩人員抬之,視喪家場地大小而有三種方式:(1)直接將靈柩移至禮堂靈案內。(2)移柩至禮堂靈幃之後面。(3)若禮堂空間狹小無處可放,則只由抬柩者輕輕移動一下象徵移柩。
擺祭
奠弔之時陳列方桌供擺牲禮及米酒。
家祭
依「國民禮儀範例」第四十八條:家奠在出殯前行之,通常以二十分鐘至四十分鐘為宜。
公祭
「國民禮儀範例」第四十九條:親友奠弔應向遺像或靈位行禮,並向其家屬致唁,團體拜奠得參照第四十八條所定之儀式辦理,親友行禮時,家屬於案側答禮。
起柴頭
道僧燒紙讀經後引柩稱為起柴頭。
弔祭
親族朋友不克前來祭拜,以宣讀方式為之。
奠酒
備牲禮、米酒以祭奠。
封棺/安釘禮
因入殮當天族長或母舅未必到場,乃直接由棺木店仵作為之,而於出殯日另外再安排一場「安釘禮」,請族長或母舅執斧點釘。
旋棺
在道士及鐃鈸的前導下,孝男持旛家眷跟在後面繞棺三匝以示不捨。
絞棺
由抬柩工人上前裝置大龍於柩上,用大麻繩綑縛固定。
哭棺柴頭
發引時孝男女分跪靈柩兩旁哀哭。
啟靈
絞柩完畢,將「蜈蚣腳」與槓桿均銜接好,以八人∼十二人或十六人、廿四人抬起,另一人立即將「柩凳」踢翻或提走,謂之「啟靈」。
清掃
靈柩抬出廳堂後,家屬用腳踢倒承放棺柩之二張木椅,並潑水。於地上,然後請一福壽雙全的婦人來幫忙打掃。
發引
請棺吉時一到,道僧誦經在前引路,抬棺者將靈柩抬出廳堂。
出殯行列
依國民禮儀範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出殯行列為前導(標明○○○○○之喪)、儀仗(不用儀仗者略)、樂隊(應用國民禮儀樂曲)、遺像、靈柩、靈位、重服親屬、親屬、送殯者。
辭客
出殯行列啟靈一段路後,應擇適當地點讓靈車暫停,家族子孫向後轉,向送殯親友跪下或鞠躬,並婉辭他們請留步,叫做「辭客」,孝春俟長輩牽起始能繼續前進。
安葬
靈柩到達墓地,置於壙旁,子孫於柩前再次舉哀。
落葬
依據擇日師所擇時辰將靈柩小心移下去,靈柩下窆。
放栓
於下葬之前必須請仵工將柩尾一塊小木塞打掉,使空氣能夠流入,屍水流出,以便肉身腐化,俗稱「放栓」。
祀后土
掩土成墳,立墓碑及墓桌後,立后土,然後進行祀后土,祀后土多半由宗教師或地理師指導喪家子孫進行。
撒五穀
孝男將五穀撒在墳上,撒五穀時道士須唸吉祥話,子孫回應「有哦﹗」
點主
祀后土後乃行點主禮,現在點主,大部分改為由道士,僧尼或地理師在墓地舉行儀式時,順便點一個形式。
祭墓禮
點主禮成,乃行祭墓禮,將神主(魂帛)置於墳上,子孫一人持黑傘遮之,墓前供五味碗、發粿、飯、酒、銀紙等,宗教師舉行簡單之唸經儀式,子孫及所有送葬者,皆至墓前燃香拜墓。接著由地理師(或由宗教師兼代)舉行呼龍儀式,意謂此墓風水極佳,具有龍氣,可佑子秀孫賢。
返主
靈柩安葬完畢送葬行列自墓地將神主牌位迎返供奉。
安靈
設靈棹排香案遺像,供物(祭品)等,如有做靈厝時也置放之。
喪宴
返主之後喪家會準備簡單宴席招待幫忙料理喪事之親友表示感謝。
巡山
安葬之翌日或數日後,孝眷至墓地查看墳墓有無異狀,稱之為「巡山」。
守制
過節
清明節祭祖掃墓
喪事對喪事相煞
一個家內或同時辦理二件喪事,或一年內重喪者,俗以為凶煞極重,所以有草人之喪,將所紮之草人在重喪`殯葬行列中僱人捧持草人及供祭之物,行至村外棄置於路上,以此權充三喪,藉此排除三喪之可能性。
新春時節死亡
新春期間不辦喪事。
逝世於外
在外逝世之人其遺體不能運進家中。
做旬
依古例做完滿七之後繼續做四旬,拜祭四位判官。
做百日
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所做之祭祀,應舉哀,稱「做百日」。
做對年
逝世一週年所做的祭祀,應舉哀,稱「做對年」。
脫孝
孫輩帶孝一年,對年日脫孝,換紅毛線帶三日後即除去。
除靈
除靈意日期各地不一,有滿七者行之,亦有百日除靈者,更有出葬日回來即行除靈,稱清氣靈。
合爐
即把魂帛燒掉並將其名字寫在祖先牌位上,將爐灰取一小部分至祖先香爐中,叫「合爐」。今改為對年後選擇一吉日為之,有的甚至在「對年」當天行之。
拾金
「撿金」本為古代幾個少數民族及地區所特有的現象,台灣由於移民社會的特性,加上氣候等因素,葬後若干年開棺洗骨,將骨骸另裝在一只陶甕中,安奉於納骨塔。
有借有還-淺談台灣地區庫錢的使用與意涵
南部地區常見之大量庫錢與庫錢車
召攝亡魂來圍庫錢地
避免外魂爭佔牽紅索之習俗
靈厝、寶箱、車輛、家電等一併繳交
宣讀庫牒 一交付庫官 一交付亡者 兩者對照俱領無虞
(台東地區,靈寶派道士作法)
在台灣的喪葬習俗中,燒庫錢幾乎是不可避免的一項儀式,
諸如作七(亦有與作旬同)過王交付庫錢與衣物、作功德法事繳交庫錢與紙糊品等等,
所以燒庫錢對台灣人來說具有特別重大意義。
主要以台灣人所流傳的喪葬風俗觀念中,
燒庫錢是給付亡者往生後所需之錢財,
故在生孝屬無不集具所有資源,一併火化交付亡者,
讓亡者在生前難擁大宅,死後也能倒臥錢堆,
其實這是未亡人面對喪葬儀式的悲痛中,一種補償的心理與假扥,
其儀式也隨著來到了環保掛帥的世紀時,
接受重大的考驗。
考驗著究竟是環保重要還是心態重要,
究竟大量焚燒的庫錢與補償的心態與寄託是否能夠成正比的互長。
我們若捨棄那些雞與蛋的論點來說,
在道教儀式的燒庫錢,
是與民間喪葬習俗的補償心態有些許的落差,
道教系統中所認定的庫錢,其正式名可稱作“受生錢”,
此受生錢與民間所販賣的壽生錢、蓮花可沒有關係,
受生錢的意義在於:在坤府得以受生之機緣後,需與庫官預支來生之財庫,
在人死後的過程之中,重新得到成人的機會時,必須向庫官借來世間所帶的財庫,
《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中說到的許多有趣的現象:
天尊言:吾昔賜寶樹一株,付與酆都北帝,植於冥京,明察眾生善惡果報。
以聖箭三隻,神弓三張,給與得生人身男女。
將此弓箭望寶樹而射,射得東枝,得官爵長命身。
射得南枝,得延年康健身。
射得西枝,得富貴榮華身。
射得北枝,得貧窮困苦身。
如上之寶樹者,乃是業鏡果報之緣。
若在生欽敬三寶,方便布施,設齋誦經,行種種善緣,及依吾教誦念此經,
燒還祿庫受生錢者,得三生為男子身。若復死亡,不經地獄,再復人身。
酆都若以弓箭施為寶樹,我以神力扶持,無使中於北枝,再得榮貴之身。
若復有人在世慳貪愚癡,不信經法,負債不還,更相嫉妬,不念善因,
惟惡是修,致使罪簿注名,天曹减筭,及負欠冥司受生錢財,在世不還,
更相誑妄,死入地獄,萬劫方生畜獸身,輪轉果報。
若復得為人身,再以神弓聖箭,於寶樹自然果報。
射中北枝,既得為人,貧窮下賤,及不信善緣之報。
以受生經所言,靈魂若得到重新成人的機會時,
會得寶弓、神箭,可射寶樹樹枝決定成人時,
是富貴、官爵、健康、貧困,
若信奉道、經、師三寶者,且能倚經所言,
燒還受生錢者,在往生者成人的時機射箭時,可仰仗神力射中象徵好的樹枝,
重新安樂於人世,
但反之,神力會讓你射中不好的樹枝,
再次流落貧困、失敗的人世或是流墮畜牲之道,
一切皆為善機因緣,唯人自召之。
至於成人時所借的壽生錢有多少,受生經也有敘述:
天尊曰:人之生身,便有十二年直宮分,各有曹典,主掌祿庫。我今為汝顯說十二官曹姓屬。
子生人,欠錢一萬三千貫,屬第一庫,曹官姓李。
丑生人,欠錢二十八萬貫,屬第二庫,曹官姓田。
寅生人,欠錢八萬貫,屬第三庫,曹官姓雷。
卯生人,欠錢八萬貫,屬第四庫,曹官姓柳。
辰生人,欠錢五萬貫,屬第五庫,曹官姓袁。
巳生人,欠錢七萬貫,屬第六庫,曹官姓紀。
午生人,欠錢二十六萬貫,屬第七庫,曹官姓許。
未生人,欠錢十萬貫,屬第八庫,曹官姓朱。
申生人,欠錢四萬貫,屬第九庫,曹官姓車。
酉生人,欠錢五萬貫,屬第十庫,曹官姓鄭。
戌生人,欠錢二萬五千貫、屬第十一庫,曹官姓成。
亥生人,欠錢九千貫,屬第十二庫,曹官姓亢。
天尊又言:
前十二宮庫官,各主局生人欠受生錢博,及得為人身,曾許所屬元辰錢財,乞註受生祿庫之簿,合同冥司之籍。
真人曰:此之元辰,亦未審於名位錢數,更望慈憫,盡其所說。
天尊含笑而言曰:
善哉。汝當盡力,為於眾生。吾當再為汝開演十二所屬元辰姓名錢數。
子生人,本命元辰劉文真,當得人身,許錢七千貫。
丑生人,本命元辰孟候,當得人身,許錢九千貫。
寅生人,本命元辰鍾元,當得人身,許錢六千貫。
卯生人,本命元辰郝元,當得人身,許錢一萬貫。
辰生人,本命元辰李文亮,當得人身,許錢五千四佰貫。
巳生人,本命元辰曹交,當得人身,許錢一千貫。
午生人,本命元辰張巳,當得人身,許錢九千貫。
未生人,本命元辰孫恭,當得人身,許錢四千貫。
申生人,本命元辰杜準,當得人身,許錢八千貫。
酉生人,本命元辰田交佑,當得人身,許錢五千貫。
戌生人,本命元辰崔漸進,當得人身,許錢五千貫。
亥生人,本命元辰王爽,當得人身,許錢六千貫。
所以依造受生經所制定,受生錢的數目加總必須是先看生肖年在加生肖時,
加總後的總數便是來到人世所借之財庫,
但因為地方習俗之不同,記載的受生庫錢總數有的只以生肖分之,而遺漏時辰,
還受生庫錢之數目也因為各個道士所流傳之科儀本而各有不同,
以本人手上有的資料就有三、四種的差別,
但其本意不變,重點在於還掉受生錢,
有的地方觀念甚至認為,
要再繳納一半的庫錢給予庫官等眾以茲其勞,
亦或是再加上要給予亡者在冥間的財產等等,
所以燒化的庫錢數目都有觀念性的不同,
加上台灣各地的庫錢形狀、材質、數目不一,
燒多燒少就變成各地自成一格,
各有其地方的風俗習慣在進行。
在道教的燒庫錢儀式中,除了演唱具有教化意義的《十月懷胎歌》以外,
更一定要在燒庫錢的同時演誦一本填(還、請)庫科儀,
科儀本的意涵在於啟請高真星君、地府王官、地府官吏、庫錢相關神衹,
如十殿冥王、十二庫官、管財、管庫、管押力士、神吏,
以及上述寶樹射箭的神弓寶箭神君等等神衹,
表示在這些神明的見證下,將所欠之受生庫錢與一些要交付亡者的冥財,
一併燒化與歸還。
做個有始有終的借貸者。
所謂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道教賦予庫錢的最大意義,
是讓人知道知神恩、感神恩、最後謝神恩。
人何德何能來到世間得到財富,
其中冥冥之中自有神明在歸管與分派,
一切的一切,都掌握“道教”的自然法則中。
所以人要知天命、安本分。
則可得到善因良果。
以上為小弟之短淺見解,才疏學淺還請各位先進不吝賜教。
謹與各位朋友共同探討,燒庫錢是為何為之,恃何為之。
一項文化的產生與流行都其來有自,
我們不該受到某些不公平的壓抑就一昧的流落自我的文化。
至少找出核心價值,並且了解意義、說的出道理,就站的住腳。
但也要有所變通,適可與適當的調整之。
曹育齊 簡筆
召攝亡魂來圍庫錢地
避免外魂爭佔牽紅索之習俗
靈厝、寶箱、車輛、家電等一併繳交
宣讀庫牒 一交付庫官 一交付亡者 兩者對照俱領無虞
(台東地區,靈寶派道士作法)
在台灣的喪葬習俗中,燒庫錢幾乎是不可避免的一項儀式,
諸如作七(亦有與作旬同)過王交付庫錢與衣物、作功德法事繳交庫錢與紙糊品等等,
所以燒庫錢對台灣人來說具有特別重大意義。
主要以台灣人所流傳的喪葬風俗觀念中,
燒庫錢是給付亡者往生後所需之錢財,
故在生孝屬無不集具所有資源,一併火化交付亡者,
讓亡者在生前難擁大宅,死後也能倒臥錢堆,
其實這是未亡人面對喪葬儀式的悲痛中,一種補償的心理與假扥,
其儀式也隨著來到了環保掛帥的世紀時,
接受重大的考驗。
考驗著究竟是環保重要還是心態重要,
究竟大量焚燒的庫錢與補償的心態與寄託是否能夠成正比的互長。
我們若捨棄那些雞與蛋的論點來說,
在道教儀式的燒庫錢,
是與民間喪葬習俗的補償心態有些許的落差,
道教系統中所認定的庫錢,其正式名可稱作“受生錢”,
此受生錢與民間所販賣的壽生錢、蓮花可沒有關係,
受生錢的意義在於:在坤府得以受生之機緣後,需與庫官預支來生之財庫,
在人死後的過程之中,重新得到成人的機會時,必須向庫官借來世間所帶的財庫,
《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中說到的許多有趣的現象:
天尊言:吾昔賜寶樹一株,付與酆都北帝,植於冥京,明察眾生善惡果報。
以聖箭三隻,神弓三張,給與得生人身男女。
將此弓箭望寶樹而射,射得東枝,得官爵長命身。
射得南枝,得延年康健身。
射得西枝,得富貴榮華身。
射得北枝,得貧窮困苦身。
如上之寶樹者,乃是業鏡果報之緣。
若在生欽敬三寶,方便布施,設齋誦經,行種種善緣,及依吾教誦念此經,
燒還祿庫受生錢者,得三生為男子身。若復死亡,不經地獄,再復人身。
酆都若以弓箭施為寶樹,我以神力扶持,無使中於北枝,再得榮貴之身。
若復有人在世慳貪愚癡,不信經法,負債不還,更相嫉妬,不念善因,
惟惡是修,致使罪簿注名,天曹减筭,及負欠冥司受生錢財,在世不還,
更相誑妄,死入地獄,萬劫方生畜獸身,輪轉果報。
若復得為人身,再以神弓聖箭,於寶樹自然果報。
射中北枝,既得為人,貧窮下賤,及不信善緣之報。
以受生經所言,靈魂若得到重新成人的機會時,
會得寶弓、神箭,可射寶樹樹枝決定成人時,
是富貴、官爵、健康、貧困,
若信奉道、經、師三寶者,且能倚經所言,
燒還受生錢者,在往生者成人的時機射箭時,可仰仗神力射中象徵好的樹枝,
重新安樂於人世,
但反之,神力會讓你射中不好的樹枝,
再次流落貧困、失敗的人世或是流墮畜牲之道,
一切皆為善機因緣,唯人自召之。
至於成人時所借的壽生錢有多少,受生經也有敘述:
天尊曰:人之生身,便有十二年直宮分,各有曹典,主掌祿庫。我今為汝顯說十二官曹姓屬。
子生人,欠錢一萬三千貫,屬第一庫,曹官姓李。
丑生人,欠錢二十八萬貫,屬第二庫,曹官姓田。
寅生人,欠錢八萬貫,屬第三庫,曹官姓雷。
卯生人,欠錢八萬貫,屬第四庫,曹官姓柳。
辰生人,欠錢五萬貫,屬第五庫,曹官姓袁。
巳生人,欠錢七萬貫,屬第六庫,曹官姓紀。
午生人,欠錢二十六萬貫,屬第七庫,曹官姓許。
未生人,欠錢十萬貫,屬第八庫,曹官姓朱。
申生人,欠錢四萬貫,屬第九庫,曹官姓車。
酉生人,欠錢五萬貫,屬第十庫,曹官姓鄭。
戌生人,欠錢二萬五千貫、屬第十一庫,曹官姓成。
亥生人,欠錢九千貫,屬第十二庫,曹官姓亢。
天尊又言:
前十二宮庫官,各主局生人欠受生錢博,及得為人身,曾許所屬元辰錢財,乞註受生祿庫之簿,合同冥司之籍。
真人曰:此之元辰,亦未審於名位錢數,更望慈憫,盡其所說。
天尊含笑而言曰:
善哉。汝當盡力,為於眾生。吾當再為汝開演十二所屬元辰姓名錢數。
子生人,本命元辰劉文真,當得人身,許錢七千貫。
丑生人,本命元辰孟候,當得人身,許錢九千貫。
寅生人,本命元辰鍾元,當得人身,許錢六千貫。
卯生人,本命元辰郝元,當得人身,許錢一萬貫。
辰生人,本命元辰李文亮,當得人身,許錢五千四佰貫。
巳生人,本命元辰曹交,當得人身,許錢一千貫。
午生人,本命元辰張巳,當得人身,許錢九千貫。
未生人,本命元辰孫恭,當得人身,許錢四千貫。
申生人,本命元辰杜準,當得人身,許錢八千貫。
酉生人,本命元辰田交佑,當得人身,許錢五千貫。
戌生人,本命元辰崔漸進,當得人身,許錢五千貫。
亥生人,本命元辰王爽,當得人身,許錢六千貫。
所以依造受生經所制定,受生錢的數目加總必須是先看生肖年在加生肖時,
加總後的總數便是來到人世所借之財庫,
但因為地方習俗之不同,記載的受生庫錢總數有的只以生肖分之,而遺漏時辰,
還受生庫錢之數目也因為各個道士所流傳之科儀本而各有不同,
以本人手上有的資料就有三、四種的差別,
但其本意不變,重點在於還掉受生錢,
有的地方觀念甚至認為,
要再繳納一半的庫錢給予庫官等眾以茲其勞,
亦或是再加上要給予亡者在冥間的財產等等,
所以燒化的庫錢數目都有觀念性的不同,
加上台灣各地的庫錢形狀、材質、數目不一,
燒多燒少就變成各地自成一格,
各有其地方的風俗習慣在進行。
在道教的燒庫錢儀式中,除了演唱具有教化意義的《十月懷胎歌》以外,
更一定要在燒庫錢的同時演誦一本填(還、請)庫科儀,
科儀本的意涵在於啟請高真星君、地府王官、地府官吏、庫錢相關神衹,
如十殿冥王、十二庫官、管財、管庫、管押力士、神吏,
以及上述寶樹射箭的神弓寶箭神君等等神衹,
表示在這些神明的見證下,將所欠之受生庫錢與一些要交付亡者的冥財,
一併燒化與歸還。
做個有始有終的借貸者。
所謂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道教賦予庫錢的最大意義,
是讓人知道知神恩、感神恩、最後謝神恩。
人何德何能來到世間得到財富,
其中冥冥之中自有神明在歸管與分派,
一切的一切,都掌握“道教”的自然法則中。
所以人要知天命、安本分。
則可得到善因良果。
以上為小弟之短淺見解,才疏學淺還請各位先進不吝賜教。
謹與各位朋友共同探討,燒庫錢是為何為之,恃何為之。
一項文化的產生與流行都其來有自,
我們不該受到某些不公平的壓抑就一昧的流落自我的文化。
至少找出核心價值,並且了解意義、說的出道理,就站的住腳。
但也要有所變通,適可與適當的調整之。
曹育齊 簡筆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臺灣地區殯葬禮俗
基本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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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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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09-01-18
台灣自光復以後,經政府勵精圖治,早已由農業社會進入精密工業社會,而資訊時代人
們因經濟繁榮與富足,由光復初期的打赤腳、穿木屐一躍而為西裝革履;三輪車完全不見
了,代之而起的是汽車在街上大排長龍,更多的是摩托車,平均每戶兩部,成為世界之冠。
可是關於喪儀方面卻承襲明清及日治時代之舊制。當然其中部份已隨時代改良,但大都因襲
舊習。
國人平日皆忌言喪事,喜談吉慶,故遇家族中有喪事發生,即無從料理,一切聽從葬儀
社、僧道及地方上三兩位幹辦(頭兄)。結果花了一大堆不必要的錢。因此,既然有生就有
死,為了替親長辦理喪事,避免花錢又受氣,破壞喪事哀戚之情,故處理喪事之基本觀念,
為人家屬者不能不知。
基本上國內傳統的喪葬活動是由一系列的儀式所組成,而非一單一的典禮。整個過程可
分為三個階段:即「殮」(淨身入棺)、「殯」(停棺祭拜)、與「葬」(造墳入土),每
一階段都具有一些特殊的儀式和陳設。從這些儀式,以及儀式與儀式的銜接關係中,可對喪
葬活動有大體上的了解。以上三階段進一步說明如後:
一、殮—主要在對死者身體做一番恭敬的處置及掩藏。
二、殯—主要係停放死者進行弔唁,安排後續喪事為主。
三、葬—主要以告別及安頓死者最後歸宿為主。
前者所述是以程序、空間加以說明,另外不同的宗教亦有不同的生死觀與葬儀,以下,
略述台灣地區各宗教的生死觀與葬儀。
1. 佛教與葬儀
佛教認為死亡不足懼。死可以是輪迴的開始,也可以是解脫的來臨,完全看個人是否
能夠徹底放下而定。因此,佛教主張葬儀簡單、隆重即可。靈前不宜用葷腥祭祀亡
者,應以香花、素食、蔬果供養,遺體最好採用火化。奠儀除喪葬費用及生活所需之
外,其餘最好供養三寶,弘法利生或公益慈善用途,將功德迴向亡者。
2. 道教與葬儀
道教與佛教在為人治喪、送葬的觀念與習俗上,有相似之處。佛教講求超度亡靈,以
求早日轉生。道教則講求煉度「薦亡」,早日練成「真形」。因此,台灣道教強調
「薦亡」的儀式。由於台灣地區之道教接近天師道,為喪家所做的功德以課誦經懺為
主。在恭請三清做主的情形下,請亡魂至壇前,為他課誦「度人經」「太上三元慈悲
減罪水懺」「冥王經」等,透過「給牒」、「過橋」以示亡魂已被超拔渡化,不會沉
淪於地獄之中。
3. 天主教(基督教)與葬儀
基督徒相信耶穌的死亡與復活,人可透過對主的信仰,改變人與死亡的關係。沒有信
仰的死亡是上帝的罪罰,有主信仰的死亡則是永生的開始。因此,為了保持生命的完
整,基督宗教在葬法上採取「土葬」的方式。但天主教近年來亦容許教徒採用「火
葬」的方式。墳場中基督教墳墓之墓碑及雕塑造型之精緻,可以藝術精品森林形容。
4. 回教與葬儀
回教認為人們都要經歷今世和後世。今世是暫時的,後世是永久的。後世才是生命永
恆的歸宿。因此,在葬式上有土葬及灑葬兩種。其中,土葬不用棺墎,而是直接將屍
體放入土中,以符合「入土為安,回歸本原」之意。至於是否要留墳頭和立石碑則沒
有特別規定,有的地區在屍體埋好之後,只在上面簡單蓋上一塊石板而已)。另外,
灑葬則是親人將骨灰灑散於花園或火葬場內之草坪上,並由火葬場闢一專區(牆),
提供家屬釘牌誌念。
喪葬禮節
發布機關: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
發布日期:20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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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臨終前之準備
生、老、病、死,乃人生自然現象,有病不可諱疾忌醫,病重難醫之時,為人子孫者一
方面固然心情沉重,一方面也不能不為病人作萬一之準備工作。
1. 住院治病者
病人若是住在醫院治療,當醫療罔效,接近生命終點時,醫生通常均會告知家屬;病
人若神智清醒,有所指示,家屬當依其指示辦理,否則應讓病人繼續接受醫院的醫護
照料,直至去世為止。
2. 在家養病者
病人若是在家療養者,將死之前通常有迴光返照現象,俗稱「反青」,會有託孤及立
遺囑之行為,或將其珍藏物品、財物分給子孫。
3. 併廳與舖水舖
傳統習慣,病人自知將終,皆會指定以大廳為其「正終」之所,因此病人危急之前,
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準備舖放水舖,俗稱「併廳」。併廳後,即要舖水舖,以
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
4. 壽衣
人死穿以入殮的衣服稱為「壽衣」,當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
5. 遮神
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大廳供奉有神明、祖先,一旦氣絕,要沐浴、更衣等,怕對
神明、祖先不敬(俗稱「見刺」),因此,將病人自臥室移出大廳時,必須用米篩或
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俗稱遮神,大殮入棺後再除去。
6. 宗教信仰之配合
由於一般民間信仰,人死後靈魂須乘轎(現在或改用汽車)赴陰間,因而一斷氣即須
在戶外焚燒一頂紙製魂轎,同時要在腳尾供腳尾碗、點腳尾燈、燒腳尾香與紙,這些
宗教物品不須在去世前即準備在家中,但須有所計劃,以免事出倉促,有所失誤,空
留遺憾。至於有宗教信仰者,可於臨終前安排教友探望,如淨土宗佛教常有臨終助念
之舉;而天主教之神父亦常到病危教友家中,為病危教友舉行臨終傅油禮(今已改名
為「病人傅油禮」),如此可以堅定教徒之信仰,減輕他對死亡之恐懼。
二、初終之儀節
所謂「初終」是指病人斷氣之際,一天之內所要做的事相當繁多,由於此時子孫心情非
常悲慟,加以時間十分倉促,因此行事必須特別小心謹慎。
1. 隨侍在側
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病人去
世不知是幾時嚥氣,徒留遺憾。病人在彌留階段,家屬不可哭泣。
2. 舉哀
病人一旦斷氣死亡,魂魄一分為二,體魄留於水舖,靈魂則茫然不知其所在,依俗於
門口焚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
靈,有地區並且須於門外打碎一只瓷碗,並唸「碗破家圓」後,全家大小始舉哀慟
哭,哭時男女應左右站立,不可拉扯屍體,勿將眼淚滴在屍體上面,儒家重視人倫感
情,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八識未完全脫
離形體,子孫不可移動其形體,亦不得哭泣,以免死者心生貪痴,顛倒妄想。
3. 易枕與蓋水被
舉哀後,子孫即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作為屍枕,傳說如此子孫才會「頭殼硬」(聰明
之意),實則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不致張口嚇人,而且較不易腐臭。傳統
舊俗,須在死者口中放一枚銀幣(或剪紅紙代替),即所謂「含殮」之含。此時屍
眼若睜開未閤,宜取銀紙加以揩合。屍身棉被須去除,改罩水被(一大塊白布中綴紅
布),一時無水被可蓋被單,用意除覆其形外,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
4. 陳設腳尾物
死者頭內腳外,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此飯昔日須於露天炊煮,用大碗盛
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另置腳尾
火(油錡仔)、腳尾爐(用碗公盛砂做香爐),並燒腳尾紙(小銀),供死者做盤
纏,應慢慢燒,勿燒太急太多,以免室溫升高,加速屍體腐臭。
5. 變服
初終尚無孝服,為表示悲哀之意,應改變平常之服飾。
6. 帷堂與闔扉
帷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目
的在隔開內外,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
7. 門外示喪與為鄰人掛紅
家有喪事應於門外張貼告示,以白紙黑字寫明「嚴制」(父喪)或「慈制」(母喪)
或「喪中」(長輩尚在晚輩去世時用之)。紅色春聯應撕除,用油漆書寫的紅聯則應
貼上白紙條。喪家子孫及幫忙人員於料理喪事期間難免干擾鄰居,或借用物品,為敦
睦鄰居,應為附近鄰居大門貼一塊紅紙,以示吉凶有別。紅紙於出殯日啟靈後始撕
除,並由道士洗淨,貼上淨符。
8. 守舖與關貓
親人死後,子孫哀慟不忍,必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昔日藉稻草為席,叫
「寢苫枕塊」),稱為「守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
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弔祭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
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9. 請人買布料、製(租)孝服與孝誌
喪事所用布料以白布為最多,孝服若是自製,則須採購五服(麻、苧、藍、黃、紅)
布料;喪服,依與死者關係親疏,制有區別:
‧麻布:子女、兒媳、長孫用之,為最重孝。
‧苧布:孫、甥、姪用,為次重孝。
‧白布:與死者同輩或外親用之。
‧紅布:死者第四代孫用,含有四代同堂為榮之意。
現在各地葬儀社、老人嫁粧店或特殊雜貨店皆備有孝服出租,城市地區喪家大都採用
租借,很少有人自製。孝誌是供死者子孫帶在頭上或臂上以示居喪之標誌。
10. 看日與辦理死亡登記
喪事重忌諱,入木(大殮)、轉柩、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然
後才看墓地,墓地決定後再看出殯之時日。喪家請人代為看日擇時,必須提供死者本
身及其兒子(若妻喪還須包含其夫)之生辰八字以供參考。因病去世者可逕向診病之
公私立醫院或診所請求開具死亡證明書,死於意外者則須報請檢察官與法醫驗屍後始
開立。家屬持證明書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然後才能入殮。
11. 報喪
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
白」。母舅以外的親戚,可以央人代為報喪,或用電話通報。母喪,娘家來弔,孝男
等須至門外跪接(父喪時不用跪接母舅)。至親好友聞耗趕抵喪家,向遺體焚香致奠
(舊稱「覓喪」),家屬須在旁向死者稟報,昔日女眷且須舉哀。
12. 買棺
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另外可請一
位懂木材之鄰友作陪。棺木,土葬與火化所用不同。近年公墓公園化,推行輪葬制
度,若干年後即開墳檢骨,即便是土葬,棺木亦不須過於講究。
13. 哭路頭與奔喪
出嫁女兒聞耗奔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淒冽,俗稱「哭路
頭」。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至外地奔喪回去,必須匍匐入門,表示自己
不孝,奉養無狀。
14. 宗教法事
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稱為「唸腳尾經」;或者俟入殮時再一併舉行,稱為
「入木法事」。
15. 組治喪委員會
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者,或交遊廣闊者,死後應由其朋友或長官、同
事、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所列委員,必須真正能到場開會執
事之人,否則不應列名,以免助長社會浮誇氣習。
改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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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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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09/2/10
我國自古以來,對養生送死之道即極重視,尤是喪葬禮儀,久遠深植人們心裡與生活
中,觀察現階段的台灣社會,每遇喪舉都是各行其道甚而五花八門,無奇不有。以致頑而不
化的儀式,形成非悲非喜的場面到處可見。其舖張浪費的場面,亦比比皆是。奢侈敗壞的民
俗,可見一般。因此,如何做好真正的「葬之以禮」,以下有些值得改進與重視的事項,可
改善社會風氣,提昇殯葬文化。
1. 宜於斷氣後移舖
以人道立場而言,未斷氣前移舖,對於病重垂危者的身體、精神,可謂變相的虐待。
因病人在臨終前,身衰力乏,此時移舖,不論背負、抱持或抬移他處,勢必加深其痛
苦與病情,無異加速其死亡,故應加強宣導,儘量讓病者在床上安息,以減輕其痛
苦。
2. 革除逝於外者不得運回家中之陋俗
病人住院治療,並非斷絕生望,而家屬唯恐患者猝逝,遂提前辦理出院,致病者不能
續獲妥適醫療,因此加速病情惡化,終致不治者往往有之。類此習俗,實非良俗,允
宜儘速予以革除。
3. 革除以擴音器誦經的陋俗
部份地區於病人斷氣後,或亡者入殮時,多有開魂路的習慣,必僱用道士誦經作法
事,使用擴音器,雖在深夜,喧囂不已,鄰人不堪其擾,卻不便干涉,應宣導勿使用
擴音器,使公共安寧得以維持。
4. 革除殯儀從業人員擅改正當禮俗的陋習
台灣民間臨終至入殮禮俗,在鄉間頗為繁雜,又牽強附會,迷信色彩太濃。反之,在
都市或因喪家工作繁忙,或不諳禮俗,多數委託葬儀社全權處理,將部份有意義的禮
俗略而不用,縱或用之,亦多失之過簡,而草率不敬。反之,出殯之日卻大肆舖張浪
費,實有待儘速改進。
5. 所謂 [忌中]一詞亟應廢止
目前通行習俗,凡家中尊長或父母逝世者,每每以白紙書﹝忌中﹞二字貼於門上,日久
相沿,照用不誤。卻不知這是日本習俗。我國古禮,遇父、母喪,則書[嚴制] 、[慈制
],未見有稱[忌中]者,父母尚存,而子女逝世時宜用[喪中]。
6. 殯葬行列的各種[陣頭]悉應革除
如電子琴花車、五子哭墓、孝女思親等,僱用孝女以虛偽之哭聲權充喪家子女哀痛之
情,其虛情假意徒使人倫斷喪,有違孝道。
7. 送殯花車宜加限制
送殯花車太多,導致交通阻塞,縱然動員大批警力,猶不足以維持秩序,亟宜革除。
8. 嚴禁濫發訃聞
為徹底革新政風,改進社會習尚,允宜籲請機關首長或公務員,非與喪家沾親帶故
者,一概不得擔任治喪委員會委員,更不得硬性規定參加公祭,濫發訃聞,俾能專心
公務,端正官常。
9. 革除焚化 [金童玉女] 等陋俗
舊俗人死之後,通常用紙紮成金童玉女及深宅大院,於喪事將終時焚之。前者象徵中
古時代帝王以人殉葬之陋俗。今則紙紮屋宇費用昂貴,造成浪費及影響公共安全,亳
無意義。
10. 停柩 (俗稱打桶) 時間宜縮短
台灣氣候炎熱,尤以南部為甚。入殮之後停柩過久,勢必引起變化,無論都市鄉村,
皆對衛生有害無益。故最好縮短停柩時間。
11. 迷信風水的習俗宜逐漸改進
風水之事始於陰陽家之言,在我國歷史文化由來已久,如欲一朝革除,誠非易事,應
以堪輿學術研究並配合公墓制度之推行。逐漸減少選擇方位的陋習。
12. 倡導火化進塔
火葬盛行於佛教徒,新式火化方式費用低廉,儀式莊嚴,簡單而隆重,有益環境清潔
衛生,不需浪費土地,免除作墳及看風水,減少停柩時間。火化後供奉納骨堂(塔)
內,定時誦經,可達慎終追遠之道,值得提倡。
13. 奠禮應莊嚴肅穆
孝眷不宜在奠禮進行中嚎啕大哭,以致影響奠禮的次序。依「國民禮儀範例」第十七
條:親友之喪,應臨弔展奠,遠道者得函電致唁:奠弔時,應肅穆靜默,故奠禮進行
當中不論任何人(包括賓客、葬儀工作人員、樂師等),不可聊天、走動、吸煙,以
表示對逝者之尊敬。
14. 治喪須知
為人治喪者應有「熱誠服務」之精神,對各項治喪事宜瞭若指掌,務期達到「死榮生
哀」「慎終追遠」的理想,在不浪費的前提下做到莊嚴肅穆的地步。所以從嚥氣後直
到返主回家的種種事宜必須做到完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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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09-01-18
台灣自光復以後,經政府勵精圖治,早已由農業社會進入精密工業社會,而資訊時代人
們因經濟繁榮與富足,由光復初期的打赤腳、穿木屐一躍而為西裝革履;三輪車完全不見
了,代之而起的是汽車在街上大排長龍,更多的是摩托車,平均每戶兩部,成為世界之冠。
可是關於喪儀方面卻承襲明清及日治時代之舊制。當然其中部份已隨時代改良,但大都因襲
舊習。
國人平日皆忌言喪事,喜談吉慶,故遇家族中有喪事發生,即無從料理,一切聽從葬儀
社、僧道及地方上三兩位幹辦(頭兄)。結果花了一大堆不必要的錢。因此,既然有生就有
死,為了替親長辦理喪事,避免花錢又受氣,破壞喪事哀戚之情,故處理喪事之基本觀念,
為人家屬者不能不知。
基本上國內傳統的喪葬活動是由一系列的儀式所組成,而非一單一的典禮。整個過程可
分為三個階段:即「殮」(淨身入棺)、「殯」(停棺祭拜)、與「葬」(造墳入土),每
一階段都具有一些特殊的儀式和陳設。從這些儀式,以及儀式與儀式的銜接關係中,可對喪
葬活動有大體上的了解。以上三階段進一步說明如後:
一、殮—主要在對死者身體做一番恭敬的處置及掩藏。
二、殯—主要係停放死者進行弔唁,安排後續喪事為主。
三、葬—主要以告別及安頓死者最後歸宿為主。
前者所述是以程序、空間加以說明,另外不同的宗教亦有不同的生死觀與葬儀,以下,
略述台灣地區各宗教的生死觀與葬儀。
1. 佛教與葬儀
佛教認為死亡不足懼。死可以是輪迴的開始,也可以是解脫的來臨,完全看個人是否
能夠徹底放下而定。因此,佛教主張葬儀簡單、隆重即可。靈前不宜用葷腥祭祀亡
者,應以香花、素食、蔬果供養,遺體最好採用火化。奠儀除喪葬費用及生活所需之
外,其餘最好供養三寶,弘法利生或公益慈善用途,將功德迴向亡者。
2. 道教與葬儀
道教與佛教在為人治喪、送葬的觀念與習俗上,有相似之處。佛教講求超度亡靈,以
求早日轉生。道教則講求煉度「薦亡」,早日練成「真形」。因此,台灣道教強調
「薦亡」的儀式。由於台灣地區之道教接近天師道,為喪家所做的功德以課誦經懺為
主。在恭請三清做主的情形下,請亡魂至壇前,為他課誦「度人經」「太上三元慈悲
減罪水懺」「冥王經」等,透過「給牒」、「過橋」以示亡魂已被超拔渡化,不會沉
淪於地獄之中。
3. 天主教(基督教)與葬儀
基督徒相信耶穌的死亡與復活,人可透過對主的信仰,改變人與死亡的關係。沒有信
仰的死亡是上帝的罪罰,有主信仰的死亡則是永生的開始。因此,為了保持生命的完
整,基督宗教在葬法上採取「土葬」的方式。但天主教近年來亦容許教徒採用「火
葬」的方式。墳場中基督教墳墓之墓碑及雕塑造型之精緻,可以藝術精品森林形容。
4. 回教與葬儀
回教認為人們都要經歷今世和後世。今世是暫時的,後世是永久的。後世才是生命永
恆的歸宿。因此,在葬式上有土葬及灑葬兩種。其中,土葬不用棺墎,而是直接將屍
體放入土中,以符合「入土為安,回歸本原」之意。至於是否要留墳頭和立石碑則沒
有特別規定,有的地區在屍體埋好之後,只在上面簡單蓋上一塊石板而已)。另外,
灑葬則是親人將骨灰灑散於花園或火葬場內之草坪上,並由火葬場闢一專區(牆),
提供家屬釘牌誌念。
喪葬禮節
發布機關: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
發布日期:20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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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臨終前之準備
生、老、病、死,乃人生自然現象,有病不可諱疾忌醫,病重難醫之時,為人子孫者一
方面固然心情沉重,一方面也不能不為病人作萬一之準備工作。
1. 住院治病者
病人若是住在醫院治療,當醫療罔效,接近生命終點時,醫生通常均會告知家屬;病
人若神智清醒,有所指示,家屬當依其指示辦理,否則應讓病人繼續接受醫院的醫護
照料,直至去世為止。
2. 在家養病者
病人若是在家療養者,將死之前通常有迴光返照現象,俗稱「反青」,會有託孤及立
遺囑之行為,或將其珍藏物品、財物分給子孫。
3. 併廳與舖水舖
傳統習慣,病人自知將終,皆會指定以大廳為其「正終」之所,因此病人危急之前,
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準備舖放水舖,俗稱「併廳」。併廳後,即要舖水舖,以
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
4. 壽衣
人死穿以入殮的衣服稱為「壽衣」,當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
5. 遮神
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大廳供奉有神明、祖先,一旦氣絕,要沐浴、更衣等,怕對
神明、祖先不敬(俗稱「見刺」),因此,將病人自臥室移出大廳時,必須用米篩或
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俗稱遮神,大殮入棺後再除去。
6. 宗教信仰之配合
由於一般民間信仰,人死後靈魂須乘轎(現在或改用汽車)赴陰間,因而一斷氣即須
在戶外焚燒一頂紙製魂轎,同時要在腳尾供腳尾碗、點腳尾燈、燒腳尾香與紙,這些
宗教物品不須在去世前即準備在家中,但須有所計劃,以免事出倉促,有所失誤,空
留遺憾。至於有宗教信仰者,可於臨終前安排教友探望,如淨土宗佛教常有臨終助念
之舉;而天主教之神父亦常到病危教友家中,為病危教友舉行臨終傅油禮(今已改名
為「病人傅油禮」),如此可以堅定教徒之信仰,減輕他對死亡之恐懼。
二、初終之儀節
所謂「初終」是指病人斷氣之際,一天之內所要做的事相當繁多,由於此時子孫心情非
常悲慟,加以時間十分倉促,因此行事必須特別小心謹慎。
1. 隨侍在側
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病人去
世不知是幾時嚥氣,徒留遺憾。病人在彌留階段,家屬不可哭泣。
2. 舉哀
病人一旦斷氣死亡,魂魄一分為二,體魄留於水舖,靈魂則茫然不知其所在,依俗於
門口焚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
靈,有地區並且須於門外打碎一只瓷碗,並唸「碗破家圓」後,全家大小始舉哀慟
哭,哭時男女應左右站立,不可拉扯屍體,勿將眼淚滴在屍體上面,儒家重視人倫感
情,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八識未完全脫
離形體,子孫不可移動其形體,亦不得哭泣,以免死者心生貪痴,顛倒妄想。
3. 易枕與蓋水被
舉哀後,子孫即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作為屍枕,傳說如此子孫才會「頭殼硬」(聰明
之意),實則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不致張口嚇人,而且較不易腐臭。傳統
舊俗,須在死者口中放一枚銀幣(或剪紅紙代替),即所謂「含殮」之含。此時屍
眼若睜開未閤,宜取銀紙加以揩合。屍身棉被須去除,改罩水被(一大塊白布中綴紅
布),一時無水被可蓋被單,用意除覆其形外,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
4. 陳設腳尾物
死者頭內腳外,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此飯昔日須於露天炊煮,用大碗盛
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另置腳尾
火(油錡仔)、腳尾爐(用碗公盛砂做香爐),並燒腳尾紙(小銀),供死者做盤
纏,應慢慢燒,勿燒太急太多,以免室溫升高,加速屍體腐臭。
5. 變服
初終尚無孝服,為表示悲哀之意,應改變平常之服飾。
6. 帷堂與闔扉
帷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目
的在隔開內外,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
7. 門外示喪與為鄰人掛紅
家有喪事應於門外張貼告示,以白紙黑字寫明「嚴制」(父喪)或「慈制」(母喪)
或「喪中」(長輩尚在晚輩去世時用之)。紅色春聯應撕除,用油漆書寫的紅聯則應
貼上白紙條。喪家子孫及幫忙人員於料理喪事期間難免干擾鄰居,或借用物品,為敦
睦鄰居,應為附近鄰居大門貼一塊紅紙,以示吉凶有別。紅紙於出殯日啟靈後始撕
除,並由道士洗淨,貼上淨符。
8. 守舖與關貓
親人死後,子孫哀慟不忍,必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昔日藉稻草為席,叫
「寢苫枕塊」),稱為「守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
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弔祭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
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9. 請人買布料、製(租)孝服與孝誌
喪事所用布料以白布為最多,孝服若是自製,則須採購五服(麻、苧、藍、黃、紅)
布料;喪服,依與死者關係親疏,制有區別:
‧麻布:子女、兒媳、長孫用之,為最重孝。
‧苧布:孫、甥、姪用,為次重孝。
‧白布:與死者同輩或外親用之。
‧紅布:死者第四代孫用,含有四代同堂為榮之意。
現在各地葬儀社、老人嫁粧店或特殊雜貨店皆備有孝服出租,城市地區喪家大都採用
租借,很少有人自製。孝誌是供死者子孫帶在頭上或臂上以示居喪之標誌。
10. 看日與辦理死亡登記
喪事重忌諱,入木(大殮)、轉柩、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然
後才看墓地,墓地決定後再看出殯之時日。喪家請人代為看日擇時,必須提供死者本
身及其兒子(若妻喪還須包含其夫)之生辰八字以供參考。因病去世者可逕向診病之
公私立醫院或診所請求開具死亡證明書,死於意外者則須報請檢察官與法醫驗屍後始
開立。家屬持證明書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然後才能入殮。
11. 報喪
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
白」。母舅以外的親戚,可以央人代為報喪,或用電話通報。母喪,娘家來弔,孝男
等須至門外跪接(父喪時不用跪接母舅)。至親好友聞耗趕抵喪家,向遺體焚香致奠
(舊稱「覓喪」),家屬須在旁向死者稟報,昔日女眷且須舉哀。
12. 買棺
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另外可請一
位懂木材之鄰友作陪。棺木,土葬與火化所用不同。近年公墓公園化,推行輪葬制
度,若干年後即開墳檢骨,即便是土葬,棺木亦不須過於講究。
13. 哭路頭與奔喪
出嫁女兒聞耗奔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淒冽,俗稱「哭路
頭」。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至外地奔喪回去,必須匍匐入門,表示自己
不孝,奉養無狀。
14. 宗教法事
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稱為「唸腳尾經」;或者俟入殮時再一併舉行,稱為
「入木法事」。
15. 組治喪委員會
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者,或交遊廣闊者,死後應由其朋友或長官、同
事、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所列委員,必須真正能到場開會執
事之人,否則不應列名,以免助長社會浮誇氣習。
改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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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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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09/2/10
我國自古以來,對養生送死之道即極重視,尤是喪葬禮儀,久遠深植人們心裡與生活
中,觀察現階段的台灣社會,每遇喪舉都是各行其道甚而五花八門,無奇不有。以致頑而不
化的儀式,形成非悲非喜的場面到處可見。其舖張浪費的場面,亦比比皆是。奢侈敗壞的民
俗,可見一般。因此,如何做好真正的「葬之以禮」,以下有些值得改進與重視的事項,可
改善社會風氣,提昇殯葬文化。
1. 宜於斷氣後移舖
以人道立場而言,未斷氣前移舖,對於病重垂危者的身體、精神,可謂變相的虐待。
因病人在臨終前,身衰力乏,此時移舖,不論背負、抱持或抬移他處,勢必加深其痛
苦與病情,無異加速其死亡,故應加強宣導,儘量讓病者在床上安息,以減輕其痛
苦。
2. 革除逝於外者不得運回家中之陋俗
病人住院治療,並非斷絕生望,而家屬唯恐患者猝逝,遂提前辦理出院,致病者不能
續獲妥適醫療,因此加速病情惡化,終致不治者往往有之。類此習俗,實非良俗,允
宜儘速予以革除。
3. 革除以擴音器誦經的陋俗
部份地區於病人斷氣後,或亡者入殮時,多有開魂路的習慣,必僱用道士誦經作法
事,使用擴音器,雖在深夜,喧囂不已,鄰人不堪其擾,卻不便干涉,應宣導勿使用
擴音器,使公共安寧得以維持。
4. 革除殯儀從業人員擅改正當禮俗的陋習
台灣民間臨終至入殮禮俗,在鄉間頗為繁雜,又牽強附會,迷信色彩太濃。反之,在
都市或因喪家工作繁忙,或不諳禮俗,多數委託葬儀社全權處理,將部份有意義的禮
俗略而不用,縱或用之,亦多失之過簡,而草率不敬。反之,出殯之日卻大肆舖張浪
費,實有待儘速改進。
5. 所謂 [忌中]一詞亟應廢止
目前通行習俗,凡家中尊長或父母逝世者,每每以白紙書﹝忌中﹞二字貼於門上,日久
相沿,照用不誤。卻不知這是日本習俗。我國古禮,遇父、母喪,則書[嚴制] 、[慈制
],未見有稱[忌中]者,父母尚存,而子女逝世時宜用[喪中]。
6. 殯葬行列的各種[陣頭]悉應革除
如電子琴花車、五子哭墓、孝女思親等,僱用孝女以虛偽之哭聲權充喪家子女哀痛之
情,其虛情假意徒使人倫斷喪,有違孝道。
7. 送殯花車宜加限制
送殯花車太多,導致交通阻塞,縱然動員大批警力,猶不足以維持秩序,亟宜革除。
8. 嚴禁濫發訃聞
為徹底革新政風,改進社會習尚,允宜籲請機關首長或公務員,非與喪家沾親帶故
者,一概不得擔任治喪委員會委員,更不得硬性規定參加公祭,濫發訃聞,俾能專心
公務,端正官常。
9. 革除焚化 [金童玉女] 等陋俗
舊俗人死之後,通常用紙紮成金童玉女及深宅大院,於喪事將終時焚之。前者象徵中
古時代帝王以人殉葬之陋俗。今則紙紮屋宇費用昂貴,造成浪費及影響公共安全,亳
無意義。
10. 停柩 (俗稱打桶) 時間宜縮短
台灣氣候炎熱,尤以南部為甚。入殮之後停柩過久,勢必引起變化,無論都市鄉村,
皆對衛生有害無益。故最好縮短停柩時間。
11. 迷信風水的習俗宜逐漸改進
風水之事始於陰陽家之言,在我國歷史文化由來已久,如欲一朝革除,誠非易事,應
以堪輿學術研究並配合公墓制度之推行。逐漸減少選擇方位的陋習。
12. 倡導火化進塔
火葬盛行於佛教徒,新式火化方式費用低廉,儀式莊嚴,簡單而隆重,有益環境清潔
衛生,不需浪費土地,免除作墳及看風水,減少停柩時間。火化後供奉納骨堂(塔)
內,定時誦經,可達慎終追遠之道,值得提倡。
13. 奠禮應莊嚴肅穆
孝眷不宜在奠禮進行中嚎啕大哭,以致影響奠禮的次序。依「國民禮儀範例」第十七
條:親友之喪,應臨弔展奠,遠道者得函電致唁:奠弔時,應肅穆靜默,故奠禮進行
當中不論任何人(包括賓客、葬儀工作人員、樂師等),不可聊天、走動、吸煙,以
表示對逝者之尊敬。
14. 治喪須知
為人治喪者應有「熱誠服務」之精神,對各項治喪事宜瞭若指掌,務期達到「死榮生
哀」「慎終追遠」的理想,在不浪費的前提下做到莊嚴肅穆的地步。所以從嚥氣後直
到返主回家的種種事宜必須做到完善為止。
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中國歷代人物-皇帝--偉大的祖先---神農氏
神農氏即炎帝,是中華民族的始袓之一,現在所稱炎黃子孫的“炎”,就是指神農氏。他教民務農,又親嚐百草醫治黎民的病痛,而且成立交換貨物市場,互通財貨,使人們生活獲得大幅的改善,因此農民、藥商、醫生均將他奉為神明,並立廟敬祀。
神農氏好生惡殺,當時他看到人民都以動物為食,便教人民開闢土地,種植五穀。人民發現五穀之美味勝於肉食時,於是就改以穀類為主食了。他雖貴為一國之君,但和百姓一樣經常在田間勞動。在實踐中,他發明了中國最早的農具----耒耜,從而大大促進了農業的發展。人們敬仰他對農業作出的貢獻,所以尊稱他為神農氏。
據說,神農氏當時看到人民經常受到病痛的煎熬,心中憂慮不安。為了解除人們的痛苦,他跑遍山野採集各式各樣的草藥,且為了摸清草藥的特性,他嘗遍百草,因此常常中毒,最多時甚至有一天中毒七十多次的紀錄。他還將研究的成果編寫成《神農百草》一書,裡面記載治療各種疾病的藥方。人們所供奉的神農大帝,有黑、白、紅三種不同的“臉色”,據說與他嘗百草、經常中毒有關。也許是因為各種草藥的毒性不同,嚐百草時臉色就一會兒黑、一會兒白、一會兒紅的緣故吧!
還有,他看到大部分的人自己需要的東西不會生產,不需要的東西生產得很多,生活很不方便,於是就讓人們帶著東西集中到一個地方去交換有無,由此產生了中國最早的貿易市場。另外,為了供人們在勞作後娛樂,他還製造了五弦琴,這種琴可以發出像鳥叫一樣的美妙音樂。
據史書記載,神農氏在位的時候,人人平等、互助、友愛,治理國家不需要警察,也不需要監獄和刑罰,所以他才有許多時間身體力行地去做各種改善人民生活、造福人群的事。
從各種傳說、記載中我們不難發現,神農氏其實是提供炎黃子孫美好生活型態的偉大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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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農氏即炎帝,是中華民族的始袓之一。 |
據說,神農氏當時看到人民經常受到病痛的煎熬,心中憂慮不安。為了解除人們的痛苦,他跑遍山野採集各式各樣的草藥,且為了摸清草藥的特性,他嘗遍百草,因此常常中毒,最多時甚至有一天中毒七十多次的紀錄。他還將研究的成果編寫成《神農百草》一書,裡面記載治療各種疾病的藥方。人們所供奉的神農大帝,有黑、白、紅三種不同的“臉色”,據說與他嘗百草、經常中毒有關。也許是因為各種草藥的毒性不同,嚐百草時臉色就一會兒黑、一會兒白、一會兒紅的緣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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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氏當時看到人民經常受到病痛的煎熬,心中憂慮不安。為了解除人們的痛苦,他跑遍山野採集各式各樣的草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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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說中神農的行為感動了天地,於是派鳳凰銜著一枝九個頭的穀穗飛過神農頭頂,掉下穀粒,神農拾起種在田間。這種穀物顆粒大,味道甘美,吃了後,可以長生不老,神農吃了活了幾千歲。 |
據史書記載,神農氏在位的時候,人人平等、互助、友愛,治理國家不需要警察,也不需要監獄和刑罰,所以他才有許多時間身體力行地去做各種改善人民生活、造福人群的事。
從各種傳說、記載中我們不難發現,神農氏其實是提供炎黃子孫美好生活型態的偉大祖先。@*
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佛法如何作七--土城承天禪寺
想要了解一下,如果家裡面有人過往,
家人要怎麼幫他作七呢?
請問要如何作七呢?
以佛法的角度來說,一般人死之後(斷氣&心跳停止) ,靈魂(神識)並不會馬上離開肉體,大約要經過8個小時,靈魂(神識)才會從肉體脫離,而進入中陰身的階段。因此,斷氣之後,要切記:千萬不要搬動亡者,或是幫亡者換衣服,因為這時候亡者還有知覺,正面臨著四大(地水火風)分離的痛苦階段,請不要移動碰觸亡者,以免增加亡者的痛苦! 這時候,家屬最好能為亡者助唸佛號8個小時,祈求佛力加被讓亡者減輕死亡四大分散的痛苦。
經過八個小時的助念之後,亡者的靈魂(神識)離開肉體進入了中陰身的階段,這時候家屬才可以將遺體冷凍或作其他的處理,另外,要為亡者立一靈位,每日早晚要”捧飯” ,”捧飯”一律要用素食,只要一碗白飯上面加一些素菜即可,或是要多供奉一些其他的素食的食物亦可!
靈位的設置,上層最好是有佛像(西方三聖或地藏菩薩) ,香爐及供水杯,下層放靈位,靈位前是立香爐,靈位側邊是24小時的環香爐(要24小時點著香),供水杯。供水杯要每天早上替換新的水,早晚”捧飯”的時候最好各唸一部的阿彌陀經、往生咒七遍以上、<南無阿彌陀佛>的聖號108遍以上,以及唸西方淨土發願文,要勸導亡者放下萬緣,一心念佛發願往生極樂世界!
有親友來捻香,一個人點兩支香,一支香先供佛,另一支香供亡者,這樣子可以讓來祭拜的親友多了一分供佛的功德,這樣子對亡者往生善處也會有幫助。
亡者死亡之後處於中陰身的階段,這時候,過去生中的冤親債主都會現前來影響亡者,亡者常常會因而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亡,隨著業力亡者的心中會產生許多不同的境像,通常要到第七天(頭七)的時候,亡者的神識才會覺醒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經死亡,這時候,最好是能夠延請如法修行的出家法師為亡者誦經拜懺,或作蒙山甘露施食超渡的法事,這樣子能夠消除亡者及其冤親債主的業障,增長福德智慧,因此能夠往生淨土或往生善處!
作頭七算是最重要的一個七,因為這時候的中陰身的神識最清楚,聽經聞法禮佛懺悔能夠獲得最大的功德。
作七可以在寺廟或家裡作,家屬能夠到寺廟虔誠為亡者誦經拜懺那功德是最大的,如果在家裡面作七也是可以,但是記得要虔誠延請有修持的出家法師誦經拜懺超渡,這樣才有功德。
像有的葬儀社會請一些在家眾誦經作七,那些在家眾可能連五戒都沒有受持,怎麼會有功德力超渡亡者呢? 而且在家人誦經拿錢,好像是把佛法當成了買賣,那是不行的喔!
出家人受持出家戒,身披佛陀傳下的袈裟,用心誦經拜懺就能夠感召護法菩薩天龍八部的護持,因此有這份功德力來超度亡者往生善處。
因為亡者中陰身的神識是七天覺醒一次,也可以說是七天蛻變一次,所以說,雖然中陰身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的每一個時間都有可能投胎往生到六道輪迴的其中一道,可是,以中陰身七天一變化的情況看來,在每個七的時間點上去投胎的機率是比較大的,因此,如法的作七要在每個七天的當天,虔誠延請有修持的出家法師誦經拜懺超渡,這樣子作七的功效才是最大的 !
要不然,如果時間上無法如此安排,那就要提前作,不能挪後作,提前作可以預先累積亡者往生善處的資糧,總是比完全不作功德還要好得多!
不過,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不能用神道教的方式作七,因為要祭拜三牲,等於是多為亡者造了殺業,會讓亡者容易墮落三惡道,而且有的神道教的作法還會帶領亡者過奈何橋,亡者如果本來可以直接投胎當人或生天,因為這個惡緣,就被牽到地獄去受苦了也不一定,所以,千萬不能請神道教的”師公”來作七。另外,也千萬不能燒金紙,因為金紙是鬼道在用的,本來經由誦經拜懺超渡,亡者已經能夠往生投胎當人或生天,可是貪著鬼道的紙錢,一不小心就墮落鬼道去了,這點也要注意才好呀!
一般佛教作七的內容如下:
三昧水懺 2.金剛經 3.藥師懺 4.藥師經 5.金剛懺 6.禮八十八佛大懺悔文 7.地藏懺
除此之外,喪家還可以依自己的經濟能力,啟建三時繫念法事、大甘露蒙山施食法事,甚至是啟建粱皇寶懺大法會及瑜伽燄口超度法會,這都可以隨自己的能力盡心去作,以此功德,回向亡者及其親債主業障消除、福慧增長、皈依佛法僧三寶、發菩提心、往生淨土!
其實,如法的為亡者作七是非常重要的! 因為,我們都知道行五戒十善是人天的因,也就是說:不行五戒十善,那就是三惡道的因。可是一般人行五戒十善的畢竟是少數,所以說,下輩子能再得人身的,那可是少之又少呀! 這在佛經裡面講得很清楚: 「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所以,一定要藉由如法作七的功德,才能確保亡者不會墮落三惡道呀!
釋大寬 合十
附註:
《地藏菩薩本願經》(節錄)
復次普廣:若未來世,有男子女人,久處床枕,求生求死,了不可得。或夜夢惡鬼,乃及家親、或遊險道、或多魘寐、共鬼神遊。日月歲深,轉復尪瘵,眠中叫苦,慘悽不樂者。此皆是業道論對,未定輕重,或難捨壽、或不得癒,男女俗眼,不辨是事。
但當對諸佛菩薩像前,高聲轉讀此經一遍。或取病人可愛之物,或衣服、寶貝,莊園、舍宅,對病人前,高聲唱言:我某甲等,為是病人對經像前捨諸等物,或供養經像、或造佛菩薩形像、或造塔寺、或燃油燈、或施常住。如是三白病人,遣令聞知。
假令諸識分散,至氣盡者,乃至一日、二日、三日、四日至七日以來。但高聲白,高聲讀經。是人命終之後。宿殃重罪,至於五無間罪,永得解脫,所受生處,常知宿命。何況善男子善女人自書此經或教人書、或自塑畫菩薩形像乃至教人塑畫。所受果報,必獲大利。
是故普廣,若見有人讀誦是經,乃至一念讚歎是經,或恭敬者。汝須百千方便,勸是等人,勤心莫退,能得未來、現在千萬億不可思議功德。
世尊,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是諸眾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為設福,以資前路。或懸旛蓋及燃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歷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
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
復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志心勤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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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七--土城承天禪寺 (轉貼)
承天禪寺在下午約3:30時, 就會開始聚集好多人, 在唸佛號, 和作晚課。不只是寺內的師父。
不明究裡的人, 常覺得奇怪, 怎麼會來了那麼多人在作晚課, 其實, 有一大部分的人, 是來此幫死去的親友作七超渡的。那聲勢浩大, 餘音廻繞整個寺廟和山頭, 顯得非常寧靜莊嚴。
◎作七的意義
正信的佛教在人往生的四十九天之內,親友必須及時為之超度,以助益亡靈的來世福報,一旦超出這段時間,亡魂即隨業受報轉生去了!其實作七的原理, 是因為福慧未俱足者,未能於死後迅速往生, 而留戀在世間的中陰身。 不過, 只要他生前有聽聞佛法的緣分, 也許會在第三次, 或是第五次作七時, 就會往生了。
但是, 無論如何還是生前有信佛法最好, 因為根本就不必作七, 死時, 有信念者, 阿彌陀佛馬上就接走了, 作七, 就只是形式而已。
在父親過逝時, 請了諾那華藏精舍的菩薩來幫忙助念佛號。當我們唸完了八小時, 我詢問了助唸義工, 接下來的作七事宜, 但他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告知我若不放心, 就自己在家唸地廻向給父親就好了, 還叫我把作七請法師的錢省下來, 用父親的名義行佈施, 更好, 因為這樣的功德父親是全得的, 而請法師誦經, 父親即使得到, 也只是七分之一, 其餘六分由法師得去。
但母親覺得不作七, 心裡不放心, 所以最後我們還是選擇了在土城承天禪寺作七, 既把請法師的錢省下來, 也讓父親在正信的佛教儀式中圓滿的劃下句點。
有許多人, 都不會作完滿七, 有的只作頭尾七, 但佛教儀式, 通常他們是不主張只做頭尾的, 因為這樣就失去意義, 還有其實作七的法事是在世的子孫幫忙念經, 才是最有幫助的, 而不是花錢請法師誦經, 自己卻置身事外, 現代的社會往往因為工作的因素, 常常把喪禮的要件給簡化了, 卻忽略一份孝道的本意。在這最後的一程, 盡最後一次的孝道, 那怕是一個人幫往生者念經, 都是禮盡的一份孝道, 後代才能有所依循, 孝義才能傳承。
**************
佛教所謂的作七意義 :
正信的佛教,通常是指在人往生的49天,親友們必需為親人往者超度求往西方,以助
亡者的亡靈的福報,一旦超出了49天後,亡魂即隨著業力受報投胎轉生去。
也就是進入了六道的輪迴某一道了。
而作七的原理,也是因為福和慧未俱足,未能在死後迅速往生解脫,而仍留戀世間的種種的中陰身。但是如果往者生前有聽聞佛法,也許會在第三次、又或是之後幾次的作七時,就即刻往生了。但當然最好是人在世時,皈依佛法僧,親信佛法,而根本不怕作七
,也對死亡無恐懼之心。有信念者,即有阿彌陀佛等眾儲菩薩接引往西方,而作七就只是形式在現在工商業時代,人很繁忙而疏於做完49天的七,有的只做了頭尾七,但佛教中,通常不主張只做完頭尾七,因為這樣就失去了意義。
而作七的法事,是希望在世的子孫幫忙課誦經典,才是最有幫助,而不是花錢請師父來誦經,而自己親人卻不參與。現在社會往往因為工作,而常把喪禮給簡化了,或許在作七的最後一程,也是盡一份心力和孝道。
而我們家的作七部份,是做足了49天,且用佛教儀式,不僅是請師父帶誦的每個七之外,在平日也多誦經典迴向給爸爸,也多替爸爸佈施或是參加法會來助善緣。而也有時會
在家請師父來做小型的 " 食時 " 和參加一些焰口等,來替爸爸做功德,也發願茹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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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土城承天禪寺做七事宜】
做七事宜 :
承天禪寺地址:台北縣土城市承天路96號電話:02-2267-1789.
本寺做七純依佛法利益亡者,和喪葬業者沒有任何關聯,功德金一律隨喜。
人從死亡到投胎有四十九天的中間階段,這四十九天是超生或下墮的關鍵時刻。
地藏經上說:命終人七七日內,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未測之間,千萬愁苦
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所以你應為亡者廣修功德,多布
施、誦經、念佛,使亡者永離惡道,得生善道,受勝妙樂,你也能得到無量的利益。
因為亡者是你的親人、朋友,你的心力對亡者最有影響力,最能幫助他,所以你應該親自來寺誦經迴向給亡者,而不是將亡者的佛事交給師父去做。本寺規定做七要有一位固定的負責人,親自來寺登記牌位,並每逢做七時負責簽到、參加誦經,如果立了牌位後,負責人卻不能準時參加誦經,本寺將取消牌位!
請你審慎考慮,確定每次能到再報名做七。當然,其他的親友也可以陪同這位負責人參加,共修的力量大,愈多人參加愈好。
1) 七的推算方法 : 亡者死亡當天算第一天,算到第七天就是做七的日子。
(如果亡者死亡的時間超過晚上11點,就應該算隔天)譬如說星期二往生,算到第七天就是星期一,負責人每逢星期一就必須來寺裡做七,四十九天內共做七次,沒有所謂的大七、小七或女兒七、孫子七的說法,每七都很重要,都一定要來參加。
而到承天寺作七有分單日、雙日作七的課誦 ( 就是指日期如果是單數就單日,雙數即雙日 )
而承天寺的工作人員也會安排課誦的位子和經典,所以到那裡作七,一切不必太過於緊張。只要時間趕的上,通常都可以順利完成。而課誦作七大多為1小時多左右。
以下是承天寺作七單雙日的錄音部份,有興趣者可以聽聽,非常的莊嚴!
單日 : http://file.buda.idv.tw/music/WK02.mp3
雙日 : http://file.buda.idv.tw/music/WK05.mp3
( 如想下載的話,可以按右鍵的另存目標,即可下載 ~ )
3) 登記牌位的時間是每天上午7點到晚上6點半。如果確定每個做七日的下午都能來寺裡誦經,請負責人親自來本寺辦理,設立牌位時,只要亡者的姓名和農曆往生日期。
4) 做七的功德金沒有限定金額,可隨自己能力虔誠布施,登記牌位時一次繳清或分次布施都可以。
5) 家屬如果想要帶東西來祭拜,一定要用素的,不要用葷腥的食品,也沒有限定數量,主要在我們的虔誠心,不帶也沒關係。
※ 請家屬吃素並每天念1080句南無阿彌陀佛,迴向亡者往生善道。
而下圖則是會發給親人幫忙代念佛號的綠色小卡片一張 :
一天1080遍則塗滿一個圓圈,而滿一個七,則一個蓮花座就塗滿後,拿給承天寺的師父蓋上了印
章,就是 " 華開見佛 " 四字。
到承天寺做七上香順序表
◎第一支香:拜大雄寶殿阿彌陀佛。
◎第二支香:拜右殿的觀音菩薩。
◎第三支香:拜左殿的地藏菩薩,懇請地藏菩薩慈悲接引亡者○○○來聽經。
◎第四支香:拜廣場的護法龍天(俗稱天公爐) 。
◎第五支香:回到地藏殿前,面向外遙請亡者,告訴他 :
我們已經在承天禪寺幫你立好牌位了,你一定要來聽經聞法,跟著大家念南無阿彌陀佛,
並且發願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才能離苦得樂。其他的事情都要放下了,一切我們都會替你好好處理,請你放心。
你現在要萬緣放下,專心念佛,懇求阿彌陀佛來接引你去西方極樂
世界修行,不要掛礙我們,等你有成就了再來度我們,我們也會念佛幫助你去西方極樂世界。 → 此部份承天寺有可自動拿取這表念給亡者聽,所以不必背。
講完把香插到地藏殿內牌位前的香爐。
(亡者是男眾請插地藏殿右邊的爐,亡者是女眾則插地藏殿左邊的爐)
土城承天禪寺,若未開車的民眾,可坐台北捷運至永寧站。出了2號出口捷運站,外面有計程車排班要到山上承天禪寺,一趟路約NT100~120左右。下山也可以打電話請他們上山載。價錢也一樣。
而如果不想付此錢的話,可以在作完七後,快速搭程小巴專車下山,但請儘快作完七後,小跑步去搭免費接駁捷運的小巴。
p.s
我家的七都排在星期2,也正常作足了49天,
下午趕至土城的承天禪寺作一次七。
而在這49天,仍是再次提醒,請務心不要哭泣,不哭泣也不代表不孝,請不要有這種觀念。
因為要讓亡者走的安心,讓他放下世間一切到西方極樂世界,所以不管出殯或是在這49天內,請務必抑止悲傷。
想哭泣即隨時去外面透氣。雖然哭泣是人之常情,可是為了讓亡者能更安心,這才是盡孝的最好辦法 !
**************
★承天禪寺作七
1、先到禪寺登記辦理(申請的人每次都要簽到喔!不然下次就會被取消了)。
2、香火錢(隨意)。
3、作七有分時令(15:30/16:00),志工會告知時間。
4、作七可開車進入禪寺(大約法會10分鐘前都還有位子)。
5、作七流程
(a)、進入主殿上階梯前需要脫鞋(天冷記得穿襪子)。
(b)、申請人到辦理登記處簽到,並領取家屬作七證件,每位家屬均需證件並別於胸前。
(c)、到大殿的另一邊拿香(登記處對面),每人5柱香(採用臥香上香,如不清楚可於登記處桌上有祭拜說明文可參考)。
第一柱香→大殿
第二柱香→右殿(千手觀音)
第三柱香→左殿(地藏王菩薩)
第四柱香→天爐
第五柱香→遙請亡者(男牌位→地藏王右側/女牌位→地藏王左側)。
(d)、入坐祭拜(志工會導引及發經文,必須跟著師兄一起誦經)。大約1.5hr
大殿內→穿著青海及尾七申請人(藍牌光芒)。
右殿→男眷為主(黃牌)。
左殿→尾七女眷(藍牌蓮花)。
大殿前→女眷(黃牌)。
(e)、臨時牌位會於尾七時放置於地藏王菩薩桌前,法會最後會由申請人於地藏王菩薩殿內燒掉。
(f)功德圓滿。
ps:1、進入禪寺切忌邊走邊吃(目睹→阿彌陀佛,請在旁邊吃完再走)。
2、跟著誦經對於沒有接觸過的凡人來說有點難度(經過幾次後終於跟上速度了)。
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
回春導引功法
指導老師 黃新民 先生
1.基礎理論
(3)無向禮拜
(4)湧泉腳
(5)引肩胛
3.基本(正)功法
(4)托天抱足
(提肛.夾臀.中抱足.左抱足.右抱足)
圖利眾人法律資詢事務所、回春導引功法
法律事務、氣功
電話:02-8663-2000
行動:0938-031-730
傳真:02-8663-3232
e-mail:law@abba.com.tw
地址:台北市景文街 1 號 13 樓之 2
砲彈打不死的蟑螂
金門嬰仔
黃新民四年級生,金門人;金門屬戰地,一直到解嚴前都屬軍方管理,比台灣實施戒嚴在統治上嚴上好幾倍。小時候跟一般四年級鄉下小孩一樣,需要幫忙做農事、撿時柴火(燒飯用) ,夏天打赤腳穿小短褲,跟一群同伴滿山遍野到處跑,捉小鳥、偷他人西瓜吃等;黃先生更經歷過絕大部分人未曾碰過的 823 、單打雙停砲戰,家裡曾中過一次砲彈,與家人閃的快,大難不死;一直到初中畢業離開家鄉,所接受的教育只有聽話、順從,但也養成往後他耐性特強的個性。
四十歲前的失意人生
初中畢業後,與當時同年同學結伴到台灣就學;以後唸書工作都在台灣,然而淺意識裡深藏一股未曾見過世面的自卑,自認很多方面都比不上台灣嬰仔。四十歲,是他人生的一個轉類點;之前,他當一個單純的上班族,也曾計畫與好友共同創業,但因個人資金不足放棄,也因此逃過一劫;好友因賺到錢而常跑北投酒家,最後公司倒閉,負債累累,身體也輕微中風;但另一劫沒逃過,他得了憂鬱症,約有十年時間,人生深陷入黑暗期。
當時得憂鬱症的人不敢去看精神科醫生,旁人會誤以為得精神病,最傳統的辦法就是去算命找答案,久了自己也學會算命,至今都沒找到利用算命解決人生困境的方法。最狼狽的是約有十年沒踏回金門家門一步,因為沒旅費,因為無顏見家人。憂鬱症的十年間就這樣畏畏縮縮、忍耐又忍耐的混著過。很不幸「腰酸背痛」毛病跟著上身,最嚴重一次因椎間盤凸出(閃到腰) ,腰部以下失去控制,次日早上醒來無法自行坐立起床,交往多年的女朋友也鬧分手,這時的人生真是慘!慘!慘!
開始圖利眾人
民國八十三年,好友林雪琴當選台北縣議員,幫其處理服務選民請託事件;八十四年好友黃申霖鼓勵創立事務所,因身心還陷在憂鬱症後期,本無創業動機;當時黃申霖友人顏先生遭人倒帳,託黃申霖求助於他,三個月內順利將債權全數追回,另一遭倒帳同行亦慕名求助,遂順勢籌設事務所,名叫「圖利眾人」 ,可謂無心插柳。
林雪琴服務處因選民請託事件越來越多,遂請他擔任選民法律諮詢顧問,共七年時間。
創業初期分租友人辦公室一張辦公桌,因不懂電腦,常為查詢判例或行政命令,跑遍重慶南路書局、圖書館,辛苦異常;然而為了「圖利眾人」並不以為苦。
九十一年,林雪琴卸任議員,轉擔任立法委員陳朝龍、台北縣議員林秀惠聯合服務處法律顧問迄今,仍繼續「圖利眾人」。
經營理念
擔任十一年民意代表服務處法律顧問,累積豐富實務經驗。一般法律案件委任律師訴訟,往往要花龐大律師費,且又時間冗長,真「傷財勞民」 。他累積豐富「談判」經驗,盡量建議並協助當事人以「談判和解」代替訴訟,既省錢又省時,原、被告雙方皆大歡喜。例如前面談到顏先生,因台灣市場變化不得不到大陸當台商,因違反著作權法遭台灣同行提自訴,顏先生又找上他,經談判後「和解」 ,省掉顏先生大陸、台灣兩地奔波打官司麻煩。
「圖利眾人」乃黃新民最大之經營理念,也因此作出口碑,頗獲當事人信賴。
未來展業
前面談到患憂鬱症期間又得到「腰酸背痛」 ,除「閃到腰」那次外,也曾「膏肓」痛到路邊停車時頭無法轉動看兩側後照鏡,更有一次左後臀部痛到無法正常走路、當晚更痛到不能臥床睡覺。痛筋骨、勞心神,諸事不順,乃人生最大悲哀。於是將往日所學老祖宗養生功法,如「回春功」 、「八段錦」 、「太極拳」等融合,自創「回春導引」功法。此功法是「自療」「腰酸背痛」的最有效功法,往往當日即可「舒緩」大部分的酸痛。他練功至今十多年,除「腰酸背痛」不再上身外,更可以下腰頭頂地面,六年來感冒也不再上身發作,更不可思議的是外表看不出他已是一個五十二歲的「歐利上」 ,至少年輕十歲以上,青春又有活力。台北縣政府社會局辦理多年的「松年大學」 ,他在敦親睦鄰分班開課,兩年來累積豐富實務教學經驗,正作為他未來推展「回春導引」功法的教學基礎。「回春導引」功法正是他未來展業的目標。
1.基礎理論
(1)以健康嬰兒為師
(2){回春導引功法}歌訣(3){回春導引功法}六要
2.輔助功法
(1)無影手
(2)垂臀(3)無向禮拜
(4)湧泉腳
(5)引肩胛
3.基本(正)功法
(1)意守丹田
(鬆小腹.意守)
(2)鬆淨天地
(3)遍引太陽
(上引.前引.下引.後引)(4)托天抱足
(提肛.夾臀.中抱足.左抱足.右抱足)
導師 黃新民 先生 簡介
圖利眾人法律資詢事務所、回春導引功法
法律事務、氣功
電話:02-8663-2000
行動:0938-031-730
傳真:02-8663-3232
e-mail:law@abba.com.tw
地址:台北市景文街 1 號 13 樓之 2
砲彈打不死的蟑螂
金門嬰仔
黃新民四年級生,金門人;金門屬戰地,一直到解嚴前都屬軍方管理,比台灣實施戒嚴在統治上嚴上好幾倍。小時候跟一般四年級鄉下小孩一樣,需要幫忙做農事、撿時柴火(燒飯用) ,夏天打赤腳穿小短褲,跟一群同伴滿山遍野到處跑,捉小鳥、偷他人西瓜吃等;黃先生更經歷過絕大部分人未曾碰過的 823 、單打雙停砲戰,家裡曾中過一次砲彈,與家人閃的快,大難不死;一直到初中畢業離開家鄉,所接受的教育只有聽話、順從,但也養成往後他耐性特強的個性。
四十歲前的失意人生
初中畢業後,與當時同年同學結伴到台灣就學;以後唸書工作都在台灣,然而淺意識裡深藏一股未曾見過世面的自卑,自認很多方面都比不上台灣嬰仔。四十歲,是他人生的一個轉類點;之前,他當一個單純的上班族,也曾計畫與好友共同創業,但因個人資金不足放棄,也因此逃過一劫;好友因賺到錢而常跑北投酒家,最後公司倒閉,負債累累,身體也輕微中風;但另一劫沒逃過,他得了憂鬱症,約有十年時間,人生深陷入黑暗期。
當時得憂鬱症的人不敢去看精神科醫生,旁人會誤以為得精神病,最傳統的辦法就是去算命找答案,久了自己也學會算命,至今都沒找到利用算命解決人生困境的方法。最狼狽的是約有十年沒踏回金門家門一步,因為沒旅費,因為無顏見家人。憂鬱症的十年間就這樣畏畏縮縮、忍耐又忍耐的混著過。很不幸「腰酸背痛」毛病跟著上身,最嚴重一次因椎間盤凸出(閃到腰) ,腰部以下失去控制,次日早上醒來無法自行坐立起床,交往多年的女朋友也鬧分手,這時的人生真是慘!慘!慘!
開始圖利眾人
民國八十三年,好友林雪琴當選台北縣議員,幫其處理服務選民請託事件;八十四年好友黃申霖鼓勵創立事務所,因身心還陷在憂鬱症後期,本無創業動機;當時黃申霖友人顏先生遭人倒帳,託黃申霖求助於他,三個月內順利將債權全數追回,另一遭倒帳同行亦慕名求助,遂順勢籌設事務所,名叫「圖利眾人」 ,可謂無心插柳。
林雪琴服務處因選民請託事件越來越多,遂請他擔任選民法律諮詢顧問,共七年時間。
創業初期分租友人辦公室一張辦公桌,因不懂電腦,常為查詢判例或行政命令,跑遍重慶南路書局、圖書館,辛苦異常;然而為了「圖利眾人」並不以為苦。
九十一年,林雪琴卸任議員,轉擔任立法委員陳朝龍、台北縣議員林秀惠聯合服務處法律顧問迄今,仍繼續「圖利眾人」。
經營理念
擔任十一年民意代表服務處法律顧問,累積豐富實務經驗。一般法律案件委任律師訴訟,往往要花龐大律師費,且又時間冗長,真「傷財勞民」 。他累積豐富「談判」經驗,盡量建議並協助當事人以「談判和解」代替訴訟,既省錢又省時,原、被告雙方皆大歡喜。例如前面談到顏先生,因台灣市場變化不得不到大陸當台商,因違反著作權法遭台灣同行提自訴,顏先生又找上他,經談判後「和解」 ,省掉顏先生大陸、台灣兩地奔波打官司麻煩。
「圖利眾人」乃黃新民最大之經營理念,也因此作出口碑,頗獲當事人信賴。
未來展業
前面談到患憂鬱症期間又得到「腰酸背痛」 ,除「閃到腰」那次外,也曾「膏肓」痛到路邊停車時頭無法轉動看兩側後照鏡,更有一次左後臀部痛到無法正常走路、當晚更痛到不能臥床睡覺。痛筋骨、勞心神,諸事不順,乃人生最大悲哀。於是將往日所學老祖宗養生功法,如「回春功」 、「八段錦」 、「太極拳」等融合,自創「回春導引」功法。此功法是「自療」「腰酸背痛」的最有效功法,往往當日即可「舒緩」大部分的酸痛。他練功至今十多年,除「腰酸背痛」不再上身外,更可以下腰頭頂地面,六年來感冒也不再上身發作,更不可思議的是外表看不出他已是一個五十二歲的「歐利上」 ,至少年輕十歲以上,青春又有活力。台北縣政府社會局辦理多年的「松年大學」 ,他在敦親睦鄰分班開課,兩年來累積豐富實務教學經驗,正作為他未來推展「回春導引」功法的教學基礎。「回春導引」功法正是他未來展業的目標。
2009年7月18日 星期六
湧泉穴

湧泉穴,別名地衝、蹶心、地衢,顧名思義就是水如泉湧,為足少陰腎經所出之“井穴”,足少陰腎經起於湧泉,終於俞府穴。
湧泉穴位於腳底中間凹陷處,在足掌的前三分之一處。主治頭頂痛、兩目昏花、喉痺、失音、小兒驚風、癲疾、昏厥等[1]。蘇東坡在《蘇沈良方》中即提到按摩兩腳心(湧泉穴),及臍下腰脊間,皆令熱徹,“且試行二十日,精神自已不同,覺臍下實熱,腰腳輕快,面目有光,久久不已。”。宋代《扁鵲心書》指出:“涌泉二穴,在足心宛中,治長年腳氣腫痛,或腳心連脛骨痛,或下肢腿腫,沉重少力。”清代《急救廣生集》指出:“擦足,每晚上床時,用珠算握趾,一手擦足心,如多至千數,少至百數,覺足心熱,將足趾微微轉動,二足更番摩擦。蓋涌泉穴在兩足心內,摩熱睡下,最能固精融血,康健延壽,益人之功甚多。”
湧泉穴是腎經的一個重要穴位,號稱“長壽穴”,《靈樞·本樞篇》中說:“腎[2]出於湧泉,湧泉者足心也,為井木。”屬於心腎兩經的相接點,經常按摩此穴,有增精益髓、補腎壯陽、強筋壯骨之功和安眠的效果。
赤腳散步治失眠 每天按摩湧泉穴 文章來源:互聯網2009-2-11 11:03:07
赤腳走路時,地面刺激足底的穴位,可以促進血液流通,相當於在做足底按摩,對幫助人們入睡有一定好處。
治療失眠的另一個小竅門,就是每天洗腳後按摩湧泉穴10分鐘到15分鐘。按摩湧泉穴還有助於治療神經衰弱、精神減退、倦怠感、婦科病、多眠症、高血壓、暈眩、焦躁、糖尿病、過敏性鼻炎、更年期障礙、怕冷症、腎臟病等。湧泉穴位於足底前部的凹陷處,第二、三趾趾縫紋頭端與足跟連線的前1/3處。
另外,蘋果的香氣能令人精神輕鬆愉快,壓抑感消失,緩解緊張情緒,因此,睡前的一二個小時,食用一個蘋果也可以幫助人們入睡。
2009年7月6日 星期一
三世因果經
------ 若問前生事,今生受者是; 若問後世事,今生做者是。------
##################################################
三世因果經
當時,阿難陀尊者在靈山會上,而整批二百五十人都在場。
阿難頂禮合掌,遶佛三圈,然後跪下合掌,請問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閻浮提『閻浮,是樹名,翻譯為穢;提,翻譯為洲。穢洲因在須彌山的南方,所以稱為南閻浮提或南贍部洲。洲的中央有閻浮樹林,密茂高大,因此得名閻浮提』的一切眾生,到了末法的時候,多半作不好的事,不敬三寶三寶『佛法僧』,不尊重父母,沒有三綱(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五倫『夫婦、父子、兄弟、君臣、朋友』雜亂。貧窮下賤,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不足。終日殺害生命,富貴貧窮也不平等。是甚麼果報啊?
希望世尊慈悲,願為弟子一一解說! 」
佛告訴阿難以及各位大弟子說:
「不錯! 不錯!你們都注意聽好,我現在要替你們說清楚了。世界上所有的男女老少,貧賤或富貴、受苦無窮或享福不盡,都是前生因果的報應。這是為什麼呢?
首先,必須孝敬父母和敬信三寶,其次要戒殺放生、念佛布施,才能種下後世的福田。」
佛所說的因果偈如下:
富貴皆由命,前世各修因,接受這種說法的人,世世福祿深。
善男信女聽我說分明,聽和體會這三世因果經,
三世因果非小可,佛所說的真話可不能輕忽。
今生做官為何因,前世黃金粧佛身。
前世修來的今世受,紫蕝金帶佛前求。
黃金粧佛就是粧自已,衣蓋如來也正是蓋自身。
莫說做官原容易,前世不修何處來。
騎馬坐轎為何因?前世修橋舖路人。
穿綢穿緞為何因?前世施衣濟貧人。
有食有穿為何因?前世茶飯施貧人。
無食無穿為何因?前世未捨半分文。
住高樓大廈為何因?前世施米施貧人。
福祿具足為何因?前世造寺建涼亭。
相貌端嚴為何因?前世鮮花供佛前。
聰明智慧為何因?前世誦經念佛人。
嬌妻妾美為何因?前世佛門結善緣。
夫妻長守為何因?前世幢旛供佛前。
父母雙全為何因?前世敬重孤獨人。
無父無母為何因?前世都是打鳥人。
多子多孫為何因?前世開籠放鳥人。
養子不大為何因?前世皆是恨他人。
今生無子為何因?前世厭恨人兒孫。
今生長命為何因?前世買物多放生。
今生短命為何因?前世宰殺眾生身。
今生無妻為何因?前世偷姦人女妻。
今生守寡為何因?前世輕賤丈夫身。
今作奴婢為何因?前世忘恩負義人。
今生眼明為何因?前世施油點佛燈。
今生眼瞎為何因?前世多看淫書人。
今生缺啞為何因?前世惡口罵雙親。
今生駝背為何因?前世譏笑拜佛人。
今生曲手為何因?前世打過父母人。
今生曲腳為何因?前世破壞路橋人。
今生午馬『午馬年,就是所謂的「孤鸞年」』為何因?前世欠債不還人。
今生豬狗為何因?前世存心哄騙人。
今生多病為何因?前世幸災樂禍人。
今生健康為何因?前世施藥救病人。
今生坐牢為何因?前世見危不救人。
今生餓死為何因?前世笑罵乞丐人。
被人毒死為何因?前世攔河毒魚人。
孤苦零丁為何因?前世惡心侵算人。
今生矮小為何因?前世鄙視各用人。
今生吐血為何因?前世挑撥離間人。
今生耳聾為何因?前世聞法不信真。
今生瘡癲為何因?前世虐待畜生身。
身生臭氣為何因?前世婄忌他人榮。
今生吊死為何因?前世損人利已人。
鰥寡孤獨為何因?前世不愛妻兒人。
雷打火燒為何因?前世毀謗出家人。
虎咬蛇傷為何因?前世多結冤仇人。
萬般自作然後自受,地獄受苦怨何人?
莫道因果誰看過?遠在兒孫近在身。
不信三寶多施捨,但看眼前就能信福人。
前世修來今生受,今生積德後蔭人。
若人毀謗因果經,後世墮落不再投胎做人。
有人信行因果經,福祿壽星照臨門。
有人推介因果經,代代吉慶家道興,
有人常帶因果經,凶災橫禍不臨身,
有人講說因果經,生生世世得聰明,
有人讀誦因果經,來生到處人鑒敬。
有人印送因果經,來世便得帝王身,
若問前世因果事,就像迦葉尊者布施獲金光。
若問後世因和果,善星謗法地獄因。『善星和尚把「空」當成是「沒有」,認為「一切沒有」,所以他下阿鼻地獄去。』
若是因果無報應,目蓮救母是何因?
若人深信因果經,同生西方極樂人。
三世因果說不盡,總之,上天不會虧待善心人。
好好修三寶門中的福,喜捨一文、收回萬文。
與君寄在堅牢庫,世世生生福不休。
若問前生事,今生受者是;
若問後世事,今生做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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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因果經
當時,阿難陀尊者在靈山會上,而整批二百五十人都在場。
阿難頂禮合掌,遶佛三圈,然後跪下合掌,請問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閻浮提『閻浮,是樹名,翻譯為穢;提,翻譯為洲。穢洲因在須彌山的南方,所以稱為南閻浮提或南贍部洲。洲的中央有閻浮樹林,密茂高大,因此得名閻浮提』的一切眾生,到了末法的時候,多半作不好的事,不敬三寶三寶『佛法僧』,不尊重父母,沒有三綱(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五倫『夫婦、父子、兄弟、君臣、朋友』雜亂。貧窮下賤,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不足。終日殺害生命,富貴貧窮也不平等。是甚麼果報啊?
希望世尊慈悲,願為弟子一一解說! 」
佛告訴阿難以及各位大弟子說:
「不錯! 不錯!你們都注意聽好,我現在要替你們說清楚了。世界上所有的男女老少,貧賤或富貴、受苦無窮或享福不盡,都是前生因果的報應。這是為什麼呢?
首先,必須孝敬父母和敬信三寶,其次要戒殺放生、念佛布施,才能種下後世的福田。」
佛所說的因果偈如下:
富貴皆由命,前世各修因,接受這種說法的人,世世福祿深。
善男信女聽我說分明,聽和體會這三世因果經,
三世因果非小可,佛所說的真話可不能輕忽。
今生做官為何因,前世黃金粧佛身。
前世修來的今世受,紫蕝金帶佛前求。
黃金粧佛就是粧自已,衣蓋如來也正是蓋自身。
莫說做官原容易,前世不修何處來。
騎馬坐轎為何因?前世修橋舖路人。
穿綢穿緞為何因?前世施衣濟貧人。
有食有穿為何因?前世茶飯施貧人。
無食無穿為何因?前世未捨半分文。
住高樓大廈為何因?前世施米施貧人。
福祿具足為何因?前世造寺建涼亭。
相貌端嚴為何因?前世鮮花供佛前。
聰明智慧為何因?前世誦經念佛人。
嬌妻妾美為何因?前世佛門結善緣。
夫妻長守為何因?前世幢旛供佛前。
父母雙全為何因?前世敬重孤獨人。
無父無母為何因?前世都是打鳥人。
多子多孫為何因?前世開籠放鳥人。
養子不大為何因?前世皆是恨他人。
今生無子為何因?前世厭恨人兒孫。
今生長命為何因?前世買物多放生。
今生短命為何因?前世宰殺眾生身。
今生無妻為何因?前世偷姦人女妻。
今生守寡為何因?前世輕賤丈夫身。
今作奴婢為何因?前世忘恩負義人。
今生眼明為何因?前世施油點佛燈。
今生眼瞎為何因?前世多看淫書人。
今生缺啞為何因?前世惡口罵雙親。
今生駝背為何因?前世譏笑拜佛人。
今生曲手為何因?前世打過父母人。
今生曲腳為何因?前世破壞路橋人。
今生午馬『午馬年,就是所謂的「孤鸞年」』為何因?前世欠債不還人。
今生豬狗為何因?前世存心哄騙人。
今生多病為何因?前世幸災樂禍人。
今生健康為何因?前世施藥救病人。
今生坐牢為何因?前世見危不救人。
今生餓死為何因?前世笑罵乞丐人。
被人毒死為何因?前世攔河毒魚人。
孤苦零丁為何因?前世惡心侵算人。
今生矮小為何因?前世鄙視各用人。
今生吐血為何因?前世挑撥離間人。
今生耳聾為何因?前世聞法不信真。
今生瘡癲為何因?前世虐待畜生身。
身生臭氣為何因?前世婄忌他人榮。
今生吊死為何因?前世損人利已人。
鰥寡孤獨為何因?前世不愛妻兒人。
雷打火燒為何因?前世毀謗出家人。
虎咬蛇傷為何因?前世多結冤仇人。
萬般自作然後自受,地獄受苦怨何人?
莫道因果誰看過?遠在兒孫近在身。
不信三寶多施捨,但看眼前就能信福人。
前世修來今生受,今生積德後蔭人。
若人毀謗因果經,後世墮落不再投胎做人。
有人信行因果經,福祿壽星照臨門。
有人推介因果經,代代吉慶家道興,
有人常帶因果經,凶災橫禍不臨身,
有人講說因果經,生生世世得聰明,
有人讀誦因果經,來生到處人鑒敬。
有人印送因果經,來世便得帝王身,
若問前世因果事,就像迦葉尊者布施獲金光。
若問後世因和果,善星謗法地獄因。『善星和尚把「空」當成是「沒有」,認為「一切沒有」,所以他下阿鼻地獄去。』
若是因果無報應,目蓮救母是何因?
若人深信因果經,同生西方極樂人。
三世因果說不盡,總之,上天不會虧待善心人。
好好修三寶門中的福,喜捨一文、收回萬文。
與君寄在堅牢庫,世世生生福不休。
若問前生事,今生受者是;
若問後世事,今生做者是。
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
24節氣的由來
地球繞日公轉時,地軸是傾斜著運行,地球赤道與公轉軌道面有二十三‧五度的交角。
節氣的變化是因為地球本身地軸為傾斜的,它的表面受到太陽照射時,因為距離遠近及經緯度的關係,所以才有不同的變化
二十四節氣在秦漢時代訂定時,是反映黃河流域之氣候變化及氣候與農作物的關係,現今我國幅員廣闊,南北相距約三千公里,不但各地氣候差異甚大,而且各地農作物種類、生態及進行農事的時間也不相同,所以二十四個節氣字面的含意並不是各地皆適用。
不過由於每個地方整年氣候變化幾乎是固定的,各地農民依長期經驗的累積,知道到了甚麼節氣,該地就會出現何種氣候,因此沿用節氣名稱,但不拘限於節氣字面上的意義,歸納出不同節氣到來時氣候將產生的變化,以調整生活起居,且適時進行農事。
太陽系九大行星當中,除了水星幾乎垂直於黃道面之外,其餘行星都或多或少是傾斜的,例如火星傾斜25度,土星27度,木星3度,甚至連我們的太陽也傾斜7度,月球則傾斜 6.5度,而天王星更傾斜高達98度,簡直是躺著轉了!
為什麼各行星的傾斜度有這麼大的差別呢?原因可能是在太陽系形成之初,行星受到微行星不同角度及速度的撞擊,而造成不同程度的傾斜。
由於地球傾斜 23.5度,使得太陽光直射地球的區域,會隨著地球在公轉軌道上位置的不同而改變。
夏天時,太陽直射北半球,使北半球溫度較高而形成夏天,而南半球因為陽光斜射,得到的能量較少,因此溫度較低而形成冬天。
半年後,太陽直射南半球、斜射北半球,因此季節互換,南半球是夏天,而北半球是冬天。
如果地球不是傾斜的,而是直立的,那麼,太陽光將直射赤道,這使得越接近赤道的區域,溫度越高,越遠離赤道的區域,溫度則越低,
而且不論地球公轉到什麼地方,溫度都不會有太大的變化。所以說,熱的地方永遠熱,冷的地方永遠冷,當然就沒有四季變化了!
南斯拉夫數學家米蘭可維奇1930年提出地球「軌道偏心說」。地球溫度的根本來源是太陽輻射,因此地球與太陽的距離變化而引起的日照量變化必然是構成冰期與間冰期循環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北半球高緯度地區的日照量隨軌道因素而週期性變動。
大家知道,地球以傾斜的姿勢繞太陽公轉,因此北半球與南半球各有四季變化,目前已知地軸的傾斜約以四萬年的週期變動,變動幅度在22.1~24.5度間,現在的傾斜度是23.5度。如果傾角變大,南、北半球夏季日照量會大增,而冬季劇減。此外,尚有影響地球氣候的其他軌道因素,例如地球軌道橢圓的偏心率大約以10萬左右的週期在變化。
我國的曆法採用陰陽合曆,比起其他國家所採用的純陽曆或純陰曆都要精準,這是一門科學必備的條件與精神。
曆法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古代用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或用來做為祭祀的依據,表示對大自然的尊敬,對祖先的懷念;現代人用來做為爭取放假的依據。曆法對生活仍帶來很大的影響。
「種田無定例,全靠著節氣。」我國民間自古普遍流傳這句俗語,至今未改,可見節氣受到一般農民重視的程度。
二十四節氣是我國古代曆法家所獨創,用來指示一年中氣候寒暑變化的週期,以補救我國以前使用陰曆日期,無法配合季節變化的缺點。
古代農民由長期的生活經驗中得知,農業與季節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因此他們只要看一下當時是處於那個節氣,便可瞭解此段時期的氣候狀態,適時的進行農事,以免氣候產物與季候變化脫節而影響收成。因此節氣對農業社會的人而言,它與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等農事息息相關,同時亦是生活起居不可或缺的準則。
一﹑二十四節氣的制訂
古代人們注意到一年四季中,在不同季節所見到中午時太陽的位置,其仰角的高低並不相同。
人們在地上豎立一根竹竿,根據全年觀測的結果發現,夏季時其陰影似乎較短,冬季時則較長,顯然隨著季節的變化,竹竿受陽光照射造成的陰影,其長短會跟著變化。因此取中午時竿影最短的那天為夏至〈至就是到頂的意思〉,又稱日北至或日長至,取竿影最長的那天為冬至,又稱日南至或日短至。
大約殷商時人們已知道立竿測影來定季節,另外在春秋兩季裡發現,各有一天晝夜時間相等,便定這兩天為春分和秋分。
據左傳中記載春秋時期已經提到在二分二至時做觀測,有了二分二至以後,雖有利於農業生產的安排,但一年中氣候變化很大,且二分二至之間相隔時間很長,必然無法滿足農民生產上的實際需要,因此陸續又制訂了一些節氣,按推測一定是先增加四季的開始,即是合稱四立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立與二分二至稱為 「分至啟閉」,亦稱為八節。
隨著農業的發展,指導農事所需的節氣數目越來越多,到了秦代在呂不韋的呂氏春秋中已經載有立春、雨水、立夏、小暑、立秋、處暑、白露、霜降等節氣名稱。
到了兩漢時期,由於農業已有進一步的發展,在淮南王劉安的淮南子書中的天文訓篇裡,二十四節氣已齊備且和現在的名稱完全相同,由此可斷定在兩漢時二十四節氣就已完備了。
二﹑節氣的意義與命名
地球繞日公轉時,地軸是傾斜著運行,地球赤道與公轉軌道面有二十三‧五度的交角。
因此以地球上某一個地區而言,地球在公轉軌道上各個不同位置,受到陽光的照射量因直射或斜射而多寡不同,陽光直射時,該地區接受到的光和熱就較多,氣候就會熱,陽光斜射時,該地區接受到的光和熱就較少,氣候就會冷。
二十四節氣簡單的說就是地球繞日公轉軌道上的二十四個點,好比公轉軌道上的里程標誌,到了甚麼節氣,就會有甚麼氣候,以反映一年中各個不同時期的氣候寒暑變化。
由於秦漢時代的領域大都在中原附近,亦即大抵位於黃河流域,因此二十四節氣的名稱,除了四立與分至合稱的八節,表示季節變換及劃分四季外,都是反映該地區的氣候寒暑變化及耕耘播種之農時等來命名,相當具有與農業生產緊密結合的特點。
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分別是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為了便於記憶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及順序,人們將每個節氣名稱取一或二個字按次序組成歌訣。
又因為二十四節氣在陽曆上的日期變動不大,故亦有人將二十四節氣在陽曆上的日期,編有「上半年逢六、二十一,下半年逢八、二十三,前後不過一、二天。」的口訣,例如民國八十八年立春在二月四日,夏至在六月二十二日,立秋在八月八日,冬至在十二月二十二日,記得上述歌訣和口訣,就能知道各節氣的名稱和在陽曆的大概日期。
二十四節氣按它們的含義可分成四類。
表示寒暑變遷的有: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
象徵氣溫變化的有:小暑、大暑、處暑、小寒、大寒。
反映降雨量的有:雨水、穀雨、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
標示農事活動的有:驚蟄、清明、小滿、芒種。
因著地球運行快慢不均,在近日點附近公轉運行較快、遠日點附近運行較慢等因素,造成日期常有前後一、二天的差異。
三﹑二十四節氣的推算
二十四節氣時間的推算,古代的方法是將該年冬至到次一年冬至整個回歸年的時間,平分為十二等分,每個分點稱為中氣,再將二個中氣間長度等分,其分點稱為節氣,十二個中氣加十二個節氣,俗名統稱二十四節氣。
此種將一年平分二十四等分所得的節氣稱為平節氣,但由於地球繞日公轉軌道是橢圓形,地球在軌道上運行的速率並不是等速,以二十四等分回歸年時間所得平節氣的日期,並不能反映地球在軌道上真正的位置。
因此從清初的時憲曆〈西元一六四五年〉起,節氣時刻的推算由平節氣改為定節氣。所謂定節氣是由春分開始,將地球公轉太陽的軌道每十五度定一節氣,一週三百六十度共有二十四節氣,以此方法推算出來的節氣日期,更能表示地球在公轉軌道上的位置,反映當時的氣候狀況。
四﹑二十四節氣個別代表的意義
二十四節氣中每一個節氣皆是反映季節的更替、氣候變化、物候特點及農作物生長情形等,因此均具有其個別的意義,條述如下:
立春: 春季開始,立是開始的意思,春是蠢動,表示萬物開始有生氣。
雨水: 春到人間,降雨開始增多,春雨綿綿。
驚蟄: 蟲類冬眠或隱藏起來,伏著不動,叫做蟄。春雷響起,驚醒蟄伏地下冬眠的蟲類,將開始出土活動。
春分: 春季過了一半,此時陽光直射赤道上,這一天太陽從正東方昇起,落於正西方,地球上南北半球受光相等,晝夜長短相等,古代曾稱春分與秋分為晝夜分。
清明: 天氣逐漸和暖,春暖花開,草木開始萌發茂盛,大地一片氣清景明的現象。
穀雨: 雨生百穀的意思,此時農夫剛完成春耕,田里的秧苗正需大量的雨水滋潤,適時且足夠的雨水才能使穀物成長茁壯。但此時的氣候,卻時晴時雨,時冷時熱,最讓人不易捉摸。
立夏: 夏季開始,此時已出現溫暖的氣候,萬物迅速生長。
小滿: 滿指穀物籽粒飽滿,稻穀和麥類等夏熟農作物行將結實,等待成熟,但尚未達到飽滿的程度。
芒種: 有芒作物開始成熟,結實成穗,此時也是秋季作物播種的適當時節。
夏至: 炎熱的夏天真正到來,此時陽光直射北迴歸線上,北半球受光最多,是白天最長黑夜最短的一天,中午時太陽的仰角是一年裡最高的,因此日影是一年中最短的,過了夏至日,白天漸漸變短,夜晚慢慢加長。
小暑: 暑是炎熱之意,此時天氣開始逐漸炎熱,但是還沒有熱到極點,雖然夏至時北半球受陽光照射時間最長,由於太陽射來的熱力必須先對地面和大氣加溫,才能把熱儲存於大氣中,所以天氣從夏至開始慢慢加熱,經過小暑後,熱度才會逐漸昇高到極點。
大暑: 氣候酷熱到達高峰。
立秋: 秋季開始,氣溫將由熱轉涼,涼爽舒適的秋天就要來臨。
處暑: 處是止的意思,表示夏天的暑氣到此終止,但有時晴天的下午,炎熱不亞於暑夏,可視為夏的迴光返照。
白露: 天氣已經轉涼,夜晚時空氣中所含的水汽,接觸到地面上因輻射而迅速冷卻的物體,於是部份凝結為水滴而附於地面的花草樹葉上,這些透明晶瑩的水珠,我們就稱它為白露。
秋分: 秋季過了一半,同春分一樣,此時陽光直射赤道上,地球上南北半球受光相等,晝夜長短相等。
寒露: 此時已屆深秋,天氣轉冷,早晚所接觸到的霧氣和露水,感覺寒意沁心,而草木行將枯萎。
霜降: 天氣漸寒,當地面的物體溫度降至攝氏零度或以下,接觸的水汽直接結霜附於其上。
立冬: 冬季開始,冬是終了,作物已收割貯藏,農事完成。
小雪: 氣候寒冷,此時節空氣中的水汽在溫度冷至攝氏零度以下時,會凝成結晶狀的固體由空中降下,稱為降雪,不過降雪量不多且不大。
大雪: 天氣更寒冷,大雪紛飛,地面積雪。
冬至: 嚴冬來臨,此時陽光直射南迴歸線上,北半球受光最少,是白天最短黑夜最長的一天,中午時太陽的仰角是一年裡最低的,日影是一年中最長的。
小寒: 天氣相當寒冷,雖進入嚴冬但尚未到達最冷的時候。
大寒: 天氣酷寒,是一年中最冷的日子。
二十四節氣在秦漢時代訂定時,是反映黃河流域之氣候變化及氣候與農作物的關係,但歷經各朝各代的經營,現今我國幅員廣闊,南北相距約三千公里,不但各地氣候差異甚大,而且各地農作物種類、生態及進行農事的時間也不相同,所以二十四個節氣字面的含意並不是各地皆適用。
不過由於每個地方整年氣候變化幾乎是固定的,各地農民依長期經驗的累積,知道到了甚麼節氣,該地就會出現何種氣候,因此沿用節氣名稱,但不拘限於節氣字面上的意義,歸納出不同節氣到來時氣候將產生的變化,以調整生活起居,且適時進行農事,故二十四節氣至今仍常為一般農民所應用。
參考資料
http://www.bud.org.tw/answer/9911/991184.htm
http://www.ngc.com.tw/watch/default.asp?pd=20040701 國家地理頻道
http://www.coa.gov.tw/5/284/1622/1622.html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可以查各節氣的內容喔)
財團法人仰山文教基金會 ﹝By Youngsun Culture & Education Foundation﹞
【大紀元1月21日訊】那麼談到二十四節氣,我們首先必須了解祖先們如何創造、發明曆法。據研究,二十四節氣起源於黃河流域。更早的時候,沒有四季之分,只有春秋。遠在春秋時代,定出仲春、仲夏、仲秋和仲冬等四個節氣。以後不斷地改進與完善,到秦漢年間,二十四節氣已完全確立。但先秦時代二十四節氣的名稱與後世不完全一樣,今本《淮南子﹒時則訓》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和順序可能已經過漢代人的整理和修改,但所載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和順序,已經與後世完全相同,且歷二千多年而沒有改變。這可以視作是二十四節氣定型的標誌。公元前104年,由鄧平等制定的《太初歷》,正式把二十四節氣訂於曆法,明確了二十四節氣的天文位置。也就是說,季節也是一個從少到多、從簡至繁的概念,聖人云:大道至簡至易。可是歷史就是這樣發展的,越來越繁蕪複雜,這也是天象變化使然。
根據《史記﹒天官書》記載,秦漢時代人們是用觀測日晷和星象等方法來確定節氣的。但有時候實際氣候的變化和天文的變化並不完全一致,這時會用其它辦法來校正,以便盡可能準確地把握氣候的實際變化。
《淮南子﹒天文訓》記載,根據北斗星斗柄的指向來核定二十四節氣。正北的子辰與正南的午辰相連(經),正東的卯辰和正西的酉辰相連(緯),形成兩條相互垂直的線(二繩)。鬥柄“中繩”分別為冬夏二至和春秋二分。“二繩”把天穹分為四個區(即四鉤):醜寅、辰巳、未辛、戌亥。每一鉤的中心處叫“維”。東北為報德之維,西南為背陰之維,東南為常陽之維。兩維之間,九十一度十六分度之五而升,日行一度,十五日為一節,以生二十四時之變。《淮南子﹒天文訓》還根據陰陽二氣的消長,對二十四節氣的氣候意義作了描述性解釋。因為這些解釋是建立在精密的天文定位的基礎上的,說明瞭中國古代人民對二十四節氣的認識相當發達。
在過去的小法小道修煉,也和常人一樣十分重視季節的交替,因為他們講究採天陽之氣地陰之氣,節氣代表了“天地之氣”,這與個人修煉緊密相關。因此重視四季變化、重視時辰更迭。他們有自己自創的曆法。據說,這種曆法以立春為歲首,一年分為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個月,九十日。每月兩個節氣,十二個月共二十四節氣。《玄都開闢律》雲:“二十四氣為天使。一氣十五日,一歲十二月,月二氣,終歲為二十四氣,皆是自然之氣也。”唐代的道士把這種曆法進一步改編成“二十八宿旁通歷”。宋代沈括正是在這種曆法的啟發下提出了獨具創意的新曆法──十二氣歷。
漢代董仲舒認為“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春秋繁露﹒天符人數》)天地萬物都是為人而生、為人而成的。雖然天地主宰萬物主宰人世間的一切,但是卻一切都是為了人才有了這一切。節氣的變化亦然,是為了人能夠生存,方便人的生存。因此,節氣的變化跟人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關。
二十四節氣就是:春天有90天又18小時分為:立春、雨水、驚螫、春分、清明、穀雨。夏天有94天又1小時分為: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秋天有91天又20小時分為: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冬天有88天又15小時分為: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加起來共有二十四個節氣。
二十四節氣也可以反映太陽的周年視運動,所以節氣在現行的公曆中日期基本固定,上半年在6日、21日,下半年在8日、23日,前後不差1~2天。如果按照太陽的來制定節氣,太陽從黃經零度起,沿黃經每運行15度所經歷的時日稱為“一個節氣”。每年運行360度,共經歷24個節氣,每月2個。其中,每月第一個節氣為“節氣”,即: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和小寒等12個節氣;每月的第二個節氣為“中氣”,即:雨水、春分、穀雨、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和大寒等12個節氣。“節氣” 和“中氣”交替出現,各歷時15天,現在人們已經把“節氣”和“中氣”統稱為“節氣”。
二十四節氣與陰曆月份對應表
、
月份 正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節氣 立春、 驚蟄、 清明、 立夏、 芒種、 小暑、 立秋 、白露、 寒露 、立冬、 大雪 、小寒
鬥建 報德之維、 甲、 乙、 常羊之維、 丙、 丁、 背陽之維、 庚、 辛、 通之維、 壬、 癸
音律 南呂、 林鐘、 仲呂、 夾鐘、 太呂、 太呂、 夾鐘、 仲呂、 林鐘、 南呂、 應鐘、 應鐘
中氣 雨水、 春分、 穀雨、 小滿、 夏至、 大暑、 處暑、 秋分、 霜降 、小雪、 冬至、 大寒
鬥建 寅、 卯/中繩、 辰、 巳、 午/中繩、 未、 申、 酉/中繩、 戌、 亥 子/中繩、 醜
音律 夷則、 蕤賓、 姑洗、 太簇、 黃鐘、 太簇、 姑洗、 蕤賓、 夷則、 無射、 黃鐘、 無射
(鬥建、音律出自《淮南子》)
其中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是用來劃分一年四季的;二分、二至是季節轉折點,“四立”表示季節的開始。小署、大署、處署、小寒、大寒、表示一年中最熱、最冷的出現時期。白露、寒露、霜降反映氣溫下降的過程與程度;雨水、穀雨、小雪、大雪反映降雨降雪時期的程度;驚蟄、清明、小滿、芒種反映季節和農作物的生長現象。
二十四節氣的命名,反應了氣候,萬物生長的變化及民俗,也給後代子孫們適切的指示。有了各種節氣定律作為依循,只要“不違農時”,就會民豐物阜,民族續存,命脈自得延綿,可見各種的節令與農事的關係是很密切的。十二個月的農作物如:正月蔥,二月韭,三月莧,四月蕹,五月匏,六月瓜,七月筍,八月芋,九芥藍,十芹菜,十一蒜,十二白。節氣的口訣:春雨驚春清谷天,夏滿芒夏暑相連,秋暑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寒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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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節氣的由來
遠在春秋時代,先民便已經訂出了「仲春」、「仲夏」、「仲秋」與「仲冬」四個節氣,那時的人已經有春夏秋冬四季的觀念了。進入戰國時代後,魏國人石申編製了一張包括二十八星宿和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運行關係的星圖表,這是全世界第一張星圖表,自此以後,中國的天文學走入了另一個新時代。
節氣經過不斷地改進與調整後,到了秦漢年間,二十四節氣已完全確立。公元前104年,由鄧平等制定了《太初歷》,正式把二十四節氣訂於曆法,明確了二十四節氣的天文位置。
太陽從黃經零度起,沿黃經每運行15度所經歷的時日稱為「一個節氣」。每年運行360度,共經歷24個節氣,每月2個。其中,每月第一個節氣為「節氣」,即: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和小寒等12個節氣;每月的第二個節氣為「中氣」,即:雨水、春分、谷雨、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和大寒等12個節氣。「節氣」 和「中氣」交替出現,各歷時15天,現在人們已經把「節氣」和「中氣」統稱為「節氣」。
二十四節氣名稱首見於《淮南子˙天文訓》, 二十四節氣按它們的含義可分成四類: 表示寒暑變遷的有: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 象徵氣溫變化的有:小暑、大暑、處暑、小寒、大寒。 反應降雨量的有:雨水、穀雨、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 標示農事活動的有:驚蟄、清明、小滿、芒種。這二十四個節氣與農業社會時期的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等日常起居作息生活息息相關。
節氣的變化是因為地球本身地軸為傾斜的,它的表面受到太陽照射時,因為距離遠近及經緯度的關係,所以才有不同的變化
二十四節氣在秦漢時代訂定時,是反映黃河流域之氣候變化及氣候與農作物的關係,現今我國幅員廣闊,南北相距約三千公里,不但各地氣候差異甚大,而且各地農作物種類、生態及進行農事的時間也不相同,所以二十四個節氣字面的含意並不是各地皆適用。
不過由於每個地方整年氣候變化幾乎是固定的,各地農民依長期經驗的累積,知道到了甚麼節氣,該地就會出現何種氣候,因此沿用節氣名稱,但不拘限於節氣字面上的意義,歸納出不同節氣到來時氣候將產生的變化,以調整生活起居,且適時進行農事。
太陽系九大行星當中,除了水星幾乎垂直於黃道面之外,其餘行星都或多或少是傾斜的,例如火星傾斜25度,土星27度,木星3度,甚至連我們的太陽也傾斜7度,月球則傾斜 6.5度,而天王星更傾斜高達98度,簡直是躺著轉了!
為什麼各行星的傾斜度有這麼大的差別呢?原因可能是在太陽系形成之初,行星受到微行星不同角度及速度的撞擊,而造成不同程度的傾斜。
由於地球傾斜 23.5度,使得太陽光直射地球的區域,會隨著地球在公轉軌道上位置的不同而改變。
夏天時,太陽直射北半球,使北半球溫度較高而形成夏天,而南半球因為陽光斜射,得到的能量較少,因此溫度較低而形成冬天。
半年後,太陽直射南半球、斜射北半球,因此季節互換,南半球是夏天,而北半球是冬天。
如果地球不是傾斜的,而是直立的,那麼,太陽光將直射赤道,這使得越接近赤道的區域,溫度越高,越遠離赤道的區域,溫度則越低,
而且不論地球公轉到什麼地方,溫度都不會有太大的變化。所以說,熱的地方永遠熱,冷的地方永遠冷,當然就沒有四季變化了!
南斯拉夫數學家米蘭可維奇1930年提出地球「軌道偏心說」。地球溫度的根本來源是太陽輻射,因此地球與太陽的距離變化而引起的日照量變化必然是構成冰期與間冰期循環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北半球高緯度地區的日照量隨軌道因素而週期性變動。
大家知道,地球以傾斜的姿勢繞太陽公轉,因此北半球與南半球各有四季變化,目前已知地軸的傾斜約以四萬年的週期變動,變動幅度在22.1~24.5度間,現在的傾斜度是23.5度。如果傾角變大,南、北半球夏季日照量會大增,而冬季劇減。此外,尚有影響地球氣候的其他軌道因素,例如地球軌道橢圓的偏心率大約以10萬左右的週期在變化。
我國的曆法採用陰陽合曆,比起其他國家所採用的純陽曆或純陰曆都要精準,這是一門科學必備的條件與精神。
曆法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古代用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或用來做為祭祀的依據,表示對大自然的尊敬,對祖先的懷念;現代人用來做為爭取放假的依據。曆法對生活仍帶來很大的影響。
「種田無定例,全靠著節氣。」我國民間自古普遍流傳這句俗語,至今未改,可見節氣受到一般農民重視的程度。
二十四節氣是我國古代曆法家所獨創,用來指示一年中氣候寒暑變化的週期,以補救我國以前使用陰曆日期,無法配合季節變化的缺點。
古代農民由長期的生活經驗中得知,農業與季節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因此他們只要看一下當時是處於那個節氣,便可瞭解此段時期的氣候狀態,適時的進行農事,以免氣候產物與季候變化脫節而影響收成。因此節氣對農業社會的人而言,它與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等農事息息相關,同時亦是生活起居不可或缺的準則。
一﹑二十四節氣的制訂
古代人們注意到一年四季中,在不同季節所見到中午時太陽的位置,其仰角的高低並不相同。
人們在地上豎立一根竹竿,根據全年觀測的結果發現,夏季時其陰影似乎較短,冬季時則較長,顯然隨著季節的變化,竹竿受陽光照射造成的陰影,其長短會跟著變化。因此取中午時竿影最短的那天為夏至〈至就是到頂的意思〉,又稱日北至或日長至,取竿影最長的那天為冬至,又稱日南至或日短至。
大約殷商時人們已知道立竿測影來定季節,另外在春秋兩季裡發現,各有一天晝夜時間相等,便定這兩天為春分和秋分。
據左傳中記載春秋時期已經提到在二分二至時做觀測,有了二分二至以後,雖有利於農業生產的安排,但一年中氣候變化很大,且二分二至之間相隔時間很長,必然無法滿足農民生產上的實際需要,因此陸續又制訂了一些節氣,按推測一定是先增加四季的開始,即是合稱四立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立與二分二至稱為 「分至啟閉」,亦稱為八節。
隨著農業的發展,指導農事所需的節氣數目越來越多,到了秦代在呂不韋的呂氏春秋中已經載有立春、雨水、立夏、小暑、立秋、處暑、白露、霜降等節氣名稱。
到了兩漢時期,由於農業已有進一步的發展,在淮南王劉安的淮南子書中的天文訓篇裡,二十四節氣已齊備且和現在的名稱完全相同,由此可斷定在兩漢時二十四節氣就已完備了。
二﹑節氣的意義與命名
地球繞日公轉時,地軸是傾斜著運行,地球赤道與公轉軌道面有二十三‧五度的交角。
因此以地球上某一個地區而言,地球在公轉軌道上各個不同位置,受到陽光的照射量因直射或斜射而多寡不同,陽光直射時,該地區接受到的光和熱就較多,氣候就會熱,陽光斜射時,該地區接受到的光和熱就較少,氣候就會冷。
二十四節氣簡單的說就是地球繞日公轉軌道上的二十四個點,好比公轉軌道上的里程標誌,到了甚麼節氣,就會有甚麼氣候,以反映一年中各個不同時期的氣候寒暑變化。
由於秦漢時代的領域大都在中原附近,亦即大抵位於黃河流域,因此二十四節氣的名稱,除了四立與分至合稱的八節,表示季節變換及劃分四季外,都是反映該地區的氣候寒暑變化及耕耘播種之農時等來命名,相當具有與農業生產緊密結合的特點。
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分別是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為了便於記憶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及順序,人們將每個節氣名稱取一或二個字按次序組成歌訣。
又因為二十四節氣在陽曆上的日期變動不大,故亦有人將二十四節氣在陽曆上的日期,編有「上半年逢六、二十一,下半年逢八、二十三,前後不過一、二天。」的口訣,例如民國八十八年立春在二月四日,夏至在六月二十二日,立秋在八月八日,冬至在十二月二十二日,記得上述歌訣和口訣,就能知道各節氣的名稱和在陽曆的大概日期。
二十四節氣按它們的含義可分成四類。
表示寒暑變遷的有: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
象徵氣溫變化的有:小暑、大暑、處暑、小寒、大寒。
反映降雨量的有:雨水、穀雨、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
標示農事活動的有:驚蟄、清明、小滿、芒種。
因著地球運行快慢不均,在近日點附近公轉運行較快、遠日點附近運行較慢等因素,造成日期常有前後一、二天的差異。
三﹑二十四節氣的推算
二十四節氣時間的推算,古代的方法是將該年冬至到次一年冬至整個回歸年的時間,平分為十二等分,每個分點稱為中氣,再將二個中氣間長度等分,其分點稱為節氣,十二個中氣加十二個節氣,俗名統稱二十四節氣。
此種將一年平分二十四等分所得的節氣稱為平節氣,但由於地球繞日公轉軌道是橢圓形,地球在軌道上運行的速率並不是等速,以二十四等分回歸年時間所得平節氣的日期,並不能反映地球在軌道上真正的位置。
因此從清初的時憲曆〈西元一六四五年〉起,節氣時刻的推算由平節氣改為定節氣。所謂定節氣是由春分開始,將地球公轉太陽的軌道每十五度定一節氣,一週三百六十度共有二十四節氣,以此方法推算出來的節氣日期,更能表示地球在公轉軌道上的位置,反映當時的氣候狀況。
四﹑二十四節氣個別代表的意義
二十四節氣中每一個節氣皆是反映季節的更替、氣候變化、物候特點及農作物生長情形等,因此均具有其個別的意義,條述如下:
立春: 春季開始,立是開始的意思,春是蠢動,表示萬物開始有生氣。
雨水: 春到人間,降雨開始增多,春雨綿綿。
驚蟄: 蟲類冬眠或隱藏起來,伏著不動,叫做蟄。春雷響起,驚醒蟄伏地下冬眠的蟲類,將開始出土活動。
春分: 春季過了一半,此時陽光直射赤道上,這一天太陽從正東方昇起,落於正西方,地球上南北半球受光相等,晝夜長短相等,古代曾稱春分與秋分為晝夜分。
清明: 天氣逐漸和暖,春暖花開,草木開始萌發茂盛,大地一片氣清景明的現象。
穀雨: 雨生百穀的意思,此時農夫剛完成春耕,田里的秧苗正需大量的雨水滋潤,適時且足夠的雨水才能使穀物成長茁壯。但此時的氣候,卻時晴時雨,時冷時熱,最讓人不易捉摸。
立夏: 夏季開始,此時已出現溫暖的氣候,萬物迅速生長。
小滿: 滿指穀物籽粒飽滿,稻穀和麥類等夏熟農作物行將結實,等待成熟,但尚未達到飽滿的程度。
芒種: 有芒作物開始成熟,結實成穗,此時也是秋季作物播種的適當時節。
夏至: 炎熱的夏天真正到來,此時陽光直射北迴歸線上,北半球受光最多,是白天最長黑夜最短的一天,中午時太陽的仰角是一年裡最高的,因此日影是一年中最短的,過了夏至日,白天漸漸變短,夜晚慢慢加長。
小暑: 暑是炎熱之意,此時天氣開始逐漸炎熱,但是還沒有熱到極點,雖然夏至時北半球受陽光照射時間最長,由於太陽射來的熱力必須先對地面和大氣加溫,才能把熱儲存於大氣中,所以天氣從夏至開始慢慢加熱,經過小暑後,熱度才會逐漸昇高到極點。
大暑: 氣候酷熱到達高峰。
立秋: 秋季開始,氣溫將由熱轉涼,涼爽舒適的秋天就要來臨。
處暑: 處是止的意思,表示夏天的暑氣到此終止,但有時晴天的下午,炎熱不亞於暑夏,可視為夏的迴光返照。
白露: 天氣已經轉涼,夜晚時空氣中所含的水汽,接觸到地面上因輻射而迅速冷卻的物體,於是部份凝結為水滴而附於地面的花草樹葉上,這些透明晶瑩的水珠,我們就稱它為白露。
秋分: 秋季過了一半,同春分一樣,此時陽光直射赤道上,地球上南北半球受光相等,晝夜長短相等。
寒露: 此時已屆深秋,天氣轉冷,早晚所接觸到的霧氣和露水,感覺寒意沁心,而草木行將枯萎。
霜降: 天氣漸寒,當地面的物體溫度降至攝氏零度或以下,接觸的水汽直接結霜附於其上。
立冬: 冬季開始,冬是終了,作物已收割貯藏,農事完成。
小雪: 氣候寒冷,此時節空氣中的水汽在溫度冷至攝氏零度以下時,會凝成結晶狀的固體由空中降下,稱為降雪,不過降雪量不多且不大。
大雪: 天氣更寒冷,大雪紛飛,地面積雪。
冬至: 嚴冬來臨,此時陽光直射南迴歸線上,北半球受光最少,是白天最短黑夜最長的一天,中午時太陽的仰角是一年裡最低的,日影是一年中最長的。
小寒: 天氣相當寒冷,雖進入嚴冬但尚未到達最冷的時候。
大寒: 天氣酷寒,是一年中最冷的日子。
二十四節氣在秦漢時代訂定時,是反映黃河流域之氣候變化及氣候與農作物的關係,但歷經各朝各代的經營,現今我國幅員廣闊,南北相距約三千公里,不但各地氣候差異甚大,而且各地農作物種類、生態及進行農事的時間也不相同,所以二十四個節氣字面的含意並不是各地皆適用。
不過由於每個地方整年氣候變化幾乎是固定的,各地農民依長期經驗的累積,知道到了甚麼節氣,該地就會出現何種氣候,因此沿用節氣名稱,但不拘限於節氣字面上的意義,歸納出不同節氣到來時氣候將產生的變化,以調整生活起居,且適時進行農事,故二十四節氣至今仍常為一般農民所應用。
參考資料
http://www.bud.org.tw/answer/9911/991184.htm
http://www.ngc.com.tw/watch/default.asp?pd=20040701 國家地理頻道
http://www.coa.gov.tw/5/284/1622/1622.html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可以查各節氣的內容喔)
財團法人仰山文教基金會 ﹝By Youngsun Culture & Education Foundation﹞
【大紀元1月21日訊】那麼談到二十四節氣,我們首先必須了解祖先們如何創造、發明曆法。據研究,二十四節氣起源於黃河流域。更早的時候,沒有四季之分,只有春秋。遠在春秋時代,定出仲春、仲夏、仲秋和仲冬等四個節氣。以後不斷地改進與完善,到秦漢年間,二十四節氣已完全確立。但先秦時代二十四節氣的名稱與後世不完全一樣,今本《淮南子﹒時則訓》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和順序可能已經過漢代人的整理和修改,但所載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和順序,已經與後世完全相同,且歷二千多年而沒有改變。這可以視作是二十四節氣定型的標誌。公元前104年,由鄧平等制定的《太初歷》,正式把二十四節氣訂於曆法,明確了二十四節氣的天文位置。也就是說,季節也是一個從少到多、從簡至繁的概念,聖人云:大道至簡至易。可是歷史就是這樣發展的,越來越繁蕪複雜,這也是天象變化使然。
根據《史記﹒天官書》記載,秦漢時代人們是用觀測日晷和星象等方法來確定節氣的。但有時候實際氣候的變化和天文的變化並不完全一致,這時會用其它辦法來校正,以便盡可能準確地把握氣候的實際變化。
《淮南子﹒天文訓》記載,根據北斗星斗柄的指向來核定二十四節氣。正北的子辰與正南的午辰相連(經),正東的卯辰和正西的酉辰相連(緯),形成兩條相互垂直的線(二繩)。鬥柄“中繩”分別為冬夏二至和春秋二分。“二繩”把天穹分為四個區(即四鉤):醜寅、辰巳、未辛、戌亥。每一鉤的中心處叫“維”。東北為報德之維,西南為背陰之維,東南為常陽之維。兩維之間,九十一度十六分度之五而升,日行一度,十五日為一節,以生二十四時之變。《淮南子﹒天文訓》還根據陰陽二氣的消長,對二十四節氣的氣候意義作了描述性解釋。因為這些解釋是建立在精密的天文定位的基礎上的,說明瞭中國古代人民對二十四節氣的認識相當發達。
在過去的小法小道修煉,也和常人一樣十分重視季節的交替,因為他們講究採天陽之氣地陰之氣,節氣代表了“天地之氣”,這與個人修煉緊密相關。因此重視四季變化、重視時辰更迭。他們有自己自創的曆法。據說,這種曆法以立春為歲首,一年分為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個月,九十日。每月兩個節氣,十二個月共二十四節氣。《玄都開闢律》雲:“二十四氣為天使。一氣十五日,一歲十二月,月二氣,終歲為二十四氣,皆是自然之氣也。”唐代的道士把這種曆法進一步改編成“二十八宿旁通歷”。宋代沈括正是在這種曆法的啟發下提出了獨具創意的新曆法──十二氣歷。
漢代董仲舒認為“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春秋繁露﹒天符人數》)天地萬物都是為人而生、為人而成的。雖然天地主宰萬物主宰人世間的一切,但是卻一切都是為了人才有了這一切。節氣的變化亦然,是為了人能夠生存,方便人的生存。因此,節氣的變化跟人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關。
二十四節氣就是:春天有90天又18小時分為:立春、雨水、驚螫、春分、清明、穀雨。夏天有94天又1小時分為: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秋天有91天又20小時分為: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冬天有88天又15小時分為: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加起來共有二十四個節氣。
二十四節氣也可以反映太陽的周年視運動,所以節氣在現行的公曆中日期基本固定,上半年在6日、21日,下半年在8日、23日,前後不差1~2天。如果按照太陽的來制定節氣,太陽從黃經零度起,沿黃經每運行15度所經歷的時日稱為“一個節氣”。每年運行360度,共經歷24個節氣,每月2個。其中,每月第一個節氣為“節氣”,即: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和小寒等12個節氣;每月的第二個節氣為“中氣”,即:雨水、春分、穀雨、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和大寒等12個節氣。“節氣” 和“中氣”交替出現,各歷時15天,現在人們已經把“節氣”和“中氣”統稱為“節氣”。
二十四節氣與陰曆月份對應表
、
月份 正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節氣 立春、 驚蟄、 清明、 立夏、 芒種、 小暑、 立秋 、白露、 寒露 、立冬、 大雪 、小寒
鬥建 報德之維、 甲、 乙、 常羊之維、 丙、 丁、 背陽之維、 庚、 辛、 通之維、 壬、 癸
音律 南呂、 林鐘、 仲呂、 夾鐘、 太呂、 太呂、 夾鐘、 仲呂、 林鐘、 南呂、 應鐘、 應鐘
中氣 雨水、 春分、 穀雨、 小滿、 夏至、 大暑、 處暑、 秋分、 霜降 、小雪、 冬至、 大寒
鬥建 寅、 卯/中繩、 辰、 巳、 午/中繩、 未、 申、 酉/中繩、 戌、 亥 子/中繩、 醜
音律 夷則、 蕤賓、 姑洗、 太簇、 黃鐘、 太簇、 姑洗、 蕤賓、 夷則、 無射、 黃鐘、 無射
(鬥建、音律出自《淮南子》)
其中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是用來劃分一年四季的;二分、二至是季節轉折點,“四立”表示季節的開始。小署、大署、處署、小寒、大寒、表示一年中最熱、最冷的出現時期。白露、寒露、霜降反映氣溫下降的過程與程度;雨水、穀雨、小雪、大雪反映降雨降雪時期的程度;驚蟄、清明、小滿、芒種反映季節和農作物的生長現象。
二十四節氣的命名,反應了氣候,萬物生長的變化及民俗,也給後代子孫們適切的指示。有了各種節氣定律作為依循,只要“不違農時”,就會民豐物阜,民族續存,命脈自得延綿,可見各種的節令與農事的關係是很密切的。十二個月的農作物如:正月蔥,二月韭,三月莧,四月蕹,五月匏,六月瓜,七月筍,八月芋,九芥藍,十芹菜,十一蒜,十二白。節氣的口訣:春雨驚春清谷天,夏滿芒夏暑相連,秋暑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寒又寒。
【正見網】(http://www.dajiyuan.com)
二十四節氣的由來
遠在春秋時代,先民便已經訂出了「仲春」、「仲夏」、「仲秋」與「仲冬」四個節氣,那時的人已經有春夏秋冬四季的觀念了。進入戰國時代後,魏國人石申編製了一張包括二十八星宿和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運行關係的星圖表,這是全世界第一張星圖表,自此以後,中國的天文學走入了另一個新時代。
節氣經過不斷地改進與調整後,到了秦漢年間,二十四節氣已完全確立。公元前104年,由鄧平等制定了《太初歷》,正式把二十四節氣訂於曆法,明確了二十四節氣的天文位置。
太陽從黃經零度起,沿黃經每運行15度所經歷的時日稱為「一個節氣」。每年運行360度,共經歷24個節氣,每月2個。其中,每月第一個節氣為「節氣」,即: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和小寒等12個節氣;每月的第二個節氣為「中氣」,即:雨水、春分、谷雨、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和大寒等12個節氣。「節氣」 和「中氣」交替出現,各歷時15天,現在人們已經把「節氣」和「中氣」統稱為「節氣」。
二十四節氣名稱首見於《淮南子˙天文訓》, 二十四節氣按它們的含義可分成四類: 表示寒暑變遷的有: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 象徵氣溫變化的有:小暑、大暑、處暑、小寒、大寒。 反應降雨量的有:雨水、穀雨、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 標示農事活動的有:驚蟄、清明、小滿、芒種。這二十四個節氣與農業社會時期的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等日常起居作息生活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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