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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1日 星期日

三淨肉解說






三淨肉(一)  

 


常有人問我:「你是佛教徒,為何不吃素?」我則回答:「不殺生不等於吃素,吃素也不等於不殺生;吃素的人不一定慈悲,慈悲的人也不一定吃素。佛陀教導他的學生可以吃『三淨肉』,並且規定不得飲酒,但從未教他的學生吃素!」




本文並非鼓吹葷食,只是要告訴大家吃素與否乃純屬個人行為,無所謂好壞,但與佛教的修行無關,亦與慈悲無關。因為,如果吃素就是修行,那麼一切草食性動物,例如牛、羊、馬、兔等等,應全部都早已成佛作祖。望諸君能慎思明辨!善思!善思!


選譯自北傳《四分律》第四十二卷




喬正一譯於西元2010(佛曆2554)年2月3日




佛陀說:『
有三種肉稱作不淨肉,這三種不淨肉,我在此鄭重告知大家,不能吃。

第一種情形:若看見這肉類是專為我或因我而殺,這種肉類就不應吃。

第二種情形:若從可以相信的人那裡得悉這肉類是專為我或因我而殺,也不能吃。

第三種情形:若到某人家中作客,此人家中畜有頭、有皮、有毛、有腳、有血的動物,該名主人能作十惡業,常常殺生,為了款待我而殺害動物。

以上三種情形,就稱作不清淨肉,你們都不應吃。




反之,有三種淨肉,可以吃。




若非看見、未聽說、也不懷疑是為己所殺,就可以吃。




還有到人家家中作客,不見此人家中有頭、腳、皮、毛、血的動物,且主人也不是那種喜歡殺生的人,就可以吃主人所款待的肉類。』




四分律》第四十二卷中規定:




『有如此三事因緣不淨肉。我說不應食。若見為我故殺。若從可信人邊聞為我故殺。若見家中有頭有皮有毛。若見有腳血。又復此人能作十惡業常是殺者。能為我故殺。如是三種因緣不清淨肉不應食。有三種淨肉應食。若不故見不故聞不故疑應食。若不見為我故殺。不聞為我故殺。若不見家中有頭腳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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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訛傳千年的三淨肉真相








作者佚名



  何為“三淨肉”,三淨肉即三種清淨的肉:



  一、不見,我眼不見它被殺時的情景;



  二、不聞,我耳不聽它被殺時哀叫的聲音;



  三、不疑,它之死不疑是為我而殺者。



  那麼佛教到底提不提倡吃三淨肉呢?佛教的創始人釋迦牟尼是始終格守著嚴格的“淨素”戒律,並在許多經典中教導僧侶為何要食素的理由:



  《楞嚴經》:“食肉之人,死墮惡道,受無量苦。”



  《顯識經》:一切卵(蛋類)不可食。



  《梵網經菩薩戒本》:“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



  大慈悲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釋迦牟尼佛不但教導僧侶不能吃眾生肉,還告訴僧侶:真正清淨的修行人,走路都不忍踩到路邊的小草……更何況取眾生肉來吃呢?



《楞嚴經》:“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歧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奶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從上可以看出、釋迦牟尼佛與其僧侶們是真正的持淨素者!



可現在卻有許多人說:“原始佛教並沒有規定僧人吃素,而是隨緣隨化,因此律儀中並沒有禁止食魚肉的戒條,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及其弟子在沿門托缽時,常常是遇葷食葷,遇素食素,並無甚麼禁忌,佛托缽時是吃方便素,施主如果布施肉他就吃肉……”這些都是看經典不夠或是不懂經義者也!事實是在當時以托缽為生艱難的條件下釋迦摩尼佛還告誡徒弟們,托缽時粘有葷腥的菜都要用水洗過才可以吃。



  《涅槃經》:迦葉問佛:“乞食時,得雜食肉,云何得食,應清淨法?”佛言:“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



已開大悟,成就大智慧、大力量的釋迦牟尼佛,早在2500前就預見到末法時代會有許多自稱佛教徒的人,卻在吃肉!會有許多人聲稱吃肉也可以開悟,行菩薩道。



  他告知阿難:凡是教人吃肉的,都是魔說。這些人都是鬼神派來的!並告知當時因砂石之地草木不生,他才用神通化肉給徒弟吃,那只是沒有生命的“五淨”假名“肉”而已!



《楞嚴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釋迦牟尼給中國帶來了令人解脫成佛的佛法,帶來了“肉食會讓人永墮地獄”的警誡、告知修行者必須持純淨素食的戒律才能成就真理!而實施嚴格遵守此戒律並帶頭終身吃素、推動發展素食的是一位中國的皇帝——梁武帝。



  梁武帝名蕭衍,虔信佛教,曾三度以身舍佛。因其對佛教經典熟稔於心,深諳佛理,他根據佛經《梵綱經》的規定:“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不得食五辛:大蒜、蔥、韭、薤、興渠”,嚴格施行僧人吃素的製度。



梁武帝是真正了解大乘佛法慈悲教義的重點,他不但下了一道“斷殺絕宗廟犧牲詔”,禁止宗廟用肉食祭祀,也不准太醫以“生類合藥”這項措施,更重大一項歷史性的措施,就是梁武帝自己以身作則,以王法為後盾強制執行。為此,他親自寫了一篇《斷酒肉文》,公告說明這項歷史性措施。在《斷酒肉文》中,除了引證《大般涅槃經》、《楞伽經》、《央掘魔羅經》等大乘經典依據外,梁武帝還詳舉了各種理由,充分說服僧人遵行:



  一、僧人不斷魚肉,會有九項理由“不及外道”,但一流的佛法,要有一流的弘法人才,若被外道比下去,太辜負僧寶之尊了。



  二、僧人不斷酒肉,也有九種連在家居士不如的嫌疑。僧寶要領袖群倫,作大眾依皈,怎能有不如在家人的行止呢?



  三、僧人食肉,會有遠離聲聞法、辟支佛法、菩薩道、佛果等四十六種修行障礙。



  四、僧人食肉,將種下魔行、地獄種、恐怖因等一百一十六種惡因。



  五、若相信佛所言不虛?就不能因為尚未證得道眼,就看不清、想不透,眾生肉即過去生有緣眷屬,一旦吃肉,便會有至親成為怨敵的果報。



  六、噉食眾生,產生理、事二障難,理障就是“愚癡無慧”,翻成白話就是“變笨”。事障就是在修行路上,易被干擾引入歧途。



聰慧的梁武帝,除了願力深廣外,也明白執行新信條,一定遭致部分的反彈力量,所以,他索性以身作則起誓,自己若做不到“願一切有大力鬼神,先當苦治蕭衍身,然後將付地獄閻羅王與種種苦,乃至眾生皆成佛盡,弟子蕭衍猶在阿鼻地獄中”。皇帝沒出家,卻發毒誓來保證恪守出家人的信條。公佈了這篇斷酒肉文,也等於在強制執行淘汰素行不良的僧尼諸眾,續佛慧命。



  為了取得全體僧眾共識的認同,梁武帝接著邀集僧尼眾一百九十八人,在宮廷舉行了一場研討會。研討“律中無斷肉事及懺悔食肉法”的爭議。梁武帝佛學湛深、思慮精密地提了五十個問題,藉由三位律師的回答,以明辨各種發生的錯謬見解。



  天監十年,即公元511年,梁武帝寫了4篇《斷酒肉文》,並在皇宮“鳳莊門”集僧尼1000餘眾,宣唱此文。此文第一次提出禁止僧尼“食一切肉”的主張,並以“王法治問”的強制措施嚴加管制,從而嚴格形成按照經典吃素持戒的製度。與此同時,梁武帝還提倡臣民吃素,並規定祭祀天地神明祖宗的供品,不准用三牲豬頭,而改成麵粉做的犧牲品。



  由於皇帝以身行令、上倡下導,大大推動了食素的發展,食素因此在中國蔚然成風。除了佛教、很多文人誌士也崇尚自然,認為吃肉使人氣濁,食素使人氣清,因而追求清氣,奉行食素原則。



在我們緬懷、感激給全世界帶來佛法真理的偉大古印度王子釋迦牟尼;感激虔誠學佛、終身茹素、嚴格僧侶持全素戒律、推動食素發展的皇帝的同時,讓我們再來重溫釋迦牟尼佛的這條佛典:



  《楞伽經》:大慧,凡殺生者,多為人食,人若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生同罪。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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