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8年4月23日 星期一

教觀綱宗 / 釋義




《教觀綱宗》提要





釋聖嚴
中華佛學研究所創辦人

天台教觀及《教觀綱宗》

《教觀綱宗》是明末蕅益智旭(1599~1655年)的名著之一,明末以後的中日諸家學者,一致以為他是天台宗的大師,根據我寫博士論文時的研究,他雖重視天台教觀,卻非天台學派的子孫,乃是以《梵網經》為其中心思想的戒律主義者,在修證方面是以《楞嚴經》為其中心的淨土行者。天台教觀是他的研究工具,也是他判攝釋迦一代時教的依據。

因為佛經的數量龐雜,層次眾多,必須要有一種合理的分類方法。
在每一層次的教義經典之中,亦均有其調心、攝心、明心、發慧的實踐方法,那就是所謂觀行。
天台教觀,便是教義與觀行並重、理論與實修並重,兩者互資互用,如鳥之兩翼,如車之雙軌,講得最為細膩,故也最受蕅益大師所服膺。
不過智旭既非天台宗徒,也不會墨守成規,他寫《教觀綱宗》,固然是為使初學者,能對天台教觀,有提綱挈領、一目瞭然的正確認識,同時也為表示對高麗沙門諦觀所錄《天台四教儀》的不滿,故於《靈峰宗論》卷6有云:「四教儀出而台宗晦」!尤其對於元朝的元粹述《四教儀備釋》卷上,所引荊溪湛然的五時頌云:「阿含十二方等八,二十二年般若談,法華涅槃共八年,華嚴最初三七日」的別五時分判法,極表反感,故於《教觀綱宗》「通別五時論」的章目中,對之提出強烈的批判,斥為「妄說」,認為此非智者及章安之見。

因為智旭是學貫大小乘諸系佛法的大通家,所以不會侷於天台一家之說,與其說《教觀綱宗》是介紹天台學,寧可說他是以介紹天台教觀來讓讀者認識整體佛法的綱骨。
也可以說,《教觀綱宗》是明末時代的新天台學,它是中國天台學派的最後一部名著,智旭自己為之撰寫《釋義》之後迄今仍被傳誦講解,注釋傳世者有默庵的《釋義記》、諦閑的《講錄》、靜修的《科釋》,在日本的註釋更多,自十八世世紀以降,有行謙的《釋義講錄》、慧雲的《釋義則解》、德義的《贅言》、守脫大寶的《釋義會本講錄》、高覺的《略解》等。可知智旭的《教觀綱宗》及其《釋義》兩書,一直都受到中日兩國的研究與弘傳。

大乘佛教的教判源流

要明天台教觀,宜知教相判攝,因為當在佛教思想史、佛教聖典成立史的學術觀點,尚未出現之前,古代的佛教學者們,面對著數量龐雜、層次眾多的經典內容及其性質,必須有其合理而完整的解釋,否則,同屬於佛陀所說的經典,豈會有高下出入而不一致的許多層次。天台宗智者大師(538~597年)的五時八教判,華嚴宗法藏大師(643~712年)的五教十宗判,乃是中國佛教思想史上最著成就的例子。迄於1921年,



太虛大師沿用《起信論》、《楞嚴經》所說真如如來藏的中國佛學,成立法性空慧宗、法相唯識宗、法界圓覺宗的大乘三系說,而以法界圓覺宗為最高,主張八宗皆圓,倡導大乘平等。到1941年,他的學生印順法師,沿用阿含經、中觀論,回歸緣起性空的印度佛學,成立性空唯名論、虛妄唯識論、真常唯心論的大乘三系說。此師生二人,兩位近代中國佛教的巨人,所標示的兩種大乘三系說,粗看似相近,其實大大的不同。
太虛是以中國佛學為本位,並且肯定真如如來藏的最高地位,印順則以印度佛學為本位,並且貶抑真如如來藏,肯定以緣起性空為佛教的根本思想。
在根本佛教的時代,並無教判的需要,到了初期大乘佛教以來的聖典中,為了處理小乘教及大乘次第教和圓頓教的問題,便有了教判。
教判的原始資料,可從下列諸經得到訊息:
1.《法華經》以三草二木,喻大小三乘,歸一佛乘。
2.《楞伽經》的頓與漸。
3.《華嚴經》的日出先照諸大山王的大菩薩眾、日中次照緣覺,次照聲聞、日沒後照大地的四種根性。
4.《涅槃經》的乳、酪、生酥、熟酥、醍醐之五味,喻五個時段的教法。
5.《解深密經》的有、空、中道等三時。
大乘論典及論師之中,則有:
1.《大智度論》的「三藏摩訶衍、及顯露祕密」之分類法。
2.《十住毘婆沙論》有難行道及易行道的分類法。
3.戒賢及智光則立有、空、中之三時教。
到了中國,1.首有東晉時代的鳩摩羅什,依據《維摩詰經》的「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而唱一音教。
2.羅什的弟子慧觀,唱出二教五時,二教是指頓(《華嚴經》)與漸(其餘諸經),五時是指漸教分作有相教(小乘)又名三乘別教、無相教(般若)又名三乘通教、抑揚教(《維摩》、《思益》等經)、同歸教(《法華經》)、常住教(《涅槃經》)。
3.以慧觀的教判為基礎,開出江南的三家;江北也開出七家,合稱為當時的「南三北七」。
江南三家以頓教(《華嚴經》)、漸教(小乘經乃至般若經)、不定教(《勝鬘經》、《金光明經》)的三教判為主:
1.虎丘山的岌法師,將漸教立為有相(小乘)、無相(般若)、常住(涅槃)的三時教。
2.宗愛法師,將漸教立為有相(小乘)、無相(般若)、同歸(法華)、常住(涅槃)的四時教。3.僧柔、僧次、智藏、法雲諸師,同於慧觀法師。
江北的七家:
1.晉武都山隱士劉,立人天(五戒十善)、有相(三乘教)、無相(空宗的般若等)、同歸(法華)、常住(涅槃)的五時教。
2.曇無讖,立半時、滿時之二時教。
3.光統律師,立因緣宗(毘曇)、假名宗(《成實論》)、誑相宗(《大品般若》及三論)、常宗(《涅槃經》、《法華經》)。
4.因緣、假名、誑相、常(《涅槃經》)、法界(《華嚴經》),稱為五宗教。
5.因緣、假名、誑相、真常(《法華經》)、 圓(《華嚴經》、《大集經》),稱為六宗教。
6.有相及無相的二種大乘教。7.北方的禪師說一音教,此與羅什所說的以一圓音說法不同,乃指如來一音,大小並陳。
羅什的另一弟子道生,有四種法輪之說:
1.善淨法輪(小乘經),
2.方便法輪(《般若經》),
3.真實法輪(《法華經》),
4.無餘法輪(《涅槃經》)。
南北朝時代的判教風氣,特別殊勝,被形容為蘭菊競美,
例如:1.梁之僧旻,在慧觀的有相教中,別出人天教;無相教中,加入《維摩》、《思益》等經。
2.濟法師,立四時教,第一時《阿含經》,第二時《般若》、《維摩》、《思益》、《法鼓》、《楞伽》等經,第三時《法華經》,第四時《涅槃經》。
3.光宅寺法雲,依《法華經》,立羊車、鹿車、牛車、大白牛車的四乘。
4.護身寺的自軌,立五宗:因緣、假名、不真、真實(《涅槃經》)、法界(《華嚴經》)。
到了隋朝,即有天台宗的智顗大師,立五時八教;三論宗的吉藏大師,立聲聞藏與菩薩藏,又於菩薩藏中開三法輪:
1.根本法輪,是《華嚴經》的一因一果法門。
2.枝末法輪,是《法華經》以前的三乘法門。
3.攝末歸本法輪,是《法華經》的會三乘歸一乘的法門。
法相宗的唐玄奘大師,依《解深密經》及《金光明經》等,
立三法輪:1.轉法輪,是《阿含經》。
2.照法輪,是《般若經》。
3.持法輪,是《解深密經》等,說三性及真如不空之理的經典。
華嚴宗的法藏大師,立五教十宗,五教是小乘教及大乘教的分判,除小乘教外,大乘則有始教、終教、頓教、圓教。
十宗的前六宗是小乘各部派,後四宗則配五教中的大乘四教。
其實,教判的思想,到了天台智顗大師(538~597年)時代,已經相當圓熟。當他研究了南北朝時代的諸家教判之後,便樹立了天台宗自家的五時八教。
五時是華嚴時、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涅槃時;八教是頓、漸、祕密、不定的化儀四教,以及藏、通、別、圓的化法四教。
這就是《教觀綱宗》所要介紹的內容了。


天台教觀的濫觴

天台學是以《法華經》為根本聖典,其大成者,當然是被尊稱為天台大師及智者大師的智顗禪師,但是在智者大師之前,自西晉時代的竺法護譯出《正法華經》以降,弘揚《法華經》的學者如法雲等,便陸續出現。
尤其在東晉時代鳩摩羅什譯出《妙法蓮華經》之後,其弟子僧叡便奉師命,講此經,立九轍,而被稱為「九轍法師」,並作〈法華經後序〉。此外有慧觀、道生、曇影、劉?、智藏等,均撰有《法華經》的注疏。




*************




教觀綱宗  原文


(原名一代時教權實綱要圖。長幅難看。今添四教各十乘觀。改作書冊題名)

北天目蕅益沙門智旭重述

佛祖之要。教觀而已矣。觀非教不正。教非觀不傳。有教無觀則罔。有觀無教則殆。然統論時教。大綱有八。依教設觀。數亦略同。八教者。一頓。二漸。三秘密。四不定。名為化儀四教。如世藥方。五三藏。六通。七別。八圓。名為化法四教。如世藥味。當知頓等所用。總不出藏等四味。藏以析空為觀。通以體空為觀。別以次第為觀。圓以一心為觀。四觀各用十法成乘。能運行人至涅槃地。藏通二種教觀。運至真諦涅槃。別圓二種教 觀運至中諦大般涅槃。藏通別三。皆名為權。唯圓教觀。乃名真實。就圓觀中。復有三類。一頓。二漸。三不定也。為實施權。則權含于實。開權顯實。則實融于權。良由眾生根性不一。致使如來巧說不同。且約一代。略判五時。一華嚴時。正說圓教。兼說別教。約化儀名頓。二阿含時。但說三藏教。約化儀名漸初。三方等時。對三藏教半字生滅門。說通別圓教滿字不生不滅門。約化儀名漸中。四般若時。帶通別二權理。正說圓教實理。約化儀名漸後。五法華涅槃時。法華開三藏通別之權。唯顯圓教之實。深明如來設教之始終。具發如來本迹之廣遠。約化儀名會漸歸頓。亦名非頓非漸。涅槃重為未入實者。廣談常住。又為末世根鈍。重扶三權。是以追說四教。追泯四教。約化儀亦名非頓非漸。而秘密不定二種化儀。徧於前之四時。唯法華是顯露。故非秘密。是決定。故非不定。然此五時。有別有通。故須以別定通。攝通入別。方使教觀咸悉不濫。今先示五時八教圖。次申通別五時論。

五時八教權實總圖



【通別五時論(最宜先知)】

法華玄義云。夫五味半滿。論別。別有齊限。論通。通於初後。章安尊者云。人言第二時。十二年中說三乘別教。若爾。過十二年。有宜聞四諦十二因緣六度。豈可不說。若說。則三乘不止在十二年中。若不說。則一段在後宜聞者。佛豈可不化也。定無此理。經言。為聲聞說四諦乃至說六度。不止十二年。蓋一代中隨宜聞者即說耳。如四阿含五部律。是為聲聞說。乃訖於聖滅。即是其事。何得言小乘悉十二年中也。人言第三時。三十年中說空宗般若維摩思益。依何經文。知 三十年也。大智度論云。須菩提於法華中。聞說舉手低頭皆得作佛。是以今問退義。若爾。大品與法華。前後何定也。

論曰。智者章安。明文若此。今人絕不寓目。尚自訛傳阿含十二方等八之妄說。為害甚大。故先申通論。次申別論。先明通五時者。自有一類大機。即於此土見華藏界舍那身土常住不滅。則華嚴通後際也。只今華嚴入法界品。亦斷不在三七日中。復有一類小機。始從鹿苑。終至鶴林。唯聞阿含毘尼對法。則三藏通於前後明矣。章安如此破斥。癡人何尚執迷。復有一類小機。宜聞彈斥褒歎而生恥慕。佛即為說方等法門。豈得局在十二年後。僅八年中。且如方等陀羅尼經。說在法華經後。則方等亦通前後明矣。 復有三乘。須歷色心等世出世法。一一會歸摩訶衍道。佛即為說般若。故云。從初得道。乃至泥洹。於其中間。常說般若。則般若亦通前後明矣。復有根熟眾生。佛即為其開權顯實。開迹顯本。決無留待四十年後之理。但佛以神力。令根未熟者不聞。故智者大師云。法華約顯露邊。不見在前。秘密邊論。理無障礙。且如經云。我昔從佛聞如是法。見諸菩薩授記作佛。如 是法者。豈非妙法。又梵網經云。吾今來此世界。八千返。坐金剛華光王座等。豈非亦是開迹顯本耶。復有眾生。應見涅槃而得度者。佛即示入涅槃。故曰。八相之中。各具八相。不可思議。且大般涅槃經。追敘阿闍世王懺悔等緣。并非一日一夜中事也。

次明別五時者。乃約一類最鈍聲聞。具經五番陶鑄方得入實。所謂初於華嚴。不見不聞。全生如乳。(華嚴前八會中。永無聲聞。故云不見不聞。至第九會入法界品。在祇園中。方有聲聞。爾時已證聖果。尚於菩薩境界如啞如聾。驗知爾前縱閒華嚴。亦決無益。然舍利弗等。由聞藏教。方證聖果。方預入法界會。則知入法界品。斷不說在阿含前矣。人胡略不思察。妄謂華嚴局在三七日內耶。)次於阿含。聞因緣生滅法。轉凡成聖。如轉乳成酪。(酪即熟乳漿也。)次聞方等。彈偏斥小。歎大褒圓。遂乃恥小慕大。自悲敗種。雖復具聞四教。然但密得通益。如轉酪成生酥。次聞般若。會一切法皆摩訶衍。轉教菩薩。領知一切佛法寶藏。雖帶通別正明圓教。然但密得別益。如轉生酥成熟酥。次聞法華。開權顯實。方得圓教實益。如轉熟酥而成醍醐。然只此別五時法。亦不拘定年月日時。但隨所應聞。即便得聞。如來說法。神力自在。一音異解。豈容思議。又有根稍利者。不必具歷五味。或但經四番三番二番陶鑄。便得入實。若於阿含方等般若隨一 悟入者。即是秘密不定二種化儀所攝。復有眾生。未堪聞法華者。或自甘退席。或移置他方。此則更待涅槃捃拾。或待滅後餘佛。事非一概。熟玩法華玄義文句。群疑自釋。

【化儀四教說】

頓有二義。一頓教部。謂初成道。為大根人之所頓說。唯局華嚴。(凡一代中。直說界外大法。不與三乘共者。如梵網圓覺等經。并宜收入此部。是謂以別定通。攝通入別也。)二頓教相。謂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及性修不二。生佛體同等義。則方等般若諸經。悉皆有之。漸亦二義。一漸教部。謂惟局阿含為漸初(凡一代中。所說生滅四諦。十二緣生。事六度等。三乘權法。并宜收入此部。)方等為漸中。(凡一代中。所說彈偏斥小。歎大褒圓等經。及餘四時所不攝者。并宜攝入此部。如增上緣。名義寬故。)般若為漸後。(凡一代中。所說若共不共諸般若教。并宜攝入此部)二漸教相。謂歷劫修行斷惑證位次第。則華嚴亦復有之。法華會漸歸頓。不同華嚴初說。故非頓。不同阿含方等般。若隔歷未融。故非漸。然仍雙照頓漸兩相。

秘密亦有二義。一秘密教。謂於前四時中。或為彼人說頓。為此人說漸等。彼此互不相知。各自得益(法華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故非秘密)二秘密咒。謂一切陀羅尼章句。即五時教中。皆悉有之。 不定亦有二義。一不定教。謂於前四時中。或為彼人說頓。為此人說漸。彼此互知。各別得益。即是宜聞頓者聞頓。宜聞漸者聞漸也。(法華決定說大乘。故非不定教相)。二不定益。謂前四時中。或聞頓教得漸益。或聞漸教得頓益。即是以頓助漸。以漸助頓也。(隨聞法華一句一偈。皆得受記作佛。故非不定益也。)頓教部。止用圓別二種化法。漸教部。具用四種化法。顯露不定。既徧四時。亦還用四種化法。秘密不定。亦徧四時。亦還用四種化法。頓教相。局惟在圓。通則前之三教。亦自各有頓義。如善來得阿羅漢等。漸教相。局在藏通別三。通則圓教亦有漸義。如觀行、相似、分證究竟等。秘密教。互不相知。故無可傳。秘密咒。約四悉檀。故有可傳。不定教。不定益。并入前四時中。故無別部可指。約化儀教。復立三觀。謂頓觀。漸觀。不定觀。蓋秘密教。既不可傳。故不可約之立觀。設欲立觀。亦止是頓漸不定三法皆秘密耳。今此三觀。名與教同。旨乃大異。何以言之。頓教指華嚴經。義則兼別。頓觀唯約圓人。初心便觀諸法實相。如摩訶止觀所明是也。漸教指阿含方等般若。義兼四教。復未開顯。漸觀亦唯約圓人。解雖已圓。行須次第。如釋禪波羅蜜法門所明是也。不定教。指前四時。亦兼四教。 仍未會合。不定觀。亦唯約圓人。解已先圓。隨於何行。或超或次。皆得悟入。如六妙門所明是也。(此本在高麗國。神州失傳)問。但說圓頓止觀即足。何意復說漸及不定。答。根性各別。若但說頓。收機不盡。問。既稱漸及不定。何故惟約圓人。答。圓人受法。無法不圓。由未開圓解。不應輒論修證。縱令修證。未免日劫相倍。

【化法四教說】

法尚無一。云何有四。乃如來利他妙智。因眾生病而設藥也。見思病重。為說三藏教。見思病輕。為說通教。無明病重。為說別教。無明病輕。為說圓教。

○ 三藏教。四阿含為經藏。毘尼為律藏。阿毘曇為論藏。此教詮生滅四諦。(苦則生異滅三。相遷移。集則貪瞋癡等分四心流動。道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亦詮思議生滅十二因緣。(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亦詮事六度行。(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亦詮實有二諦。(陰入界等實法為俗。實有滅乃為真。)開示界內鈍根眾生。令修析空觀。(觀於地水火風空識六界。無我我所)出分段生死。證偏真涅槃。正化二乘。傍化菩薩。亦得約當教自論六即。

理即者。偏真也。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因滅會真。滅非真諦。滅尚非真。況苦集道。真諦在因果事相之外。故依衍教。判曰偏真。

名字即者。學名字也。知一切法。從因緣生。不從時方梵天極微四大等生。亦非無因緣自然而生。知因緣所生法。皆悉無常無我。

觀行即者。一五停心。二別相念。三總相念。外凡資糧位也。五停心者。一多貪眾生不淨觀。二多瞋眾生慈悲觀。三多散眾生數息觀。四愚癡眾生因緣觀。五多障眾生念佛觀。以此五法為方便。調停其心。令堪修念處。故名停心也。別相念者。一觀身不淨。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四觀法無我。對治依於五蘊所起四倒也。總相念者。觀身不淨。受心法亦皆不淨。觀受是苦。心法身亦皆苦。觀心無常。法身受亦皆無常。觀法無我。身受心亦皆無我也。

相似即者。內凡加行位也。一煖。二頂。三忍。四世第一。得色界有漏善根。能入見道。

分證即者。前三果有學位也。初須陀洹果。此云預流。用八忍八智。頓斷三界見惑。初預聖流。名見道位。二斯陀含果。此云一來。斷欲界六品思惑。餘三品 在。猶潤一生。三阿那含果。此云不還。斷欲界思惑盡。進斷上八地思。不復還來欲界。此二名修道位。

究竟即者。三乘無學位也。一小乘第四阿羅漢果。此含三義。一殺賊。二應供。三無生。斷三界見思俱盡。子縛已斷。果縛尚存。名有餘涅槃。若灰身泯智。名無餘涅槃。二中乘辟支佛果。此人根性稍利。逆順觀察十二因緣。斷見思惑。與羅漢同。更侵習氣。故居聲聞上。三大乘佛果。此人根性大利。從初發心。緣四諦境。發四弘誓。即名菩薩。修行六度。初阿僧祇劫。事行雖強。理觀尚弱。准望聲聞。在外凡位。第二阿僧祇劫。諦解漸明。在煖位。第三阿僧祇劫。諦解轉明。在頂位。六度既滿。更住百劫修相好因。在下忍位。次入補處。生兜率天。乃至入胎。出胎。出家。降魔。安坐不動時。是中忍位。次一剎那。入上忍。次一剎那。入世第一。發真無漏三十四心。頓斷見思正習無餘。坐木菩提樹下。以生草為座。成劣應身。(如釋迦丈六。彌勒十六丈等)受梵王請。三轉法輪。度三根性緣盡入滅。與阿羅漢辟支佛。究竟同證偏真法性。無復身智依正可得。

此教具三乘法。聲聞觀四諦。以苦諦為初門。最利 者三生。最鈍者六十劫。得證四果。辟支觀十二因緣。以集諦為初門。最利者四生。最鈍者百劫。不立分果。出有佛世。名緣覺。出無佛世。名獨覺。菩薩弘誓六度。以道諦為初門。伏惑利生。必經三大阿僧祇劫。頓悟成佛。然此三人。修行證果雖則不同。而同斷見思。同出三界。同證偏真。只行三百由旬。入化城耳。十法成乘者。一觀正因緣境。破邪因緣無因緣二種顛倒。二真正發心。不要名利。惟求涅槃。(二乘志出苦輪。菩薩兼憫一切。)。三遵修止觀。謂五停名止。四念名觀四偏破見愛煩惱。五識道滅還滅六度是通。苦集流轉六蔽是塞。六調適三十七品。入三脫門。七若根鈍不入。應修對治事禪等。八正助合行。或有薄益。須識次位。凡聖不濫。九安忍內外諸障。十不於似道而生法愛。是為要意。利人節節得入。鈍者具十法方悟。

○通教鈍根通前藏教。利根通後別圓。故名為通。又從當教得名。謂三人同以無言說道體法入空。故名為通。此無別部。但方等般若中有明三乘共行者。即屬此教詮無生四諦。(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不二相。滅無生相)亦詮思議不生滅十二因緣。(癡如虛空。乃至老死如虛空。無明如幻化 不可得故。乃至老死如幻化不可得)亦詮理六度行。(一一三輪體空)亦詮幻有空二諦(幻有為俗。幻有即空為真)亦詮兩種含中二諦。(一者幻有為俗。幻有即空不空共為真。是通含別二諦。故受別接。二者幻有為俗。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為真。是通含圓二諦。故受圓接。)亦詮別入通三諦。(有漏是俗。無漏是真。非有漏非無漏是中。)亦詮圓入通三諦。(二諦同前。點非漏非無漏具一切法。與前中異。)開示界內利根眾生。令修體空觀。(陰界入皆如幻化。當體不可得。)出分段生死。證真諦涅槃。正化菩薩。傍化二乘。亦於當教自論六即。

理即者。無生也。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此四句推檢。通別圓三教。皆用作下手工夫。但先解不但中者。即成圓教初門。先聞但中理者。即成別教初門。未聞中道體者。止成通教法門。)解苦無苦而有真諦。苦尚即真。況集滅道。

名字即者。幻化也。知一切法。當體全空。非滅故空。生死涅槃。同於夢境。

觀行即者。一乾慧地也。未有理水。故得此名。即三乘外凡位。與藏教五停別相總相念齊。

相似即者。二性地也。相似得法性理水。伏見思惑。即三乘內凡位。與藏教四加行齊。(藏通指真諦為法性。與別圓不同)。

分證即者。從八人地。至菩薩地。有七位也。三八人地者。入無間三昧。八忍具足。智少一分。四見地者。八 智具足。頓斷三界見惑。發真無漏。見真諦理。即三乘見道位。與藏須陀洹齊。五薄地者。三乘斷欲界六品思惑。煩惱漸薄。與藏斯陀含齊。六離欲地者。三乘斷欲界思惑盡。與藏阿那含齊。七已辦地者。三乘斷三界正使盡。如燒木成炭。與藏阿羅漢齊。聲聞乘人止此。八支佛地者。中乘根利。兼侵習氣。如燒木成炭。與藏辟支佛齊。九菩薩地者。大乘根性。最勝最利。斷盡正使。與二乘同。不住涅槃扶習潤生。道觀雙流。遊戲神通。成熟眾生。淨佛國土。此與藏教菩薩不同。藏教為化二乘。假說菩薩伏惑不斷。正被此教所破。豈有毒器。堪貯醍醐。

究竟即者。第十佛地也。機緣若熟。以一念相應慧。斷餘殘習。坐七寶菩提樹下。以天衣為座。現帶劣勝應身。(分段生身故劣。如須彌山故勝。)為三乘根性。轉無生四諦法輪。緣盡入滅。正習俱除。如劫火所燒。炭灰俱盡。與藏教佛果齊。

此教亦具三乘根性。同以滅諦為初門。然鈍根二乘。但見於空。不見不空。仍與三藏同歸灰斷。故名通前。利根三乘。不但見空。兼見不空。不空即是中道。則被別圓來接。故名通後。中道又分為二。一者 但中。唯有理性。不具諸法。見但中者。接入別教。二者圓中。此理圓妙。具一切法。見圓中者。接入圓教。就此被接。又約三位。一者上根。八人見地被接。二者中根。薄地離欲地被接。三者下根。已辦地支佛地被接。就此三位被接。又各有按位勝進二義。若按位接。或同別十向。或同圓十信。若勝進接。或登別初地。或登圓初住。既被接已。實是別圓二教菩薩。於當教中。仍存第九菩薩地名。至機緣熟。示現成佛。乃是別地圓住。來示世間最高大身。非由通教教道。得成佛也。通教尚無實成佛義。況藏教哉。藏教佛果。亦皆別地圓住所現劣應身耳。十法成乘者。一明觀境。六道陰入。能觀所觀。皆如幻化。二明發心。二乘緣真自行。菩薩體幻兼人。與樂拔苦。譬於鏡像。三安心如空之止觀。四以幻化慧。破幻化見思。五雖知苦集流轉六蔽等皆如幻化。亦以幻化道滅還滅六度等通之。六以不可得心修三十七道品。七體三藏法無常苦空。如幻而治。八識乾慧等如幻次位。而不謬濫。九安忍乾慧位內外諸障。而入性地。十不著性地相似法愛。而入八人見地證真利鈍分別。如前說。

 

○別教。謂教、理、智、斷、行、位、因、果。別前藏通二教。別後圓教。故名別也。(教則獨被菩薩。理則隔歷三諦。智則三智次第。斷則三惑前後。行則五行差別。位則位不相收。因則一因迥出。不即二邊。果則一果不融。諸位差別。)此教詮無量四諦。(苦有無量相。十法界不同故。集有無量相。五住煩惱不同故。道有無量相。恒沙佛法不同故。滅有無量相。諸波羅蜜不同故。)亦詮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枝末無明。為分段生因。根本無明。為變易生因。)亦詮不思議六度十度。(於第六般若中。復開方便、願、力、智。四種權智。共成十度。一一度中。攝一切法。生一切法。成一切法。浩若恒沙)亦詮顯中二諦。(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為真。)亦詮圓入別二諦。(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一切法趣不有不空為真。)亦詮別三諦。(開俗為兩諦。對真為中。中理而已)亦詮圓入別三諦。(二諦同前。點真中道具足佛法。)開示界外鈍根菩薩。令修次第三觀。(先空。次假。後中。)出分段變易二種生死。證中道無住涅槃。亦於當教自論六即。

理即者。但中也。真如法性。隨緣不變。在生死而不染。證涅槃而非淨。迥超二邊。不即諸法。故依圓教。判曰但中。

名字即者。解義也。仰信真如法性。凡不能減。聖不能增。但由客塵覆蔽而不證得。須先藉緣修。助發真修。方可尅證。

觀行即者。外凡十信位也。一信心。二念心。三精進心。 四慧心。五定心。六不退心。七迴向心。八護法心。九戒心。十願心。既先仰信中道。且用生滅因緣觀。伏三界見思煩惱。故名伏忍與通乾慧性地齊。

相似即者。內凡三十心三賢位也。初十住者。一發心住。斷三界見惑。與通見地齊。二治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貴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斷三界思惑盡。與通已辦地齊。八童真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斷界內塵沙。與通佛地齊。此十住名習種性。(研習空觀。)用從假入空觀。見真諦。開慧眼成一切智。行三百由旬證位不退。次十行者。一歡喜行。二饒益行。三無瞋恨行。四無盡行。五離癡亂行。六善現行。七無著行。八尊重行。九善法行。十真實行。此十行名性種性。(分別假性。)用從空入假觀。徧學四教四門。斷界外塵沙。見俗諦。開法眼。成道種智。次十迴向者。一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二不壞迴向。三等一切佛迴向。四至一切處迴向。五無盡功德藏迴向。六隨順平等善根迴向。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八真如相迴向。九無縛解脫迴向。十法界無量迴向。此十向名道種性。(中道能通。)習中觀。伏無明。行四百由旬。居方便有餘土。證行不退。

分證即佛者。十地聖種性。(證入聖地)及等覺性(去佛一等)也。初歡喜地。名見道位。以中道觀。見第一義諦。開佛眼。成一切種智。行五百由旬。初入實報無障礙土。初到寶所。證念不退得無功用道。隨可化機緣。能百界作佛。八相成道。利益眾生。二離垢地。三發光地。四燄慧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各斷一品無明。證一分中道。更破一品無明。入等覺位。亦名金剛心。亦名一生補處。亦名有上士。

究竟即佛者。妙覺性也。(妙極覺滿)從金剛後心。更破一品無明。入妙覺位。坐蓮華藏世界七寶菩提樹下大寶華王座。現圓滿報身(量同塵剎。相好剎塵。)為鈍根菩薩。轉無量四諦法輪。

此教名為獨菩薩法。以界外道諦為初門。(藏通道諦。即界外集。藏通滅諦。即界外苦。故以界外道諦治之。)無復二乘。而能接通。通教三乘既被接後。皆名菩薩。不復名二乘也。十法成乘者。一緣於登地中道之境而為所觀。迥出空有之表。二真正發心。普為法界。三安心止觀定愛慧策。四次第徧破三惑。五識次第三觀為通。見思塵沙無明為塞。傳傳檢校。是塞令通。六調適三十七 道品。是菩薩寶炬陀羅尼。入三解脫門。證中無漏。七用前藏通法門助開實相。八善知信住行向地等妙七位差別。終不謂我叨極上聖。九離違順強軟二賊。策十信位入於十住。十離相似法愛。策三十心令入十地。

○圓教謂圓妙。(三諦圓融。不可思議。)圓融。(三一相即。無有缺減)圓足。(圓見事理一念具足。)圓頓(體非漸成)故名圓教。所謂圓伏(圓伏五住)圓信(圓常正信)圓斷(一斷一切斷)圓行(一行一切行)圓位(一位一切位)圓自在莊嚴(一心三諦為所莊嚴。一心三觀為能莊嚴。)圓建立眾生。(四悉普益)此教詮無作四諦(陰人皆如。無苦可捨。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亦詮不思議不生滅十二因緣。(無明愛取。煩惱即菩提。菩提通達。無復煩惱。即究竟淨。了因佛性也。行有。業即解脫。解脫自在。緣因佛性也。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苦即法身。法身無苦無樂是大樂。不生不死是常。正因佛性也。故大經云。十二因緣名為佛性)亦詮稱性六度十度。(施為法界。一切法趣施。是趣不過等。)亦詮不思議二諦。(幻有。幻有即空皆為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為真。真即是俗。俗即是真。如如意珠。珠以譬真。用以譬俗。即珠是用。即用是珠。不二而二。分真俗耳。)亦詮圓妙三諦(非惟中道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諦圓融。一三三一。如止觀說。)開示界外利根菩薩。令修一心三觀。(照性成修。稱性圓妙。不縱不橫。不前不後。亦不一時)圓超二種生死。圓證三德涅槃。正約此教。方論六即。(前三雖約當教各論六即。咸未究竟。以藏通極果。僅同此教相似即佛。別教妙 覺。僅同此教。分證即佛。又就彼當教。但有六義。未有即義。以未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也。是故奪而言之。藏通極果。別十迴向。皆名理即。以未解圓中故。登地同圓。方成分證)

理即佛者。不思議理性也。如來之藏。不變隨緣。隨緣不變。隨拈一法。無非法界。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在凡不減。在聖不增。

名字即佛者。聞解也。了知一色一香。無非中道。理具事造兩重三千。同在一念。如一念。一切諸念亦復如是。如心法。一切佛法及眾生法。亦復如是。

觀行即佛者。五品外凡位也。一隨喜。二讀誦。三講說。四兼行六度。五正行六度。圓伏五住煩惱。與別十信齊。而復大勝。

相似即佛者。十信內凡位也。(名與別十信同。而義大異。)初信任運先斷見惑。證位不退。與別初住。通見地藏初果齊。二心至七心。任運斷思惑盡。與別七住。通已辦。藏四果齊。而復大勝。故永嘉云。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也。八心至十心。任運斷界內外塵沙。行四百由旬。證行不退。與別十向齊。

分證即佛者。十住十行十向十地等覺聖位也。(名亦同別。而義大異。)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三德。(正因理心發。名法身德。了因慧心發。名般若德。緣因善心發。名解脫德。)一心三觀。任運現前。具佛 五眼。成一心三智。行五百由旬。初到寶所。初居實報淨土。亦復分證常寂光淨土。證念不退。無功用道。現身百界。八相作佛。與別初地齊。二住至十住。與別十地齊。初行與別等覺齊。二行與別妙覺齊。三行已去所有智斷。別教之人不知名字。

究竟即佛者。妙覺極果。斷四十二品微細無明永盡。究竟登涅槃山頂。以虛空為座。成清淨法身。(一一相好。等真法界)居上上品常寂光淨土。亦名上上品實報無障礙淨土。性修不二。理事平等。

此教名最上佛法。亦名無分別法。以界外滅諦為初門。當體即佛。而能接別接通。接別者。上根十住被接。中根十行被接。下根十向被接。按位接。即成十信。勝進接。即登初住。接通已如通教中說。故曰。別教接賢不接聖。通教接聖不接賢。以別若登地。乃名為聖。證道同圓。不復論接。通八人上便名為聖。方可受接。若乾慧性地二賢。僅可稱轉入別圓未得名接。若藏教未入聖位。容有轉入通別圓義已入聖後。保果不前。永無接義。直俟法華。方得會入圓耳。十法成乘者。一觀不思議境(其車高廣)。二真正發菩提心(又於其上張設幰蓋)。三善巧安心止觀(車內安置丹忱)。四 以圓三觀破三惑徧。(其疾如風)。五善識通塞(車外枕亦作軫)。六調適無作道品七科三十七分(有大白牛肥壯多力等)。七以藏通別等事相法門助開圓理。(又多僕從而侍衛之)。八知次位。令不生增上慢。九能安忍。策進五品而入十信。十離法愛。策於十信。令入十住乃至等妙(乘是寶乘。遊於四方。直至道場)。上根觀淨。即於境中具足十法。中根從二展轉至六。隨一一中得具十法。下根須具用十也。又復應知。說前三教。為防偏曲。文意所歸正歸於此。

【附轉接同會借說】

轉○藏七賢得轉入通別圓○通乾慧性地得轉入別圓○別十信得轉入圓○此三皆不名接。以僅在初心。腳跟未牢。故但名轉。

接○通八人見地薄地離欲已辦支佛。得接入別圓○別住行向。得接入圓○根有利鈍。故接有遲速如以好桃李。接彼平常桃李。故名為接。

同○別十地證道同圓。不復名接。但存教道之粗。以待法華開會成妙○別初住。通見地。藏初果等。亦得約所斷惑名同。

會○開藏七賢。通乾慧性地。別十信。即圓五品○開 藏初果。通見地。別初住。即圓初信○開藏四果。通已辦。別七住。即圓七信○開別十向即圓十信○開別十地。即圓十住(功在法華)

借○欲接通入別。先借別明通。如云。歡喜地斷見惑。遠行地斷思惑等○欲含別於通。必借通明別。如云。須陀洹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法忍等○欲接別入圓。先借圓明別。如云。初住能現八相。猶有微苦等○欲含圓於別。先借別明圓。如云。三賢十聖住果報等。

問曰。但依圓教。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豈不痛快直捷。何用此葛藤為。答曰。六祖大師不云乎。法法皆通。法法皆備。而無一法可得。名最上乘。倘有一法未通。即被此法所縛。倘有一法未備。即被此法所牽。既被縛被牽。故於不可得之妙法。誤認為葛藤耳。臨濟云。識取綱宗。本無實法。汝乃欲捨葛藤。而別求實法耶。永明大師云。得鳥者網之一目。不可以一目而廢眾目。收功者棋之一著。不可以一著而廢眾著。法喻昭然。胡弗思也。問曰。藏通同詮真諦。何故藏以四果為究竟。通必佛地為究竟耶。答曰。藏教正為二乘。通教正為菩薩故也。問曰。一般 斷見思惑。何故藏通名聖。別圓名賢。答曰。藏通詮真。故見真即得名聖。別圓詮中。故見中方得名聖。見真僅可名賢也。問曰。藏四加行。通性地。既稱相似。何故僅齊別圓觀行。答曰。藏通聖位。既成別圓內凡。則藏通內凡。僅成別圓外凡。復何疑哉。

教觀綱宗終

教觀綱宗釋義

北天目蕅益沙門智旭述

教者。聖人被下之言也。觀者。稟教修行之法也。教綱萬殊。大綱唯八。而化儀無體。全攬化法為體。則藏通別圓四教。乃教之綱也。依教設觀。亦復萬殊。而析空體空次第一心四觀。收無不盡。則析體等四。乃觀之綱也。教觀雖各有四。而前三是權。後一是實。為實施權。開權顯實。乃佛法之宗要也。臨濟云。識取綱宗。本無實法。夫四教四觀。總為對治眾生見思無明重輕諸病而設。藥不執方。合宜而用。所以施此四教。須有 頓漸秘密不定四種之殊。豈容執著。又為實施權。則不可執實而廢權。開權顯實。則不可執權定異實。故云無實法也。

【觀非教不正四句】

問。教觀止約自行化他。本無二理。何得云有教無觀。有觀無教耶。答。得意之人。舉一教字。教為法界。便具觀法。不必更別言觀。舉一觀字。觀為法界。便具教法。不必更別言教。只因眾生但認語言為教。不能與觀相應。但認工夫為觀。不能與教相應。故設做工夫。不以教印。則盲修瞎鍊。未免行邪險徑。名之為殆。猶所云思而不學也。設學文字。不解觀心。則說食數寶。究竟茫無受用。名之為罔。猶所云學而不思也。

【依教設觀數亦略同】

化法四教。則有四觀。化儀四教。但有三觀。無秘密觀。故云略同。又頓漸不定三教。統該化法四教。而頓漸不定三觀。唯約圓觀。故云略同。明其不盡同也。

【半字滿字】

喻出大涅槃經。例如此方小學大學也。三藏正化二乘。傍化菩薩。哆哆和和。漸誘初學。故如半字。通教正化菩薩。傍化二乘。名為大乘初門。別教獨菩薩法。圓 教純明佛法。故如滿字。此略判也。細而論之。藏通詮真。名為半字。別圓詮中。名為滿字。又藏教不能通至別圓。故但是半字。通教能通別圓。是半而含滿。別教須用藏通方便。是滿而帶半。唯圓教始終皆以佛知佛見而為修行。是滿字法門也。

【生滅門不生不滅門】

三藏詮生滅四諦。由之證道。故名為生滅門。通教詮無生四諦。由之證道。故名為不生不滅門。亦一往略判也。細而論之。三藏是界內生滅門。通教是界內不生滅門。別教是界外生滅門。圓教是界外不生滅門。又通教約界內論。不生滅。約界外觀。仍屬生滅。以其但能體分段空。不能體變易空故。別教約界外論。雖云生滅。約界內觀。亦不生滅。以其雖不體變易空亦能體分段空故○言界內界外者。三界之內。見思為因。所感分段生死為果。藏通二教。正治此病。名界內教。三界之外。方便實報二土。無明為因。所感變易生死為果。別圓二教。正治此病。名界外教。

【對半明滿】

諸方等經。彈偏斥小。歎大褒圓。故云對半明滿。然細論之。或以通別圓對破三藏。如維摩經五百弟子品 是也。或以別圓對破藏通。如佛與彌勒論說俗諦。諸大弟子謂說真諦。真俗俱不解是也。或唯以圓對破藏通別教。如大佛頂首楞嚴經。訶斥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別成三乘魔外者是也。

【涅槃追說四教追泯四教】

重為未入實者。廣談常住。是追說圓教也。又為末世鈍根重扶三權。是追說藏通別教也。雖復四教并談。而與方等四教不同。方等中之四教。藏通初後并不知常。別教初不知後方知。(初心雖知中道。是但中理。不具諸法。不同涅槃佛性)唯圓教初後俱知。今涅槃中之四教。同知常住。故不同也。既前三教亦皆知常。不同方等中隔異之三。是追泯藏通別也。既扶三權以助一實。不同方等中對三之一。是追泯圓教也。

【般若帶通別正明圓教】

會通一切世出世法。皆摩訶衍。互具互融。是圓教也。或說法性離一切相。非生死。非涅槃。非有為。非無為等。則是帶別教義。或說一切法如幻如夢。或說諸法實相三乘同證。則是帶通教義。蓋般若明空。有共不共。共即諸法本空。三乘同證。出三界因果幻縛。是通 教義。不共即第一義空。菩薩獨入。斷三土二死因果。是別圓義。若云依第一義空得成諸法。猶是別義。若云即第一義空。頓具諸法。諸法無非第一義空。乃是圓義也。細玩大部般若。顯發圓義為多。為鈍根人。略帶通別方便耳。後人判般若為空宗者。但得共意。尚未知別教義。何況知有圓教義耶。

【秘密不定】

具足應云秘密不定。顯露不定。蓋一音說法。隨類異聞異解。就相知邊。則名顯露不定。就不相知邊。則名秘密不定也。秘密故無可傳。可傳便屬顯露不定。又或一座說法。兩人所聞所解不同。若互相知。則皆名顯露不定。若互不知。則皆名秘密不定。若此知彼。彼不知此。或彼知此。此不知彼。則約不知邊。便名秘密。若約知邊。便名不定也。

【法尚無一云何有四】

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又諸法從本來。廠自寂滅相。寂滅則何一何四。此所謂識取綱宗。本無實法也。因病設藥。大綱唯四。開權顯實。究竟歸一。一為實。三為權。權實相對。皆是不得已而有言。若論本體。不但不可名四。亦復不可名一。故云非權非實也。然所謂 非權非實者。非謂出權實外。別有一法名為非權非實。但以權即實家之權。故即非權。實即權家之實。故即非實。猶云波即水家之波。故即非波。水即波家之水。故即非水。究竟同一濕性耳。濕性豈在波水外哉。

【四阿含毘尼阿毘曇】

阿含。亦云阿笈多。亦云阿笈摩。此翻教。又翻法歸。又翻傳所說義。又翻無比法。通則大小二教。皆名阿含。別則增一阿含。約數明法。長阿含。明世界生起等事。中阿含。明諸深義。雜阿含。明諸禪法。乃摩訶迦葉請阿難陀結集。故云四阿含也。毘尼。亦云毘柰耶。亦云鼻柰耶。此翻善治。亦翻調伏。亦翻滅。亦翻律。通則佛所說教。皆名正法毘尼。別則因事所制五篇戒相。摩訶迦葉請優波離結集。成毘尼藏。初唯一部。後因諍故。分為大眾上座兩部。乃至分為十八部等。久後流傳。止留五部也。阿毘曇。亦云阿毘達磨。此翻無比法。又翻對法。通則佛所說法。亦皆名阿毘曇。別則摩訶迦葉自結佛所說論。及阿羅漢所造諸論。名為阿毘曇也。問。半滿皆有三藏。何故獨名半字法門以為三藏教耶。答。凡有二義。一者半字三藏部帙各別。滿字經律二藏混同。二者據法華云。貪著小乘三藏學者。 又智度論。處處以摩訶衍斥三藏法。故呼半字法為三藏教也。問。何故不名為小乘教耶。答。此教具有三乘權法。是故不可偏名小乘。

【生滅四諦】

三界二十五有果報色心。并是三相有為之法。故名生滅苦諦。貪分煩惱二萬一千。瞋分癡分等分亦各二萬一千。總此四分。共有八萬四千煩惱。此煩惱心。皆悉流動擾濁內心。由此方起善惡不動三有漏業。能感三界生死苦果。故名生滅集諦。以戒定慧。對治易奪貪瞋癡等。名為出世之道。譬如明生暗滅。故名生滅道諦。滅彼三界因果之有。方得還于真諦之無。故名生滅滅諦也。問。有為四相。所謂生住異滅。今胡但云生異滅。復有處但云生住滅耶。答。略則但言生滅。足顯有為。廣則須言生住異滅。以表無實。生表此法先非有。滅表此法後定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今處中說。故云三相。自無而有。假說為生。自有而無。假說為滅。中間暫有。假說為住。住不久停。復名為異。故言住即攝異。言異即攝住也。若二若三若四。總顯有為虛妄不實。平等平等。

【思議生滅十二因緣】

發業無明。大約有二。一者異熟果愚。不知善惡因果確然無謬。故發三塗惡業。二者真實義愚。不知三界無常無我。貪著人天色無色界果報。故發有漏善業及禪定業。由此二種無明。既發有漏善惡不動三種行已。便于現前一念心中。引得將來三界受生識種。即此識種。便具名色六入觸受等種。故云無明緣行乃至觸緣受也。復由迷事無明。于昔因所感現境界受不了知。故而起貪愛。所謂於諸樂受。則愛其合于諸苦受。則愛其離等。復由此愛而起于取。所謂于諸樂受。種種追求。令其常合于諸苦受。種種方便。令其速離等。以此愛取二種潤生之惑。數數溉灌心中識等五支種子。令其漸漸增長成熟。便生有芽。有芽既生。則此身滅位。任運向彼受生。既受生已。任運遷變而至老死。起于種種憂悲苦惱。故云受緣愛乃至生緣老死等也。所以無明及行。為能引二支。識名色六入觸受。為所引五支。愛取及有。為能生三支。生及老死為所生二支。十支屬因。皆約現世。二支屬果。別約未來。依生死果。復起無明。依于無明。復起行等。致使三界因果不絕。足顯輪迴及離斷常。不墮無窮之過。此釋出在唯識。的可依承。不必更依小乘論解也。問。 十使皆能發業。皆能潤生。何故發業偏說無明。潤生偏說愛取耶。答。發業則無明力強。舉強以該弱。潤生則愛取用勝。舉勝以攝劣。釋此十二緣生。更有多門分別。具如識論。須往尋之。

【實有二諦】

此教但明人空。不明法空。故云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皆是實法。依此實法和合。假名為人。人雖定無。法則實有。名為俗諦。直待修人空觀斷盡見思。方滅三界陰入界等俗法。復歸真空。名為真諦也。

【諸行無常四句】

若論此四句偈。亦能橫豎該攝一代時教。初橫攝者。藏教以三界依正色心因果名為諸行。一一皆是無常生滅之法。必須滅此因果。方證真諦寂滅之樂。通教亦以三界依正色心因果。名為諸行。皆是無常生滅之法。體此生滅。即是滅已便證真諦寂滅之樂。然此二教。雖證寂滅。實無能受樂者。以無復身智故。別教則以分段變易二種因果。通名諸行。皆非真常。皆是生滅門攝。滅此二邊。顯于中道寂滅之理。而有四智菩提妙心。有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所現無漏身土妙色。故得恒受此真樂也。圓教亦以十界因果。通名 諸行。通名無常。通名生滅。而了達因果即是實相。無常即常。生滅即無生滅。故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此則不斷癡愛。起於明脫。如融冰為水。所以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也。次豎攝者。諸行無常句。攝得六凡法界。以有為有漏故。是生滅法句。攝得藏通二乘法界。以出世聖人。乃能知其為生滅故。生滅滅已句。攝得別教菩薩法界。以滅二邊。歸中道故。寂滅為樂句。攝得圓教佛法界法。以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故。今但用此四句證偏真理。則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二句。即苦集二諦。生滅滅已一句。約三學為能滅。即道諦。約因果為所滅。即滅諦。四諦皆是因果事相。名安立諦寂滅為樂一句。約所顯理以為真諦。乃是非安立諦。故云理居事外。為偏真也。

【知一切法從因緣生】

名字位中。觀察正因緣境。具破外道凡夫分別我法二執。言法執者。不出邪因緣及無因緣二種。時、方、梵天等。名邪因緣。自然。名無因緣也。言我執者。妄計是常是一。自在能為主也。然知一切法從因緣生。亦有四教差別。若知性具為因。迷悟為緣。三千性相為所生法。即屬圓教。若謂一切種識為因。展轉熏習為緣 分段變易乃至四智菩提為所生法。即屬別教。若以六識相應有漏種子為因。六塵美惡中庸境界為緣。三界依正色心因果所生法。即屬藏通二教。但通教則知若因若緣若所生法皆如幻夢。藏教則以為實法耳。故圓解則能徧破外道凡夫我法二執。及藏通別等種種法執別教亦能破于外道凡夫我法二執。及藏通二教法執通教亦能破於外道凡夫我法二執。及三藏教法執。今藏教則唯破外道凡夫我法二執也。既從內六識因。外六塵緣而生。則三界依正。決定不從時生。不從方生。不從大梵天生。不從極微性生。不從地生。不從水生。不從火生。不從風生。不從空生。亦不從神我生。亦不從本際生。但由內因外緣和合。所以虛妄有生。則亦非自然生。故能徧破邪因緣無因緣二種法執也。若法從因緣生。生必有滅。故無常。生滅相異故非一。非一則不自在。不能為主。故必無我。正報既非是我。則依報亦必非我所矣。

【煖頂忍世第一】

由四念處。發四正勤。斷二惡。修二善。勸觀四諦。能發似解。猶如鑽火。先得煖相。故名為煖。由修四如意足發生禪定。諦觀轉明。如登山頂。洞覽四方。故名為頂。 由定慧均平。善法增進。能成信等五根。安住不動。故名為忍。由五根增長成力。能破五障而階見道。于諸世間有漏位中最為勝妙。故名為世第一。以此有漏聞思修慧為增上緣。資助本具無漏種子。令發現行而入見道。

【八忍八智】

欲界四諦下。各有一忍一智。謂苦法忍。苦法智等。色無色界四諦下。亦各有一忍一智。謂苦類忍。苦類智等。合為八忍八智。忍即無漏禪定。智即無漏觀慧也。無間道中。三昧斷惑名之為忍。乃即慧之定。解脫道中。觀慧證理。名之為智。乃即定之慧。

【真無漏三十四心】

見道八忍八智。名十六心。修道約三界九地。各有一無礙一解脫。名十八心。見修合論。共成三十四心。此之定慧并從無始本具無漏種子所發現行。由此現行能證真諦我空真如。故云發真無漏三十四心也。三大阿僧祇劫所修福智為增上緣。無始法爾無漏種子為親因緣。故得頓發頓斷頓證。然約所斷惑品。故分三十四心。若約能斷能證。唯是無漏定慧而已。所證秖是我空真如。亦名擇滅無為。無為真如。不墮諸數。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故名三十四心。復分漸頓種種不同。

【苦無逼近相四句】

三界色心依正諸果。名為苦諦。如幻如夢。當體全空。所以無逼近相。所謂生死即涅槃也。見思煩惱有漏行業名為集諦。不自他生。不共無因。所以無和合相。所謂煩惱即菩提也。既體達煩惱即是菩提。故道不二相。非別有法為能治也。既體達生死即是涅槃故滅無生相。非別有法可證得也。然此但是即空。故與圓教即中不同。

【癡如虛空。乃至老死如虛空。無明如幻化不可得故。乃至老死如幻化不可得。】

癡即無明也。十二因緣流轉還滅名相。與前藏教不殊。但以體空智慧。了達即生非生。滅即非滅耳。癡如虛空等者。諦觀無明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猶如虛空。但有名字。毫無實體也。行等例知。無明如幻化等者。無明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以當體不可得故。喻如幻化本不可得。不可妄謂自他共離生也。行等亦然。

【幻有空二諦】

三界因果色心依正。并是非有似有。猶如幻事。指此幻有以為俗諦。有既是幻。則當體全空。非滅故空。指此即空以為真諦。此則真俗不二。不同藏教真居事外。

【兩種含中二諦】

通含別者。幻有為俗如前說。幻有即空為真。而此空理。即是真如。其體不空。故能為迷悟依。是則真諦之中。含有別教中道理體。故名通含別二諦也。通含圓者。幻有為俗亦如前說。幻有即空為真。而此空理。即如來藏。亦名為空。亦名不空。名空之時。空即具一切法。一切法皆趣此空。言不空時。不空亦即俱一切法。一切法皆趣不空。是則真諦之中。含有圓教圓空圓中道理。故名通含圓二諦也。

【別入通三諦】

通教止云有漏是俗。無漏是真。今立非漏非無漏句以顯中道。則三諦義成。蓋由前通含別二諦。故成此別入通三諦也。

【圓入通三諦】

三諦同前。今立非漏非無漏句以顯中道。一切法皆趣非漏無漏。則此非漏無漏具一切法。圓中義成。蓋由前通含圓二諦。故成此圓入通三諦也。

【諸法不自生四句】

四性推檢。通乎四教。無生之義。局在後三。藏通二教。指六凡為諸法。別圓二教。指十界為諸法。藏教明六凡諸法。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此四句出集論)則顯緣起正理不墮四執也。通教明六凡諸法。如幻如夢。如水中月。如空中花。非有似有。有即非有。不可說從自他共離而生。且如妄情所計三界有為生法。雖復萬品差殊。略而言之。心境二字收無不盡。先約心法以推四性。若自生者。從心生心應有二心。又不對境時。心應常生。而實不生。故非自生。若他生者。從境生心。于我何與。又聖者對境。亦應生心。而聖不生。故非他生。若共生者。為心境各有生性故共生耶。為心境各無生性故共生耶。若心境各有生性。何須待共方生。又設待共方生。應有二心并生。謂一從心生。一從境生故。而實不然。若心境各無生性。共亦何能有生。如一砂無油。眾砂共壓亦豈有油。故非共生。若云無因生者。既不因心。又不因境。心境尚無。云何能生于心。不應虛空突出心識。故非無因。如是四性檢責。不得心之生 處。則知心本無生也。次約境法以推四性。若自生者。從境生境。應有二境。又心不緣時。境應常現而實不現。故非自生。若他生者。從心生境。境還屬心。何得名境。又心念兔角。兔應生角。而角不生。故非他生。若共生者。例如前破。但以二心并生。改作二境并生為異。若云無因生者。不應日中忽覩明月。如是四性檢責。不得境之生處。則知境亦無生也。是以若心若境。俱如幻夢。求其生性了不可得。當體無生。此無生理。今古常然。始終不改。佛不能增。生不能減。但約種性差別。有三乘人。約悟入淺深。分十地位耳。別教明十界諸法。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則顯不思議緣起正理。皆以真如為迷悟依藏識為持種依。以先知有真如藏識。而用四性推簡入無生門。故為別教工夫也。圓教明十界諸法。非法性生。故非自生。非無明生。故非他生。非法性無明合生。故非共生。非離法性無明別有諸法。故非無因而生。隨一一法體即法界。當體無生。無生而生。三千宛然。生即無生。三千無性。非生非無生。唯一實相。實相非生。生亦實相。實相非無生。無生亦實相。法住法位。世間相常。因緣即中。雙照空假。此 是圓教初無生門。一門一切門。阿字即具四十二字功德。餘字亦然。故為圓妙無工夫之工夫。

【解苦無苦而有真諦】

三界果報。名為三苦。解之則皆如空華。無逼近相。但是真空法性而已。真諦即在虛妄苦諦之上。如空處即在華處。無二處也。于此真諦假立四名。四并即真。真非事外。乃是通教所詮之理。今人談玄說妙。迥超情見。壁立萬仞。總皆不能出此。

【扶習潤生】

別圓二教證中道理。則以中道法身為應化本。譬如月印萬川不須惑業受生也。藏教說惑是實有故。菩薩不可斷惑。斷則不能三僧祇受生行道矣。通教說惑是幻有故。菩薩體幻而斷正使。正使既斷。設欲涅槃。即便能入。但由本願力故。不取涅槃以神通力。扶起三界思惑餘習資于故業種子而得受生。所謂思惑餘習者。非貪似貪。非慢似慢非癡似癡等是也。

【行則五行差別】

戒定慧三。名為聖行。十住入空行也。慈悲喜捨。名為梵行。十行十向入假行也。依理成行。名為天行。初地已上中道行也。從天行體起化他用。示同小善。名嬰 兒行。即慈用也。示同煩惱。名為病行。即悲用也。藏通二教。但有聖行及少分梵行耳。今有五行故不同前。圓教則一行一切行。今有次第。故不同後。

【一因迥出不即二邊】

正因佛性。即指中道理體。非是生死。亦非涅槃。藏通二教之所不詮。又復不具緣了二因。故不同圓。

【一果不融諸位差別】

妙覺極果。方證法身。不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也。

【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

枝末無明為分段生因。已如藏教中釋。根本無明者。不了心外無法。厭苦斷集。證滅修道。即是迷于中道真實義諦。發起界外偏真無漏行也。由此引生方便變易生死識種。復緣界外無漏正受。而起涅槃法愛。深生取著。潤彼變易識種。令生有芽。招感方便不思議變易生死。又不了心外無法。訶棄真空。別修萬行。亦是迷于中道真實義諦。發起界外入假神通行也。由此引生實報變易生死識種。復緣界外勝妙境界。而起神通法愛。深生取著。潤彼變易識種。令生有芽招感實報不思議變易生死。直至佛果。則十二品無明盡滅。方得二死永亡。

【顯中二諦】

束通教之二諦以為俗諦。則十界階為俗也。以不有不空為真。則中道為十界迷悟所依。乃為真也。明言中道為真。故稱顯中。

【圓入別二諦】

當教以真諦顯中。中但不有不空法性而已。今明法性具一切法。一切法皆趣不有不空。則不有不空之外。更無一法可得。是十界之俗。猶屬別義。不有不空之真。已成圓義也。

【別三諦】

顯中二諦。則合有之與空為俗。不有不空為真。今分此俗諦為二。謂有即是俗。空即是真。取真諦之不有不空名為中諦。則二諦三諦。但有開合之殊。義無增減。

【圓入別三諦】

有即是俗。空即是真。不改別義。不空不有名為中諦。中諦具一切法。則為圓中矣。

【圓建立眾生】

藏通別教。雖亦各論四悉檀益。而收機未普。今圓教人。窮心性源。徹法界底。自行既圓。故四益亦普。所謂 為實施權。開權顯實。權實不二。用與適宜。如一雨所潤。大地普洽也。

【不思議二諦】

三千性相皆名為俗。一一無非實相。故名為真。三千之外無實相。則即俗恒真。事造即理具也。實相之外無三千。則即真恒俗。理具即事造也。故云。理具事造兩重三千。同居一念。亦可云同居一塵。同居一名。如一念。一切諸念亦然。如一塵。一切諸塵亦然。如一名。一切諸名亦然。真俗不二。真俗宛然。

【圓證三德涅槃】

法身德名性淨涅槃。般若德名圓淨涅槃。解突破德名方便涅槃。唯是一心。更不縱橫并別。故名圓證藏通二教。不知法身但有修得生空般若。僅能淨于見思。未得一切解脫。別教謂法身本有。般若修成。解脫始滿。則先後歷別。不名圓證。

【十乘觀法】

第一觀不思議境者。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佛法眾生法。一一皆不思議。皆得為所觀境。但初機之人。則謂佛法太高。生法太廣。故但就現在自己陰界入法以為所觀。又捨界入。但觀于陰。又捨前四陰。但觀識陰。 又七八二識微細難觀。前五根識現起時少。故但以現前一念第六意識為所觀境。近而復要也。現前意識不起則已。起則于十界中。必落一界。若落一界。必具百界千如。以此隨落一界之心。非是心之少分。必是心之全體。心外更無百界千如故也。若頓了此現前一念。全具百界千如三千性相。無自性。無他性。無共性。無無因性。無性亦無性。則能頓證三德秘藏。則為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則是定慧平等莊嚴。則已徧破三惑。則已了知一切諸法中皆有安樂性。則已具足圓妙道品。則已到于事理彼岸。則為登于菩薩正位。則為永超十魔八魔。則已心心流注薩婆若海。是謂上上根人。秖于一法具足十法乘也。若雖觀心。未能頓入。應念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云何諸佛已悟。我及眾生猶滯迷情。由是緣無作四諦。殷重發起四弘誓願。因發心故。一發一切發。登發心住。則是定慧平等莊嚴。徧破三惑。知一切法皆安樂性。具圓妙道品到事理彼岸。登菩薩正位。超八魔十魔。心心流入薩婆若海。知一切法本不思議。是謂上中根人。于第二真正發菩提心。具足十法乘也。若雖發心。心仍散動。未能登位。應念心體本來寂照。善巧調試。或以即寂 之照令不沉沒。或以即照之寂令不浮散。浮沉病除心體明淨。則能徧破三惑。證安樂性。具圓道品。到事理岸。登菩薩位。超越魔境。入薩婆若。知一切法本不思議。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是謂上下根人。於第三善巧安心止觀。具足十法乘也。若雖以止觀安心。心仍未安。未得即證寂照本體。必於所觀一念三千之境。猶存意解。未知當下即空假中。應以四性而簡責之。其根利者。秖觀一念三千無自生性。即當悟入無生。無生則無不生。三諦圓顯。十乘具足。若根鈍者。破自則必計他。破他則必計共。破共必計無因。展轉破盡。方悟無生。具足十乘。若猶未悟。必當度入相續假中。應觀此一念三千。為前念不滅後念續耶。為前念滅後念續耶。為前念亦滅亦不滅後念續耶。為前念非滅非不滅後念續耶。若仍不悟。必當度入相待假中。應觀此一念三千。為待有念而立耶。為待無念而立耶。為待亦有念亦無念而立耶。為待非有念非無念而立耶。如此展轉簡責。若能悟入無生無不生者。則知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具圓道品。到事理岸。登菩薩位。超越魔境。入薩婆若。知一切法本不思議。便成正覺。定慧莊嚴。是謂中上根人。於第四破法徧。具 足十法乘也。若雖約因成相續待徧破諸惑。仍未入者。應思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但除其病。不除其法。如金錁去膜養珠。如郢匠去堊存鼻。那得一向破法。則破卻成塞。今須善識通塞。若塞須破。若通須護。如聖王輪寶。能破能安。由此識通塞故。即塞成通。煩惱即菩提。菩提通達無復煩惱。生死即涅槃。涅槃寂滅。無復生死。則能具足圓妙道品。到事理岸。登菩薩位。超越魔境。入薩婆若。知一切法本不思議。便成正覺。定慧莊嚴。徧破三惑。是謂中中根人。於第五識通塞。具足十法乘也。若雖識通塞。仍未能即塞成通。應觀現前一念三千性相不可思議。即是圓心念處一心念處。一切心念處。正勤策發。緣如意定而生五根。令其增長而成五力。調停七覺。趣八正道。開圓三解脫門而入秘藏。則為到於事理彼岸。登菩薩位。超越魔境。入薩婆若。知一切法本不思議。便成正覺。定慧莊嚴。徧破三惑。證得諸法皆安樂性。是謂中下根人。於第六調適道品。具足十法乘也。若雖調練無作道品。而觀慧力弱。蓋障偏起。不能入位。必有無始事障未除。應審觀察何障偏重數數現起。兼以事行而對治之。理觀為主。事行為助。正助合行。不惜身命。誓 當尅證終弗懈息。由事理二治。能斷無始事理二幻障故。豁然證入。位相分明。則為永超魔網。入薩婆若。知一切法本不思議。便成正覺。定慧莊嚴。徧破三惑。證安樂性。具足圓妙道品。是謂下上根人。於第七對治助開。具足十法乘也。然對治助開之時。縱令鈍根。必皆有益。倘不知次位。起增上慢。以凡濫聖。招過不輕。故須深自簡察。為究竟耶。為分證耶。為相似耶。抑亦僅僅小輕安耶。既知位次。不起上慢。必有強軟諸魔惱亂真修。須加安忍不動不退。策進五品而階十信。既階十信。六根清淨。得順道法。易生法愛。須離法愛而入分真。入分真已分得大理。大誓願。大莊嚴。大智斷。大徧知。大道。大用。大權實。大利益。大無住。是謂下根人。具修十法而成大乘。乘是大乘。遊于四方。直至道場。自運功畢。運他不休。故此十乘妙觀。全性起修。全修顯性。非橫非豎。橫豎該徹也。

【附三慈體相】

生緣慈有六種差別。一凡夫修生緣慈。成梵王福。以愛為體。二外道修生緣慈。取梵天果。以見為體。三藏教二乘修生緣慈。對治瞋恚。作父母親屬想。以世諦為體。菩薩修生緣慈。廣行濟度。亦以世諦為 體。然皆不起我人等執。依析空觀得成。四通教三乘修生緣慈。皆了生空。依體空觀得成。緣六凡境亦得以世諦為體。五別教次第先修生緣慈。亦以世諦為體。不起我人等妄執。亦是依析體二空觀成。(十信析空。十住體空)。六圓教一心中修生緣慈。知十法界即空假中。緣此即空假中之十界有情。一一皆作父母等想。故以妙有為門。得論六即。

法緣慈有四種差別。一藏教二乘。了生空故。觀諸眾生。唯是四大五蘊。不生瞋惱。隨力濟度。以生空觀為體。(菩薩雖未證空。亦得修空)。二通教三乘。了生本空。法亦如幻。二乘隨力濟度。菩薩弘誓徧周。同以空觀為體。三別教次第修法緣慈。知空而不住空。悟緣生法。廣度九界。以從空入假觀為體。四圓教一心中修法緣慈。知十界緣生之法即空假中。緣此即空假中之十界法知其無性。故以妙無為門。得論六即。

無緣慈有二種差別。一別教十回向。不緣十界假名之眾生。不緣十界五蘊之法相。惟緣中道佛性。故明無緣。以相似中道為體。(若登初地後。則與圓慈同。)二圓人初心即了三千諸法。一一當體即中。中道之外。更無別法。能所頓絕。與拔難思。得論六即。故有觀行無緣慈 乃至究竟無緣慈義。只一慈體。而論三慈。故三慈皆妙。三慈皆論六即。如慈心三昧。有此種種差別。悲喜捨亦如是。但約與樂名慈。拔苦名悲。見他得樂。心生適悅名喜。怨親平等一相。心無繫著名捨也。

教觀釋義終

弟子等伏願

十方三寶常住世間。利益有情。同圓種智。藉茲功德。仰祈各各父母現增福壽。速得一心決生極樂。廣度眾生。普願過去父母。歷劫怨親。同蒙拔濟。稽首歸依。

諸佛菩薩悲愍聽許。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卍✺❇

演穩 恭敬合十

2018年4月22日 星期日

法華經綱略//連結目錄



法華經

     經序傳序卷1卷2卷3卷4卷5卷6卷7後序

 方便品第二
 經信解品第四 藥草喻品第五 授記品第六
 經化城喻品第七 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八 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
 經法師品第十 見寶塔品第十一 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經勸持品第十三 安樂行品第十四 從地踊出品第十五
 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隨喜功德品第十八
 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
 囑累品第二十二 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 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



妙法蓮華經


妙法蓮華經》(梵文सद्धर्मपुण्डरीकसूत्र Sad-dharma Puṇḍárīka Sūtra),簡稱《法華經》,法華三部經之一,其餘兩部經為《無量義經》與《觀普賢菩薩行法經》。梵文 Sad-dharma,中文意為「妙法」。Puṇḍárīka 意譯為「白蓮花」,以蓮花(蓮華)出淤泥而不染,比喻佛法的潔白、清淨。Sūtra 意為「經」,故此經之全名為《妙法蓮華經》。[1]
《妙法蓮華經》說一乘圓教,表清淨了義,究竟圓滿,微妙無上。全文共二十八品,前十四品說一乘之因,後十四品說一乘之果。《法華經》是佛陀釋迦牟尼晚年所說的教法,佛陀弘法《法華經》和《涅槃經》共八年,屬於開權顯實圓融教法,大小無異,顯示所有眾生皆可成佛之一乘了義。在天台宗五時教判中,屬於法華、涅槃之最後一時。


--------

法華宗旨


大乘佛教興起的時代,有了貶低「聲聞」、「獨覺」為二乘或貶低「聲聞」「獨覺」為小乘,以「菩薩」為大乘的說法。《妙法蓮華經》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結集的代表作品,《妙法蓮華經》記載用低級的「小乘」「非實化城」騙「怯弱下劣」[4]、「鈍根」、「少智」[5]辟支佛阿羅漢弟子逃離危險的「三界火宅」[6]辟支佛阿羅漢弟子所證「涅槃」非真實,所有的辟支佛阿羅漢弟子都會放棄低級的「小乘」「非實化城」改當高級的「大乘菩薩重回危險的「三界火宅」繼續輪迴在未來世成[7]。 《妙法蓮華經》提出了「開權顯實」、「會三歸一」的思想,融會三乘為一乘(佛乘)。
以「聲聞」、「獨覺」二乘為方便(權)說,「二乘」終究要以成為最終目標(如法華七喻「化城喻」所說),開啟了「回小向大」的門徑,這是一種嶄新的學說思想,也是本經的主旨所在,在佛教思想史上占有至關重要的地位。



二十八品之中,智者大師將序品至安樂行品為止的前十四品稱為「跡門」,從地湧出品至普賢菩薩勸發品為止的後十四品稱為「本門」。
== 各品大意 ==.
  • 第一序品:是本經的總序,佛說無量義經後,入無量義處三昧,天上降下種種妙華,佛的眉間白毫放大光明。彌勒菩薩因疑發問,文殊師利菩薩作答:過去諸佛宣說《法華經》前,皆現此瑞。暗示佛說此經之殊勝處有別於他經,喚起大眾的注意。
  • 第二方便品:此品與壽量品,是《法華經》的兩大中心,為本經正宗分。佛由三昧起,稱嘆諸佛智慧甚深無量,難解難入,佛說諸佛究竟了知諸法實相——「十如是」。為令聲聞、緣覺二乘人斷苦縛,得涅槃,佛以方便力,曾分說三乘之教,今日所說才是佛的真實教法。五千增上慢者退席,佛乃宣示唯一大事因緣,所謂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一切眾生皆當作佛,實無三乘。
  • 第三譬喻品:自此品至* 第九「授學無學人記品」為止的七品,是將方便品內容進一步以譬喻及因緣加以說明。本品說明舍利弗最先領解佛意,故被授記為華光如來。佛將三界譬喻為火宅,將三乘喻為「羊、鹿、牛三車」,將一佛乘喻為「大白牛車」,以有名的「火宅喻」和「三車一車」之喻,顯示「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及「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的深義。
  • 第四信解品:須菩提迦旃延大迦葉目犍連,於上品領解佛意。佛更說「長者窮子」喻,佛喻為大慈悲的長者,三乘譬喻為窮子,導出「於一乘道,隨宜說三」的結論。
  • 第五藥草喻品:佛應四人之請,更以「三草二木」將人天二乘譬喻為大、中、小藥草,將上根、下根菩薩喻為大樹和小樹,將佛的平等智慧譬喻為一味之雨。三千大千世界的大小長短諸種草木,悉受一味之雨而潤澤成長,如同佛以一相一味之法,平等利益一切眾生。
  • 第六授記品:授大迦葉等四人將來成佛之記。
  • 第七化城喻品:先說大通智勝佛時十六王子聽講《法華經》而轉為菩薩沙彌,後乃成佛。次說「化城喻」,三乘之果不外是化城,目的是為入佛智慧、最終成佛。
  • 第八五百弟子授記品:富樓那為上首,五百弟子皆得受記。次說「系珠喻」,五百弟子雖都懷有佛種,但未開悟,由煩惱覆藏,如衣里藏有寶珠,但因不知,故處於窮困之境。
  • 第九授學無學人記品:阿難羅睺羅為上首。
  • 第十法師品:佛在世或滅度後,凡隨喜聽聞《法華經》者均授予成佛的記別。又舉出修行、受持、讀誦、解說、書寫本經的「五種法施」和供養本經的「十種」功德。說謗法者之罪,並說鑿井喻。
  • 第十一見寶塔品:多寶佛塔從地湧出,證明釋尊所說真實不虛。釋迦如來以神力,三變淨土,分身諸佛咸集,開多寶佛塔。多寶如來,分半座與釋尊同座。
  • 第十二提婆達多品:說如來往昔求法,師事阿私仙得聞妙法。又授提婆達多成佛記。文殊入龍宮說《法華經》,八歲龍女聞經即身成佛,證明《法華經》功德廣大。
  • 第十三勸持品:藥王、大樂說和兩萬菩薩,各各發願弘揚《法華經》。被授記的五百阿羅漢及學無學八千人,以及八十萬億那由他無數菩薩,皆誓願弘此經典。
  • 第十四安樂行品:文殊請問末世持經方法,佛告以身、口、意、誓願四安樂行,並以轉輪聖王髻中明珠罕見授人來譬喻佛不輕易講說經中最尊最勝的《法華經》。
  • 第十五從地湧出品:六萬恆沙菩薩及其眷屬從地湧出,大眾疑惑,不知此等恆河沙數菩薩為誰之弟子?從何處而來?此為佛開顯「久遠實成」佛果的序曲。
  • 第十六如來壽量品:釋尊說明「我實成佛以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而其中間乃至今生,皆是方便示現。又說「佛壽長遠」、「佛身常住」。以良醫之譬喻說明為救眾生而示現方便。佛實際上是「常在靈鷲山」、「常住說此法」,為使眾生不起懈怠之念,故示現滅度。此品旨在說明佛陀「壽命之無量」、「教化之無量」、「慈悲之無量」及「救濟之無量」。
  • 第十七分別功德品:說明與會者聞法獲益之多,和五品弟子功德。
  • 第十八隨喜功德品:是繼上品所說者,說明聽聞、講述此經的廣大功德。
  • 第十九法師功德品:明五種法師的功德,得六根清淨神通力。
  • 第二十常不輕菩薩品:說明常不輕菩薩,以隨喜行,得清淨六根,說《法華經》,以此顯示讚嘆本經功德。
  • 第二十一如來神力品:佛出廣長舌相,放毛孔光。以此神力,為囑付滅後傳此經,捷要地說此經功德。此經所在之處就是道場,諸佛在此處成道、轉法輪,並在此處涅槃。
  • 第二十二囑累品:此品為對諸菩薩「總付囑」,三摸眾菩薩頂而囑付之。
  • 第二十三藥王菩薩本事品:自此品開始到第二十八勸發品,詳說佛滅後弘此經的必要及弘經的功德。本品舉出藥王菩薩過去為一切眾生喜見菩薩,燒臂供養,以報答聽日月淨明德佛講《法華經》之恩。
  • 第二十四妙音菩薩品:敘述變現34身,說《法華經》的妙音菩薩,從東方淨光莊嚴國來到靈鷲山,禮拜釋尊及多寶佛塔,以顯宣說《法華經》的重要意義。
  • 第二十五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無盡意菩薩請問觀世音菩薩的神通因緣,佛為說14種無畏,32種應化身等種種功德。
  • 第二十六陀羅尼品:菩薩及天神等,各各說咒護持受持《法華經》者。
  • 第二十七妙莊嚴王本事品:述說藥王、藥上二菩薩的往昔事跡,他們為淨藏、淨眼二王子時,勸父母歸依其師雲雷音王佛,使他們聽講《法華經》的大善因緣,以顯示遇佛、聽《法華經》之難得。
  • 第二十八普賢菩薩勸發品:佛為普賢說佛滅度後得《法華經》的四個方法。普賢發願護持受《法華經》者。
《法華經》為弘揚佛陀的真實精神,採用了偈頌譬喻法華七喻)等,讚嘆永恆的佛陀(久遠實成之佛),說釋迦牟尼佛成佛以來,壽命無限,現各種化身,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由於行文流暢,詞藻優美,在佛教思想史、文學史上,具有不朽的價值,是自古以來流布最廣的經典[來源請求]








❇✺卍✺❇
演穩 恭敬合十

弘傳法華經者所應遵守之三種軌則//衣座室三軌 又作弘經三軌。


衣座室三軌


又作弘經三軌。指弘傳法華經者所應遵守之三種軌則。
衣、座、室乃三種譬喻,以如來之衣譬喻柔和忍辱之心,如來之座譬喻一切法空,如來之室譬喻利益一切眾生之大慈悲心。
故依此三軌,初發菩提心之法師不因毀譽迫害等而動念,是為忍辱之衣;離執著,是為法空之座;願利益眾生,是為慈悲之室。

此三軌之德廣大,相當於佛之三身,忍辱心能空二邊之情,遮遣自他之諍,故為法身;諸法空為般若之智德,故為報身;大慈悲室為解脫自在之德,故為應身。

法華經卷四法師品(大九‧三一下):「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如來滅後,欲為四眾說是法華經者,云何應說?是善男子、善女人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
爾乃應為四眾廣說斯經。
如來室者,一切眾生中大慈悲心是;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是;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天台大師智顗並將此段經文進一步闡釋之,法華文句卷八上(大三四,一○八上):「慈悲覆物,惠利歸己,名之如室;遮彼惡,障己醜,名之為衣;安心於空,方能安他,安他安己,名之為座。」〔法華經玄義卷四下、法華義疏卷九(吉藏)、法華經玄贊卷八末〕 p2568


----------


末世為眾說法儀則

藥王!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如來滅後,欲為四眾說是《法華經》者,云何應說?是善男子、善女人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爾乃應為四眾廣說斯經。

如來室者,一切眾生中大慈悲心是;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是;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
安住是中,然後以不懈怠心,為諸菩薩及四眾廣說是《法華經》。

此解釋如來滅後說法儀軌。法師不必盡為比丘,故佛陀以善男子、善女人統召四眾。

如來自證之第一義空法性,即為如來所常安住之室。
唯此以利樂眾生言,故以大慈悲心為室。若人能安住於此心,即名「入如來室」;「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是。
衣以外調寒暑,內護身命為用,能柔和忍辱,則足以外遮暴惡,內持賢善,故即名著如來衣;「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
如如智即如來,如如智常契證於一切法畢竟空寂之如如理體,即名坐如來座。

是故「大慈悲心、忍辱衣、法空座」,乃如來滅度後,以修行弘通《法華經》者的規則,就是「弘經三軌」的殊勝義。

這衣、座、室的三軌,可以說是為四眾弘經之法華行者,能真正得入於心境中,才是具有化他的資格。
由此,不只是弘通《法華經》的法師,而一般弘經的法師,也是其必備之要件原則。

(法師品竟)




演穩 合十

2018年4月17日 星期二

法鼓山心靈環保是什麼















http://ddmtv.ddm.org.tw/VideoOnDemand.aspx?cid=161



心靈環保一詞,是由臺灣法鼓山創辦人聖嚴法師於1992年提出,當時社會正處於轉型期,各種價值觀紛呈,環保意識萌芽,多元的環保議題不斷地引起各界關心。然而,聖嚴法師援引自佛教的觀念,認為:
——「物質環境的污染不離人為,而人為又離不開人的『心靈』。如果人們的『心靈』清潔,則我們的物質環境不會受到污染。」
因此,聖嚴法師認為,環保必須從根源著手,也就是從「心靈」開始。
聖嚴法師指出,「心靈環保」的名詞,雖是新創,它的根源,則是《維摩經》所說的「隨其心淨則佛土淨」;《華嚴經》也說「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由上述經典可知,佛教相信,如果人心淨善,人間社會即是清淨美好;相反地,只要人心染惡,人間社會即是污穢沉淪。
心靈環保的觀念早在1989年,聖嚴法師創建法鼓山,提出「提昇人的品質,建設人間淨土」理念時,就同時發起「心靈環保」的觀念和運動,希望透過觀念的導正,加上禪修的方法,幫助人們用健康的心態,面對現實、處理問題,以提昇人品、人心的素質。
為了安定現代人的身心和環境,聖嚴法師帶領法鼓山以「心靈環保」為核心主軸,陸續提出了「四種環保」(1994年)、「心五四」(1999年)、「心六倫」(2007年)等運動,期望透過種種方式,讓現代人學習以健康、快樂、平安的身心,照顧自己、照顧社會、照顧大自然,使得人我之間,都能健康、快樂、平安地生活在同一個環境中。
聖嚴法師在國際間也不遺餘力地提倡心靈環保,包括於2000年以漢傳佛教代表身分,出席於紐約聯合國大會堂舉行的「千禧年世界宗教暨精神領袖和平高峰會」,在主題演說中向世界各宗教領袖介紹心靈環保,並指出:
——如果希望徹底解決人類的貧窮及環境的問題,必須先從檢討人類的觀念做起,必須先從淨化心靈層面、提昇精神層面做起。
而自2002年起,「心靈環保」的主張,更列入地球憲章,永久地向世界推廣。在聖嚴法師法鼓山的努力下,心靈環保已然成為一個超越宗教、民族、國界的觀念和心靈提昇運動,它屬於全人類,無論有無宗教信仰,皆可一同分享。


---------

聖嚴法師以《維摩詰經》「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佛國品第一〉的觀念,認為「只要人類的內心清淨,所見的世界便是佛國,只要人類的內心平安,生活的環境也能平安。只要人的心靈在一念之間清淨平安,就會影響到週遭人物環境的清淨平安」。
因此,心靈環保即是淨化自我的心靈環境,從價值觀及認知的改變做起,建立自利利人的價值觀

心靈環保亦是心理的健康,聖嚴法師強調:「人的心境,往往會因為受到環境的誘惑、刺激而產生情緒的波動,輕者覺得困擾,重者喪失自主的能力。如果有了心靈環保的措施,遇到狀況發生時,便可淺則保持平靜、穩定,深則自主、自在。」因此,心靈環保的重點即在於心理的平衡及人格的穩定,進而達到心靈的淨化。


聖嚴法師~
人的福報有一定的限量,這一生的福報如果提早用完,下半輩子就沒有福報了。如同餓鬼,有食物吃不得,有水不能喝,這就是因果報應。不知珍惜而浪費福報,下場會跟餓鬼一樣。佛法講因果、福報,就是心靈的環保。所謂「因果」,是指我們現在所作所為與將來所得到的結果息息相關。也許是自己的這一生,也許是下一生,也許是後代子孫,會受到果報。我們一定要為來生做準備,珍惜現有的福報,同時要為來生培養更多的福報。


來源:網路
演穩合十

熱門文章